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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法院再次非法庭審善心女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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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在國內外人士眾目睽睽之下,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再次違法庭審善良婦女陳英華與女孩卞曉暉。法院拒絕卞曉暉家屬旁聽、拒絕陳英華兩位代理律師辯護、拒絕陳英華父母授權全權處理法律事務的加拿大副領事代替出席旁聽。受害人卞曉暉、陳英華及家屬、律師齊聲抗議。

陳英華父母在加拿大卡爾加裏多次召開新聞發布會,呼籲加拿大政府幫助營救陳英華,眾多國會議員、外交部、大使館直至總理紛紛表達關注,並在與中共官員會談時呼籲釋放。

古有「緹縈救父」感動漢文帝赦免有罪父親,今有女兒探視無辜蒙冤父親卻身陷囹圄,連幫助那女兒的善良人士也被劫持、面臨非法判刑。

唐山市開灤第十中學教師卞麗潮,曾患有原發性心臟病、高血壓,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痊癒。二零一二年二月被中共警察以製作神韻光盤為由綁架,同年七月被法院非法判十二年重刑,在石家莊監獄被迫害致病情危重,獄醫曾稱隨時可能猝死。

卞麗潮的女兒卞曉暉二十三歲,剛出校門,她與媽媽周秀珍為了營救家人,不斷奔走呼籲,向社會揭露石家莊監獄對卞麗潮的迫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母女到石家莊監獄探望卞麗潮,苦求一天,又遭到監獄拒絕,周秀珍被氣的進了急診室,後託付陳英華女士照顧女兒。

卞曉暉在石家莊監獄對面打出「我要見父親」的布條
卞曉暉在石家莊監獄對面打出「我要見父親」的布條

卞曉暉非常傷心。三月四日早晨,在陳英華陪同下找司法局、監獄管理局反映情況,遞交材料,被相互推諉,不予受理。無奈之下,卞曉暉站在監獄對面馬路邊,展開「我要見父親」條幅表達訴求並照相留念。

卞麗潮的妻女不畏強權,揭露當局對親人的迫害,多次呼籲外界關注,唐山公檢法、與石家莊監獄方面惱羞成怒,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石家莊國保警察綁架了去監獄要求探視父親的卞曉暉;在火車站綁架了陳英華。次日,唐山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在家養病的周秀珍。

陪同卞曉暉探視獄中父親的陳英華女士遭到綁架
陪同卞曉暉探視獄中父親的陳英華女士遭到綁架

陳英華原籍浙江,年近四十,大學文化,心地善良,父母是加拿大籍華人。陳英華受卞曉暉母親之托,義務陪同照顧剛出校門的唐山表妹卞曉暉探視修煉法輪功蒙冤受難的父親。如此善舉不僅沒有受到各界的支持和社會的嘉獎,反而和卞曉暉一起也遭惡人驅趕、陷害。

陳英華一開始就絕食絕水、抗議中共的黑暗和警察的暴力迫害,石家莊第二看守所警察給陳英華強行灌食,上大掛等酷刑折磨;強制抽血、做DNA化驗等,懷疑是為活摘器官提供配型數據,並阻止正義律師辦案。

「上大掛」酷刑
「上大掛」酷刑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石家莊長安區法院曾對卞曉暉、陳英華非法開庭。四十個旁聽席上坐滿了法院組織來的自己人;加拿大駐華使館人員代表陳英華的母親和哥哥要求旁聽也被拒之門外直至結束;卞曉暉提出請求兩名陪審員出席,遭法官李胤拒絕。

八月二十一日開庭時,四十歲的陳英華皮包骨頭,體重不足五十斤,庭前會議時打過蛋白針,自己已經不能走路,是被兩名女警抬扶著從秘密通道進入法庭;她臉色蒼白、嘔吐,無力說話,生命垂危,陪伴的醫務人員中途進來給她量血壓、卻拒絕公開病情並強制繼續庭審。

在此情況下,三位辯護律師當即退庭抗議,去石家莊檢察院控告法院:1.無視生命、無視被告權利;2.違反開庭必須有人民陪審員到庭的人大規定;3.組織自己人馬控制法庭旁聽席,名為公審,實是秘密審判。

律師走後,法庭草草收場、宣布休庭。曉輝一直喊「冤枉」,被戴手銬拖著走的。陳志明先生與旁聽席上的人閒聊,問他們認識兩個被告嗎?知道這案子情況嗎?這些人全搖頭:不認識,不知道;甚至還有人說是被買來「看戲」的,讓老外也見識了這個所謂「人權最好時期」的真情實況,還有便衣擠過來偷聽,拍照、錄像。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石家莊長安區法院再次對陳英華和卞曉暉非法庭審,法官李胤,公訴人名叫楊文娟。因為這個案件早已在海外曝光,法院非常害怕,從上午九點開始前,到下午三點四十五分左右非法庭審結束後,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門外,公安便衣密布,戒備森嚴,驅趕、威脅要求旁聽的普通民眾。據法警講有大領導來法院檢查。估計也是為陳英華一案而來。

