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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源市法院院長聽命於「610」非法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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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省遼源市西安區法院的一院長,日前對法輪功學員田宜富的家屬表示:如果家屬請外地律師,必須通過「610」主任同意,否則不允許律師介入。該法院院長的意思非常清楚,法院審案得聽命於「610辦公室」。

「610辦公室」是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的凌駕於法律之上、類似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的非法組織。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遼源市泰安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金振宇帶十多個警察,闖入民宅綁架了六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田宜富與妻子張桂霞,非法關押看守所,至今已五個多月。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遼源市西安區法院院長給田宜富的女兒田惠娟打電話,說十二月十一日上午開庭。在電話中,該法院院長非常生氣的說:「是誰讓你請的外地律師?是誰指使你請的外地律師?你為甚麼不請當地律師?」田惠娟說:「我已經請當地律師了,但是他們不敢接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律師說,如果接了你的案子,我們的律師證就會被吊銷,所以不敢接。」該法院院長說:「如果你請外地律師,就必須通過610主任同意,我們才能允許律師介入,如果610主任不同意,我們就不能允許律師到庭。」

據悉,田宜富、張桂霞的所謂案卷現在都在「610」主任皮富國的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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