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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十五年迫害情況綜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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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綜合報導)

一、部份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二、酷刑迫害案例
三、重點迫害案例
四、淮南法輪功學員被判刑案例
五、淮南部份勞教所迫害案例
六、綁架、騷擾迫害案例
七、淮南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關洗腦班迫害案例
八、部份惡報案例
九、淮南惡人榜

淮南市是安徽省的產煤大市,因淮河貫穿境內而得名。1999年7-20以後,在中共的操控下,淮南市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公、檢、法、司對以「真、善、忍」為準則的法輪功學員開始了瘋狂的迫害。15年來,淮南市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當局非法抓捕、勞教、判刑、綁架、關押、抄家、洗腦、騷擾、監控、跟蹤、罰款和開除工職等迫害。淮南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迫流離失所;許多家庭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和家破人亡。

本綜述所採用的資料全部來源於明慧網相關淮南的迫害報導,根據這些資料統計,15年來,淮南至少發生綁架、騷擾法輪功學員案例在200起以上,其中:11人被迫害致死;2人因酷刑而導致傷殘;非法勞教35人;30人被非法判刑;38人被關洗腦班迫害;4人被關精神病院;至少12人被迫流離失所; 3名孩子遭到牽連;數十人不同程度的遭到中共的酷刑摧殘;非法抄家、罰款、搶劫造成的經濟損失難以統計。

鑑於這些揭露迫害的報導發表的時間都是處於迫害尚在發生之時,是突破中共的重重封鎖和打壓投書明慧網的,只記錄了中共迫害法輪功在淮南所犯下的部份罪行。

一、淮南市部份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根據明慧網有關淮南市的迫害情況,淮南因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10人。以下是其中部份案例的迫害情況。

1、謝桂英慘遭中共惡警酷刑虐殺

謝桂英,女,30歲,淮南市田家庵區稅務局幹部,因依法上訪被單位開除。2000年5月11日,謝桂英剛剛從拘留所釋放出來一週,這一天是農曆4月初8,是師父的生日,功友邀請謝桂英到家吃飯,大家在師父的像前鞠了個躬。然後功友的家就被警察和警車包圍了。謝桂英又被關進了淮南市第二看守所。

2000 年9月4日,謝桂英被以「取保候審」的名義突然從看守所放出來了,在這117天的非法拘留中,謝桂英僅因為靜靜地煉了幾個法輪功的動作,兩次被戴腳鐐共有一個月之久,她被鞭棍趕著強迫戴著二十公斤的腳鐐在看守所的大院內繞圈行走名為「溜鐐」,她的腳腕被磨得血肉模糊,一步一個血印。

酷刑演示:腳鐐
酷刑演示:腳鐐

2000年10月17日夜晚,警察又一次毫無理由地把謝桂英帶走。謝桂英拼命反抗,大聲呼救,鄰里圍觀者眾。家人對警察說:你們不能綁架人,惡警回答說這是為她好,是為了保證她的「生命安全」。謝桂英被警察揪著,拽著,扯著頭髮拉上了警車,第二天,她的家人得知謝桂英因傷勢嚴重被送淮南市人民醫院。

據其母親辛公花說:當時謝桂英穿著單薄衣服,躺在一個台子上,凍的手腳冰涼,要喝水,女兒拿起喝剩的礦泉水瓶子扔向派出所所長,扔出有2米遠,同時說了句:「你的心好狠呀!……」隨後就休克了。其母大喊醫生快搶救。醫生給掛上吊水,滴的特別快。這時突然進來幾個惡警把其母拖出去,關在了另外一間小屋裏大約十幾分鐘,放出來時女兒已不見了。惡警聲稱是送謝桂英轉院治療去了。

謝桂英的母親訴述說:「到了晚上,他們派幾個人把我全家押送到一個賓館住宿,同時告訴我兒子說我女兒「跳樓自殺」了。第三天我回到家裏,公安分局的局長與當事的醫生來到我 家。我不相信我女兒死了,也不相信她會自殺,我問他們我女兒的屍體放在哪裏?醫生說是警車拉走了,說就是當天上午10點不到就拉走的,當天下午4點16分送的殯儀館。我不明白為甚麼我女兒的屍體上午10點被警車拉走,下午4點多才送殯儀館,這中間的6個多小時警察在幹甚麼,他們既不通知家人也不讓家人見 面,也沒有醫院的死亡證書。我再三要求活要見人死要見屍,4天後他們才安排我家人到殯儀館看到了我女兒的屍體。」