卞曉暉的父母被非法關押早已眾所周知,而長安區法院卻以卞曉暉的姨媽非直系家屬為由拒絕辦理旁聽證。陳英華的父母、哥哥身居加拿大無法到場。陳英華父母授權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副領事代表家屬出席旁聽,全權處理陳英華的法律事務。然而法院卻以「十個旁聽席位已滿,無法安排」為由無理拒絕。外交官要求見陳英華,了解她的身體狀況也被拒絕。

但這次法院吸取了上次庭審拒絕外交官旁聽,造成外交官一直站在法院門口不肯離去的惡劣影響,將加拿大外交官安排在誰都看不見的一間小屋內,並派人陪控。和外界隔絕,也不允許在法院門外走動。

不僅如此,長安區法院還不吸取教訓改正八月份庭審中的錯誤和違法行為,而且硬說三位律師上次退庭抗議去控告法官是自動放棄了辯護權,只允許王全璋的助手蔣律師一人到場辯護。其實誰都能看明白,三位律師八月份那次退庭抗議,不僅不是放棄代理律師的責任和權利,相反,是為了更公正的維護法律、維護法庭公正、是作為良心律師在依法維護被害人的基本權利,是在更勇敢的執行律師的權利和責任!然而,長安區法院不僅不思悔改,反而在九月十二日二次秘密庭審時藉機報復,故意不通知三位辯護律師,擅自非法取消卞曉暉的委託代理律師王全璋的辯護權和陳英華的委託代理律師蘭志學、鄭建偉的辯護權,也等於擅自剝奪了兩位受害人聘請律師的權利。

為此,王全璋、鄭建偉和蘭志學三位律師委託蔣律師當庭出示了他們的聲明:「從沒放棄對二人的辯護權」;還出示了經過卞曉暉認可的委託王全璋為她永遠辯護的書面文件。陳英華當庭表示鄭建偉和蘭志學仍然是他認可的律師。卞曉暉在法庭上更一直要求王全璋出庭為她辯護,大聲抗議法院沒通知王全璋律師出庭違法違憲。然而法官不僅沒有道歉和彌補,還下令將卞曉暉雙手背銬在椅子把上迫害。

代替王律師為卞曉暉辯護的蔣律師依法抗議:1.法院在刑訊逼供,這是違法的。2.陳英華父母已授權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外交官代替父母出庭旁聽,現在在庭外被拒。整個法庭沒有一個親屬到庭,旁聽席上坐著都是與此案無關的人員,這是違法操作。3.合議庭有三個法官,都是官方的人組成的,沒有人民陪審員,違反人大規定。

法庭給陳英華和卞曉暉的罪名是在網上宣傳法輪功受迫害,並出示了七段錄像:「我要見父親」(三段),「石家莊監獄耍流氓」(三段)和卞麗潮在獄中的一段錄音錄像,可以明顯聽出卞麗潮的聲音是在脅迫下,極不情願的說:在監獄挺好等違心的話。

蔣律師為卞曉暉辯護說:卞曉暉發布的法輪功受迫害是真實信息,沒有虛假,為何不採納真實信息?網上發布真實信息沒有罪,政府機關各行各業都在網上發布消息難道也有罪嗎?法官無話。

陳英華在庭上辯護說:她只是陪伴照顧卞曉暉(二十三歲女孩),拍照留念是曉輝為明確只為見父的證據、免受陷害。

律師問,卞曉暉她們二人破壞了甚麼法律實施?公訴人說:破壞了中國整個司法體系。律師辯護:整個司法體系是指所有的法律,難道她們還破壞了《航空航天法》?還破壞了《房地產保護法》?法律規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法,既然每條法律是明文規定的,那就得說具體是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公訴人無話可答。

庭審期間,庭長王旭走出法院大門對被拒絕旁聽的卞曉暉親友說,「你怎麼還在這,根本就不允許旁聽的!」他自己馬上反應過來立即改口道「不是不是,是沒有旁聽座位了」,當時門口的幾個法警都聽到了。

十二月十二日上午十點半,陳英華的母親給外交官通電話時,得知他們沒被允許旁聽。電話被該法院政治部主任張大偉接過去,解釋說「法院地方小只有十個旁聽席,坐滿了,又說陳英華身體好多了等等鬼話」。陳英華的母親義正詞嚴的對他說:「十個席位太多了,家屬一個沒用就滿了!用不著你解釋了,你們拒絕家屬到庭,剝奪了陳英華的律師的辯護權,這是違法違憲;你們私自給陳英華指定律師我們也不承認,不承認你們的任何結果。」

陳英華女士從被非法關入石家莊第二看守所那天就開始絕食絕水,堅決抗議中共的黑暗和違法的迫害,至今生命危在旦夕……本次庭審期間,陳英華身體虛弱,說話聲音很小,沒有氣力。休庭時,法院讓蔣律師端進去一碗芝麻糊,下午開庭後陳英華有嘔吐症狀。

