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信息,經粗略統計,2014年下半年,江西省法輪功學員遭騷擾、綁架勒索、非法關押、強制洗腦、非法判刑等各種迫害,共計六十一人,其中二十一人被非法判刑,六人被判五年以上(含五年)刑期。因中共極力封鎖迫害消息,在明慧網上報導的迫害案例僅是實際發生案例的一部份。
一、典型迫害案例
1. 南昌市的吳井軍幾經生死被摧殘 十月又被劫牢獄
吳井軍 |
吳井軍,現年四十四歲,原江西省經貿廳(現改為商務廳)下屬輕工業品進出口公司財務科副科長,大學本科學歷。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她被開除公職,先後歷經約十年的非法生死冤獄迫害。慘遭毒打、剝奪睡眠、關「小號」、 警棍電擊、上「飛機銬」、長期野蠻灌食等等滅絕人性的折磨。長期的迫害使吳井軍的身心遭受極大傷害、摧殘,數次噴血、嘔血不止,經常頭痛,渾身癱軟,呼吸困難等。
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吳井軍前往廣豐縣,旁聽廣豐縣法院對當地徐靜等六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遭到廣豐縣國保大隊警察塗江等人的暴力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廣豐縣看守所進行迫害。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下午,吳井軍在家中被南昌市青山湖區刑偵大隊的便衣警察強行綁架,被關押於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她絕食反迫害,身體極度虛弱,消瘦,吐血,十二月下旬,被迫害出嚴重的子宮腫瘤才被「保外就醫」回家。
2.余江縣的四人被綁架 寧勤遭非法重判
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鷹潭市余江縣的法輪功學員夏轉生、李銀根在撫州市金溪縣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兩人遭到國保大隊人員長時間的酷刑逼供。七月十四日傍晚七點半左右,余江縣法輪功女學員寧勤在住處被非法抄家並綁架,法輪功學員胡鳳香也同時在其家中被綁架。
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寧勤因為堅定信仰「真、善、忍」遭到打壓與迫害,被迫與丈夫離婚,家庭破碎。七月十四日寧勤被綁架後,寧勤的老母(不能走路,整天在床上需人服侍衣食住行)頓時失去了依靠,悲痛難忍,於十月二十四日下午一點三十三分離世。寧勤的家屬遠道從余江縣送衣服給被關押在金溪縣的寧勤,卻遭到金溪縣國保大隊人員蠻橫無理的拒收。
寧勤在非法關押期間一直絕食抗議,身體非常虛弱。十月十一日,金溪縣法院對三人進行非法庭審,寧勤被非法重判七年半,李銀根被非法判刑八個月,夏轉生被非法判刑一年多。目前寧勤被非法異地關押在撫州市看守所,李銀根、夏轉生被非法關押在金溪縣看守所。
3.付金鳳、謝春媚等五人被綁架洗腦班
付金鳳 |
南昌市「六一零」的不法人員於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南昌縣黃馬鄉鳳凰溝的度假村設立非法的「洗腦班」,欺騙和劫持五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強制洗腦迫害,其中有南昌市血站職工付金鳳(女,五十二歲)、南昌市二十中的英語教師謝春媚(女,五十歲)、南昌市團結路的徐小平(女,六十多歲)。另外還有兩名進賢縣的七十多歲的老年女性法輪功學員也同時被劫持到了洗腦班。
付金鳳曾數次遭受綁架關押迫害、經受了近五年的牢獄苦難和折磨,使付金鳳身心受到創傷、家人遭受痛苦、家庭被迫分離,生活陷入困境,只能寄宿在父母家。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下旬她又被強行非法劫持到洗腦班迫害,從洗腦班回來後,單位領導以她拒寫「轉化書」為由,一度停止她的工作、停發工資。
謝春媚前後被綁架三次,被非法勞教四年多,被迫與丈夫離婚,所在單位一度停發工資。今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她被單位領導欺騙、劫持到洗腦班。從洗腦班回來後,遭到單位等人員的監控。