「殯儀館的停屍房黑黑的,我要 求開燈他們不讓開,惡警跟著一大群。我伸手摸了摸女兒,凍了幾天了女兒屍體還是軟軟的,面部像睡覺。我們要求一定要法醫鑑定我女兒的屍體,而且還要省城的法醫。省城的法醫來了,在多名警察的看守下,我女兒的屍體被打開檢查。法醫鑑定的結果是:我女兒肋骨右邊斷了七根,左邊斷了五根,後腹部浮腫,小腹內血塊2600克,胸部有雞蛋大的淤血。」

謝桂英的母親辛公花欲哭無淚,狀告無門,多年年來逢人便哭訴女兒慘死的經過,菜場、商場、家屬區、街道旁,認識的人和不認識的人。

2、僅僅一天,吳慶斌在大通勞教所被灌尿致死

吳慶斌:男,37歲,大專文化,安徽省淮南化機總廠技術員,家住大通。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因在淮南看守所被毆打、折磨,進勞教所不久便因胸膜積水被保外就醫。

2001年6月份吳慶斌寫一份材料上交三大隊教導員顧雲光,並第三次絕食來要求勞教所務必向上級反映自己提出的情況,並在號房內煉功。一次,吳慶斌在號房煉功被惡警銬在鐵門上幾個小時;為了不讓他說話,惡警用布把他嘴堵住;有時中午休息,看管吳慶斌的犯人為了自己休息,便又在吳慶斌手銬上繫了一根繩子,吊在門框上,使吳慶斌腳剛剛著地,雙手被吊得筆直。

繪畫:身陷牢籠的大法弟子
繪畫:身陷牢籠的大法弟子

隨著絕食時間增加,吳慶斌身體極度虛弱,後來勞教所在醫院為吳慶斌插了進食皮管,強行對吳慶斌進行灌食,並隔離洗腦。2001年7月5日左右,吳慶斌被保外就醫。7月19日,大通政法委到山南把吳慶斌找回,送進大通勞教所,在第二天也就是7月20日,吳慶斌在大通勞教所被灌尿致死,其兒子當時才12歲。

3、原淮南市市委書記被迫害致死

劉德高,男,84歲,五十年代在安徽省公安廳工作,後任淮南市市委書記至離休,回原籍山東省蒙陰縣桃墟鎮百花峪村居住。1997年修煉法輪功,99年7.20後,由於劉德高曾幾次給惡黨中央江××寫信,沒有得到任何答覆,日後卻給老人帶來了災難。2000年春天,劉德高被桃墟鎮鎮長莫光利騙到洗腦班後,白天遭辱罵,晚上被強制躺在冰涼的水泥地上,反覆折騰一個星期,在索要了六千元人民幣後,才被放回家。

回家後,鎮不法人員多次上門騷擾,威逼恐嚇其家人。在惡黨長期的迫害和恐嚇下,劉德高沒有修煉的老伴將大法書全部燒掉。劉德高在痛苦中病倒,於2004年8月16日含冤離世。

4、張寶庭三次進京上訪,被迫害致死

張寶庭,男,48歲,淮南礦業集團潘集第一煤礦公安科內勤幹事,自1999年7月20日後,曾三次進京證實法。第一次1999年11月份,第二次2000年7月份,在淮南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近兩個月,第三次2001年12月31日,第二天元旦在天安門廣場掛橫幅證實法。在這以後,一直被迫在外流離失所,直至2003年8月2日下午2點左右,張寶庭離開了人世。

5、其他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案例

◎張華堂:男,64歲,家住淮南老龍眼鐵路新村,1995年底得法修煉。2000年4月份被派出所、街道迫害,含冤離世。

◎李文芳,女,69歲,迫害前八所服務公司退休職工。2001年李文芳被迫害的流離失所一年多,回家後幾個月後被惡警綁架到洗腦班迫害,李文芳於2010年4月份離世。

◎胡明生,男,56歲,家住淮南市老龍眼鐵路新村鐵三處住宅。1997年得法,修煉法輪功後肝病好了。2000年6月份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15天,釋放後中共人員又多次到家騷擾,致使其身心受到嚴重摧殘,2004年4月20日,胡明生含冤離世。

◎關素貞,女,52歲,安徽淮南市田家庵區通達小區礦車廠工人,兩次進京證實法,被關押,身心受到極大傷害,於2000年秋天離世。

◎關文學,男,71歲,淮南市田家庵區車站村人,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關素貞的父親。關素貞的被迫害致死,對法輪功學員關文學的打擊極大,關文學在悲痛中含冤中於2000年深秋去世。

◎張華堂:男,64歲,蚌埠鐵路分局生活管理段退休職工,家住淮南老龍眼鐵路新村,1995年底得法修煉。2000年4月份被派出所、街道迫害,含冤離世。

◎李雅君:女,69歲,淮南造紙廠小學教師,去北京上訪、說明真相,在洗腦班高壓強制「轉化」,身心受到摧殘,於2005年2月13日含冤離開人世。

◎鄒淑紅,女,60歲,淮南第八研究所職工。2000年5月份,鄒淑紅被八所開除公職,不久被非法勞教一年,因被迫「轉化」被提前釋放回家。此後有時頭腦清醒,有時不清醒。淮南610在淮南市多次辦洗腦班,並經常強迫鄒淑紅在洗腦班「轉化」別人,2013年3月鄒淑紅去世。