陳英華在加拿大卡爾加裏居住的年近七旬的父母,自女兒被綁架後,多次召開新聞發布會,呼籲各界幫助營救。加拿大國會議員魯尼(James Lunney)和克茹克斯(Joan Crockatt)首先為此與中方交涉敦促釋放;隨後,加拿大外交部、大使館官員接受陳英華父母委託和授權都先後到庭爭取代為旁聽。

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陳英華的母親黃金玲女士向媒體陳述女兒被迫害的遭遇
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陳英華的母親黃金玲女士向媒體陳述女兒被迫害的遭遇

最近,加拿大總理哈珀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訪華期間,也受國會議員和民眾之托向中國官員提出了加拿大公民的親屬──包括陳英華在內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的案例,向中方高層要求釋放他們修煉法輪功的親人。哈珀強調,不只是經濟利益,人類的基本價值準則、加拿大價值觀等也應放在桌面上。

陳英華的母親黃金玲說:「十一月二十日,我接到加拿大駐中國一位秘書打來的電話。他告訴我,哈珀總理在中國的時候見到了北京政府(官員),提出了我女兒的事情,加拿大外交部長把那個營救(法輪功學員)的名單交給了中國外交部長王毅。」

黃金玲表示:「我非常感謝加拿大政府和外交部對我女兒的營救。他們也都知道我女兒是無罪的,也沒錯。」

陳英華的父親陳志明表示:「我希望加拿大各界、加拿大政府繼續關注這個事情。」

女兒要見父親,是人之常情,也是天賦人權,何罪之有?不僅陳英華幫忙照相無罪、而且卞曉暉網上視頻喊冤更應該得到申冤和公正,而不是迫害。所有相關的執法人員,當你們的兒女和孫輩有一天知道了你們是如何對待為父喊冤的唐山女兒、曾如何傷害義務幫助曉輝為父喊冤的加籍華人的女兒時,你們不止會傷害唐山和加拿大人的心!你們還會為自己兒女抹黑而失去做人的尊嚴!失去兒女對你們作為父親的深深的感情而只留下遺憾!而且,作為旁觀者清的所有石家莊市民乃至全國、全球關心這個案例的民眾,他們在對比加拿大的人權和為官者真正為民眾服務的精神和態度後,對身處中共獨裁統治下的苦難深重更是一目了然!如果連加拿大政府關注的善良公民都以法律的名義任意迫害,冤獄難解,還說甚麼要實行法治,豈不是玩笑和自欺欺人!生在人世,可知人心所向、天道不可欺?最終作惡者必將遭到舉世的反對和上天的懲戒!

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0428 追查河北省石家莊市迫害法輪功學員陳英華致生命垂危的責任人的通告
涉 案主要責任人:第一部份:
河北省石家莊市委政法委書記劉志鵬, 石家莊市「610」辦公室主任梁建斌; 石家莊市公安局局長郭運興, 國保支隊支隊長孫會龍;
石家莊市橋東 公安分局局長吳志亭,國保大隊大隊長李衛民, 教導員張穎川; 橋東分局桃園派出所所長李曉, 副所長褚樹立、康宇峰;
橋東分局勝利北街刑警中隊警察龐海亮、趙志剛、齊 聚義;
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所長劉黎平。
第二部份:石家莊長安區法院(橋東區法院已合併到此)
地址:石家莊市東二環北路111號 郵編050032
電話0311--85059850,
法官李胤(陳英華案的法官)
長安區法院政治部主任張大偉(接待陳英華的家屬代表)
院長:劉喜奎
主管刑事案件副院長:裴維奇
刑一庭長:王旭電話:0311--85033133手機:13081008679
張瀟(主管李宇新案的法官)
紀檢組長兼庭長郭 煒
政治處主任:韓素清
監察室主任:朱冰洋
信訪辦主任:王治國
辦公室主任:胡玫潔
長安區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少年法庭)的庭長張明麗
謝飛,信訪辦主任、立案庭副庭長
蘇維豔 女 長安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

石家莊市長安區檢察院(迫害陳英華、卞曉暉、李宇新、田淑梅、何俊榮案)
地址:石家莊市談南路29號 郵編:050021
電話:(0311)85187600電話:0311--85871546、85871547、85871548、85871551
、85813624、85816038、85874940
楊文娟(原橋東檢察院,陳英華案的公訴人)
公訴科科長:於書峰辦公電話0311--85187809,宅電:0311--85871046,手機13933869180
公訴科科員趙壯濤辦公電話:0311--85187629(李宇新、田淑梅案的負責人)
檢察長 張偉新(2012年2月上任)
主管副檢察長王治國13831175038
偵查監察科13582100218(批捕科)科長高偉
檢察院反瀆局局長張偉
控申科科長高慧娟,0311-- 85187833,13582100218,
反貪局局長李靜
紀檢組長吳詠梅13582326558
政治處主任武亭亭13833197547
案管辦主任:米君安,0311--85187801 208室
副主任:劉霞,85187631 213室
補充:副院長:郭 煒 (原紀檢組長兼庭長郭 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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