除以上五人外,還有「江鈴」、「洪都集團」等單位的法輪功學員遭到誘騙和威脅。
4、兩次勞教一次判刑 李烈鳳含冤離世
李烈鳳 |
新余市法輪功學員李烈鳳,十五年來,屢次遭受中共當局的迫害,兩次被非法勞教,並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含冤離世時年僅四十七歲。
在勞教所與監獄非法關押期間,李烈鳳遭受了種種折磨:關小號、電擊、強制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剝奪基本生活條件、剝奪睡眠、用刺激物塗抹眼部、打罵、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最後出現幻覺,雙手亂摸,神志不清;還出現了嚴重肺結核。生命垂危時,才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被釋放回家,經過幾年的調理仍無效,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上午離世。
二、2014年下半年江西省各地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一覽表
序號 | 地區 | 市、縣 |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遭迫害時間 | 遭迫害情況 | 迫害的責任者 | ||
1 | 南昌地區 | 南昌市 | 吳智萍 | 女 | 約60歲 | 7月3日 | 被拘留 | 南昌市十字街派出所 | ||
2 | 趙才妹 | 女 | 約70歲 | 7月3日 | 被拘留 | 南昌市十字街派出所 | ||||
3 | 廖阿姨 | 女 | 60多歲 | 8月11日 | 被綁架 | 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 | 被綁架 | 南昌市公園派出所 | ||
4 | 吳井軍 | 女 | 44歲 | 8月22日、10月1日 | 被綁架、被關押 | 南昌市豫章派出所、青山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 | ||||
5 | 小張 | 男 | 近50歲 | 10月1日 | 被關押 | 青山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 | ||||
6 | 張細英 | 女 | 80歲 | 9月4日 | 被抄家 | 新建縣國保大隊 | ||||
7 | 楊武英 | 女 | 9月15日 | 被拘留 | 南昌市鐵路派出所 | |||||
8 | 萬雪娥 | 女 | 11月6日 | 被拘留 | 南昌市110 | |||||
9 | 胡小平 | 女 | 11月6日 | 被拘留 | 南昌市110 | |||||
10 | 黑女 | 女 | 11月6日 | 被拘留 | 南昌市110 | |||||
11 | 付金鳳 | 女 | 52歲 | 11月25日 | 被綁架洗腦班 | 南昌市610 | ||||
12 | 謝春媚 | 女 | 50歲 | 11月25日 | 被綁架洗腦班 | 南昌市610 | ||||
13 | 徐小平 | 女 | 60多歲 | 11月25日 | 被綁架洗腦班 | 南昌市610 | ||||
14 | 新建縣 | 熊美英 | 女 | 60多歲 | 8月5日 | 被綁架、家屬被勒索 | 新建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 被綁架 | ||
15 | 熊華英 | 女 | 69歲 | 10月31日 | 被綁架 | 南昌市朝陽州派出所 | ||||
16 | 進賢縣 | 楊桂紅 | 女 | 8月7日 | 被綁架 | 進賢縣溫圳鎮派出所 | ||||
17 | 萬桃英 | 女 | 50多歲 | 8月底 | 被判刑三年 | 進賢縣法院 | ||||
18 | 未知 | 女 | 70多歲 | 11月25日 | 被綁架洗腦班 | 南昌市610 | ||||
19 | 未知 | 女 | 70多歲 | 11月25日 | 被綁架洗腦班 | 南昌市610 | ||||