二、酷刑迫害案例

在中共的操控下,淮南的中共黨徒和打手們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時用盡邪惡的方法,使用了許多人們想像不到的酷刑,從而瘋狂的摧殘著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這些暴徒只顧眼前的一點利益,根本不考慮以後。他們被中共邪黨的操控早已經喪失人性,良知泯滅,說他們是人,但他們行惡時比魔鬼還凶殘。

這些酷刑包括:毒打、電擊、死銬、老虎凳、死人床、灌食、灌尿、暴曬……等等酷刑。

案例1、吊銬、綁死人床、打毒針、關精神病院……

淮化中學教師金麗達,女,年齡未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年來一直遭中共迫害,多次被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她所經歷的迫害是異常慘烈,是文字的力量所不能表達的。

1999年12月份,金麗達進京為大法上訪,在淮南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當時金麗達被非法刑拘))被非法關押近九個月的時間,惡警給金麗達戴上腳鐐、手銬,把金麗達吊銬在鐵窗上,罰在雪地上跑圈。帶背銬,拿皮鞭抽打十三鞭。

酷刑圖:吊銬
酷刑圖:吊銬

2002年5月份左右,安徽女子勞教所二大隊鄧玉嬋大隊長以治病為由欺騙金麗達到合肥精神病院,將她綁在床上打一破壞中樞神經的針。父母去到醫院探視,發現金麗達兩眼發直,目光呆滯,渾身顫抖不停。淮南市政法委、「610」,又把金麗達送到淮南市精神病院(即淮南市第四人民醫院,在蔡家崗進行非法關押迫害)。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2008年3月初,金麗達和丈夫一起到淮北被兩名惡警趙學禮、余建華看見,綁架到當地香山派出所,強行搜身把金麗達關入淮北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年七個月之久,09年6月被淮北相山區法院判刑三年。被送往宿州監獄。

經家人的一再要求,在金麗達被送往宿州監獄的前一天(09年10月10日),看守所才准見面。家人看到金麗達的右脖子下有二道長長的傷疤,被縫了三十多針還沒拆線呢!傷口還爛糟糟的,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人完全走了樣,家人都認不出來了。

案例2、惡警說:把你灌死也是為了救你,我們也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淮南法輪功學員吳守開,畫家,性別待查,年齡未知。迫害時間待查,吳守開在南湖勞教所絕食反迫害,被副大隊長馬骉指使惡警朱清華、李世新、劉楊等人用惡毒的手法來折磨,他們指使幾個普教將吳守開按倒在地,用一個竹筒子將他的嘴撐開,然後用水直接往竹筒子裏倒。他們讓一個叫李辛發的普教(銅陵人,此人以折磨人為樂)將一個可樂瓶子蓋子上戳幾個眼,裏面灌上水,然後用手擠壓,將水柱往吳守開的鼻孔裏面噴,這樣嘴巴上被塞進竹筒灌水,又用可樂瓶往鼻孔裏噴水,這樣人根本就喘不過氣來,吳守開差點被嗆死。

副大隊長馬骉還說:「當年安慶的芮曉林就是這樣被活活的灌死的,他家屬來奔喪的時候,把芮曉林的全身衣服脫去,用毛巾仔細的給他擦,其實是想看他身上有沒有傷痕的,可是她又哪知道是被活活的灌死的呢。你要是不轉化,也是跟芮曉林一樣的下場。」惡警劉楊也在一旁附和說:「對,把你灌死也是為了救你,我們也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案例3、吊銬、電擊、罰站、暴曬……徐春長時間遭受酷刑摧殘

淮南市法輪功學員徐春,男,年齡未知,多次上訪,遭到中共的威脅和騷擾。
2003年下半年,徐春遭中共當局枉判9年刑期,與柏明華、楊綠林、胡雨等法輪功學員一起被投入宿州監獄。期間,邪黨所謂的「嚴打與強行轉化」中,徐春遭受了惡警電棒電擊、長期吊銬、關小號折磨、長時間不讓睡覺等酷刑摧殘。