20 | 安義縣 | 熊桂珍 | 女 | 7月26日、11月21 | 被綁架、被非法庭審 | 廣東惠州市江北會城區派出所、國保大隊,會城區法院 | ||||
21 | 龔愛民 | 女 | 7月27日 | 被綁架 | 廣東惠州市江北會城區派出所、國保大隊 | |||||
22 | 上饒地區 | 廣豐縣 | 徐靜 | 女 | 約40歲 | 7月1日 | 被判刑五年半 | 廣豐縣法院 | ||
23 | 周富雙 | 男 | 60多歲 | 7月1日 | 被判刑兩年半 | 廣豐縣法院 | ||||
24 | 李紹貴 | 男 | 近70歲 | 7月1日 | 被判刑五年 | 廣豐縣法院 | ||||
25 | 莊三彩 | 女 | 約63歲 | 7月1日 | 被判刑五年 | 廣豐縣法院 | ||||
26 | 周菊仙 | 女 | 50多歲 | 7月1日 | 被判刑四年半 | 廣豐縣法院 | ||||
27 | 夏宗水 | 男 | 60多歲 | 7月1日 | 被判刑四年 | 廣豐縣法院 | ||||
28 | 九江地區 | 九江市 | 李文紅 | 女 | 46歲 | 7月21日 | 被綁架 | 九江市三里街派出所 | ||
29 | 楊美蘭 | 女 | 63歲 | 7月21日 | 被綁架 | 九江市三里街派出所 | ||||
30 | 吳樓楊 | 50歲 | 7月21日 | 被綁架 | 九江市三里街派出所 | |||||
31 | 譚美麗 | 女 | 約50歲 | 7月17日、12月中旬 | 被刑拘、被判刑四年半 | 九江市湓浦派出所、九江市潯陽區法院 | ||||
32 | 高家喜 | 7月17日 | 被綁架 | 九江市湓浦派出所 | ||||||
33 | 談際貴 | 10月27日 | 被關押 | 九江市公安局 | ||||||
34 | 九江縣 | 田海英 | 女 | 五十多歲 | 8月底 | 被判刑三年 | 九江縣法院 | |||
35 | 共青城市 | 王天真 | 男 | 60多歲 | 10月29日 | 被拘留 | 共青城市公安局 | |||
36 | 修水縣 | 熊東英 | 10月25日 | 被拘留 | 修水縣公安局 | |||||
37 | 都昌縣 | 曹謹珍 | 女 | 10月15日 | 被拘留 | 都昌縣大樹鄉派出所 | ||||
38 | 瑞昌市 | 朱貝淑 | 女 | 72歲 | 7月中旬 | 被判刑四年 | 瑞昌市法院 | |||
39 | 張曉紅 | 女 | 60多歲 | 7月28日 | 被拘留 | 瑞昌市湓城派出所 | ||||
40 | 宜春地區 | 樟樹市 | 餘月萍 | 女 | 60歲 | 10月24日 | 被判刑五年 | 樟樹市法院 | ||
41 | 付小圓 | 女 | 60多歲 | 10月24日 | 被判刑四年 | 樟樹市法院 | ||||
42 | 陳莉華 | 女 | 12月中旬 | 被綁架 | 上海市七寶新鎮派出所 | |||||
43 | 新余市 | 李烈鳳 | 女 | 47歲 | 7月10日 | 被迫害致死 | 省女子監獄 | |||
44 | 張菁蓮 | 女 | 9月20日 | 被關押 | 新余市城北派出所 | |||||
45 | 徐金秀 | 女 | 9月底 | 被判刑三年半 | 新余市渝水區法院 | |||||
46 | 高安市 | 王思龍 | 男 | 48歲 | 10月16日 | 被庭審、被判刑三年 | 宜豐縣法院 | |||
47 | 朱小騰 | 男 | 48歲 | 10月16日 | 被庭審、被判刑三年 | 宜豐縣法院 | ||||
48 | 朱檢英 | 女 | 50多歲 | 10月16日 | 被庭審、被判刑三年 | 宜豐縣法院 | ||||
49 | 黃娥英 | 女 | 7月8日 | 被綁架 | 高安市城南派出所 | |||||
50 | 鄔愛華 | 女 | 7月8日 | 被綁架 | 高安市城南派出所 | |||||
51 | 上高縣 | 陳善述 | 男 | 8月29日 | 被關押 | 上高縣國安、110 | ||||
52 | 萍鄉市 | 榮愛梅 | 女 | 12月8日 | 被騷擾 | 萍鄉市610、國保 | ||||
53 | 鷹潭市 | 程來花 | 女 | 50多歲 | 8月6日、9月底 | 被庭審、被判刑四年 | 余江縣法院 | |||
54 | 劉嫦娥 | 女 | 約60歲 | 10月10日 | 被刑拘 | 鷹潭市公安局 | ||||
55 | 劉寶珍 | 女 | 10月24日 | 被關押 | 余江縣劉墾派出所 | |||||
56 | 余江縣 | 寧勤 | 女 | 7月14日、10月11日 | 被關押、被判刑七年半 | 金溪縣國保大隊、余江縣國保大隊,余江縣法院 | ||||
57 | 胡鳳香 | 女 | 近80歲 | 7月14日 | 被綁架 | 金溪縣國保大隊、余江縣國保大隊 | ||||
58 | 夏轉生 | 男 | 10月11日 | 被判刑1年多 | 金溪縣法院 | |||||
59 | 李銀根 | 男 | 10月11日 | 被判刑8個月 | 金溪縣法院 | |||||
60 | 吉安地區 | 吉水縣 | 夏招秀 | 女 | 11月12日 | 被關押 | 吉水縣公安局 | |||
61 | 贛州地區 | 興國縣 | 李小林 | 女 | 53歲 | 7月 | 被判刑7年 | 興國縣法院 |
三、惡人惡行
1. 鷹潭市國保支隊黃志華的惡行
黃志華,男,江西鷹潭市國保支隊的警察,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清明節,黃志華與妻子在鷹潭市余江縣中童鎮官坊程毛村,遇見前去悼念清明的鷹潭市法輪功學員程來花,程來花出於善心,免費贈送給他一份法輪功的真相資料。黃志華一邊假惺惺地接過真相資料,轉給隨行的妻子,並偽善地纏住程來花問這問那;一邊打電話給中童鎮派出所進行惡告。黃志華的惡意構陷直接導致程來花被中童派出所綁架。
八月六日上午十點,鷹潭市余江縣法院對程來花非法庭審,程來花被非法判刑四年。十月十日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年過半百的程來花一直絕食抗議非法判刑,後被非法關押在省女子監獄醫院裏遭受迫害。
2.金溪縣國保大隊長付淑華的惡行
付淑華,女,江西省金溪縣國保大隊的大隊長,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急先鋒。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鷹潭市余江縣的法輪功學員夏轉生、李銀根,在撫州市金溪縣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兩人遭到以付淑華為頭首的金溪縣國保大隊人員長達數日的酷刑逼供。七月十四日傍晚七點半左右,付淑華指使金溪縣國保大隊的警察竄到余江縣,將余江縣法輪功女學員寧勤綁架並抄家,法輪功女學員胡鳳香也在其家同時被綁架。
八月十九日下午,付淑華親自帶領金溪縣國保大隊人員,再次竄到余江縣,在余江縣國保大隊大隊長曾書傳等人帶領下,強行闖進寧勤母親周彩蓮家,對臥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周彩蓮老太太進行錄像並逼供、恐嚇,進行所謂的取證。受此驚嚇後,周彩蓮老太太身心狀況急轉直下,於十月二十四日下午一點三十三分突然離世,死不瞑目。當日下午,寧勤親友打電話給付淑華,懇請付淑華釋放寧勤回家最後見老母一面,付淑華推脫說:現在人在法院,不歸她管了。之後一直拒接寧勤親友的電話。在寧勤絕食數日、生命垂危的情況下,付淑華以「涉嫌國家機密」等藉口百般阻撓律師依法會見寧勤。律師依法前往金溪縣檢察院,以「濫用職權罪」對她進行控告。
付淑華在國保大隊長的位置上,充當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急先鋒,她曾狂妄叫囂:「不是說會報應吧,我做這事(迫害),看他怎麼個報應?!」
3.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大隊長王軍的惡行
王軍,男,前任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現任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長。王軍在擔任國保大隊長期間,親自動手並指使惡警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犯下了嚴重的酷刑迫害之罪。
(1)對法輪功學員劉勇的迫害
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晚二十點左右,時任青山湖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的王軍,夥同南昌市國安大隊長李小平等將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劉勇綁架、劫持到新建縣北斗大廈(新建大道八號),連夜進行非法審訊、酷刑逼供。扇劉勇的耳光、用鞋子猛抽耳光,打傷耳內(後在看守所過了多日才恢復);用腳猛踢劉勇的小腿,使他的小腿當時極度腫脹,幾乎無法走路,後來腳上還留有很多疤痕;用木棒打劉勇的大腿,兩條大腿被打得青紫淤血;用鐵皮棒擊打背部;五天五夜不讓劉勇閤眼,用風油精噴眼睛;用冷水澆濕全身後開大空調冷氣,身上幹了就又澆水,再開冷氣,使劉勇處於極度痛苦之中。
七月十五日,又對劉勇非法提外審,逼迫劉勇承認另外兩人(陳冬梅、趙桂蘭)的電腦是他購買、安裝的,打印機是他修理的,劉勇不承認,惡警就用上次的酷刑折磨他,而且比上一次更殘酷,另外還不給劉勇飯吃,八個人二十四小時輪流看守。王軍揚言:這次準備十天十夜不讓睡覺,準備去長征醫院(監獄醫院)。
由於遭受毒打、剝奪睡眠、不給飯吃等酷刑,身高體健的劉勇被折磨致全身內、外都有重傷,滿身都是傷痕,眼睛還被風油精燒傷。
(2)對法輪功學員廖小林的迫害
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廖小林患有嚴重的小兒麻痺症,靠在舊貨市場維修電腦勉強維持生活。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下午十五點左右,王軍指揮下的青山湖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兩名便衣突然闖入廖小林的電腦店裏,當場將他身上的手機、錢包等物品強行搶去。然後又進來兩個便衣,把廖小林店裏的店員驅趕出店去,然後將店門關閉,四個便衣將電腦店翻抄得一片狼藉。
隨後將廖小林強行戴上手銬,綁架上車,把他綁架到新建縣北斗大廈賓館,對他進行連續二十四小時的刑訊逼供。每兩人一班輪番對廖小林進行非法審訊,不讓睡覺,逼他供出同修及真相資料的來源。十四日對廖小林非法提外審,唆使廖小林的家人向廖下跪,利用親情要求廖小林配合惡警,逼他說出電腦密碼、寫「三書」、做公安的線人。在非法審訊中,對廖小林進行肉體摧殘:用棍棒擊打身體敏感部位,往身上潑冷水,不讓睡覺、一睡就毒打等。
青山湖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綁架與酷刑迫害,使廖小林身心受到嚴重傷害,舊貨市場的電腦店被關閉。
(3)對法輪功學員陳冬梅的迫害
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下午,王軍指使青山湖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七、八個便衣警察強行闖入法輪功女學員陳冬梅的家中,兇狠地將陳冬梅摁倒在地並戴上手銬(手腕被磨破皮),隨後進行非法抄家並將她綁架。
六月三十日下午國保大隊的警察對陳冬梅進行連續二十四個小時的酷刑逼供,將陳冬梅用手銬銬在審訊椅裏,不讓睡覺、不讓吃東西,還時不時用力拉扯銬在陳冬梅手臂上的銬子,右手手臂磨破淌血(至今還留有傷疤)。凶殘的王軍親自動手,用鞋子抽打陳冬梅的兩腿,並狂吼:「你要不是個女的,年紀又大,今天就打死你!」
(4)對法輪功學員吳井軍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下午,王軍指揮下的南昌市青山湖區刑偵大隊的七、八個便衣警察,強行闖進法輪功學員吳井軍的家中,將吳井軍夫婦綁架並非法抄家。
據了解,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吳井軍夫婦目前已被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南昌市昌北),家中只剩下十四歲的女兒一人,八十多歲的爺爺只好抱病臨時照看。
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區號0791)
大隊長王軍 13907917688
王俊: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此人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劉勇,辦公室電話:0791--8866042、住宅電話:0791--6830966、手機:1357603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