惡警先將徐春雙手吊在鐵門上,雙腳砸上鐵鐐,只剩腳尖觸地,每天24小時(除吃飯時放下一隻手和有限次的上廁所外),就這麼吊著,前後有3至4個月。其間,惡警為了加大轉化力度,每天晚上6點以後,又強制拖到嚴管隊用幾根電棒電(犯人謂之「充電」)幾根鐵棍一齊上,一般人不是嚇昏了,就是電昏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事後電他的管教對其他犯人說:「這傢伙真抗痛!怎麼就不痛呢?」電了一個多星期,惡警看看不管用,就放棄了此項折磨。但人們每次從他的嘴角,頸部,手上,鞋上的未擦淨的血跡以及雙手戴銬,拖著幾十斤重的大鐵鐐在其他犯人的攙扶下,緩緩來回上下五樓的情景看,每次迫害的都是不輕的。

大約在10月中旬以後,惡警們把徐春又從中隊押到嚴管號子迫害,每餐只給一個一兩多重的饅頭,喝大便池內接的自來水,睡的被子又臭又髒。白天,邪惡之徒有時逼他和嚴管犯一起跑圈子,喊口號,有時在太陽下苦坐幾個小時,後又想出消耗體力的新辦法:從早上6點多晚上10點多(有時還更晚些)讓他在戶外靜站十五、十六個小時,由於晴天無處遮太陽,曬的眼睛睜不開,全身冒汗,雙腿直打顫,若遇變天,就在大風裏或小雨中站著,冷的發抖。

徐春最後被折磨的皮包骨,像根瘦竹竿一樣,幾次暈倒在水泥地上被抬到醫院搶救。惡警沒有辦法,只得將他放回中隊。

案例4、冷凍、灌食、坐小板凳、暴曬……

淮南法輪功學員潘雲霞,女,年齡未知,1999年11月份與幾位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向人們講她和大法被非法迫害的真實情況,卻被惡警送進了田家庵區拘留所。當時正是嚴冬最冷的時候,拘留所讓潘雲霞她們喝的洗的全是帶冰渣的冷水,天下著大雪,拘留所監房門窗一片擋風板都沒有,北風裹著雪花就往身上飄落,給一床薄被和鋪的被絮,全都黑亮惡臭,被上的污垢厚的能刮下一層來,門外還掛著文明達標的牌子。家裏送來東西也不准她們接用,也不准穿鞋子,吃飯、上廁所包括出去提審大家都赤腳走在冰冷的水泥地及院子裏冰冷的地上。

2002年3月8日,潘雲霞在沒見到任何勞教材料手續的情況下,被惡警強行送到合肥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剛進勞教所,因不轉化,勞教所三大隊的隊長用布繩子把她的手從膝蓋外兩側拉到後邊用蹲姿和腳綁在一起,綁在宿舍的床腿上,這樣綁起來後既不能蹲下去也不能站起來,也不能向任何方向躺倒。潘雲霞被綁了一天,其痛苦真是語言所不能表達的,每一秒都像一年一樣難熬,被放開時,潘雲霞都不會動了,手腳也青腫得不像樣子。

三大隊長還用皮棍打她的手,手腫得像個饅頭,半個月都不能攥起來。惡警還指使人把潘雲霞雙手銬著吊在車間房頂的鐵條上,腳尖勉強挨著地,車間有百十個普教在她身邊幹活,她們看到潘雲霞痛苦萬分的樣子嚇得誰也不敢出聲,就這樣她被從上午8點多一直吊到深夜11點半。

酷刑演示:灌食
酷刑演示:灌食

為了抗議惡警的暴行,潘雲霞曾絕食20多天,惡警就指使幾個人按著她,用鐵撐子撐開嘴灌食,導致她的牙全部被撬斷了,滿嘴都是血。她曾有一個多星期被戴上手銬不給摘、吃飯、上廁所極不方便,睡覺也不能脫衣服。

後來,潘雲霞被轉到勞教所二大隊,二大隊更是集中共邪惡之大全。法輪功學員李梅在這裏被迫害致死。有多少法輪功學員多少次被吊在車間、吊在上下鋪上、被綁成半蹲半立狀態?從黎明至半夜,被罰坐在巴掌大的硬板凳上,兩眼直視,稍有挪動就拳腳相加,從早到晚,被關在六月驕陽直曬下的狹小的高溫禁閉室,一天、兩天、十天、半個月……不給洗漱,不准睡覺,大小便都在裏邊,潘雲霞原來100多斤的體重,此時被折磨的只剩70來斤。

案例5、時克和被戴上三、四十斤重的大腳鐐,惡警用鋼鞭抽打他

淮南法輪功學員時克和,男,70歲,1999年12月29日被直接送進淮南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時克和被幹警用鋼鞭抽打,被戴上三、四十斤重的大腳鐐,睡覺都戴著,正是寒冬臘月天,下著雨雪,時克和被七、八個年輕人扭胳膊、攔腰、折腿壓倒在積滿雨雪的泥水中罰跪,一跪幾個小時。

後時克和又被轉送第一看守所,因在獄中被折磨得太殘酷,時克和突然暈倒,經醫院檢查,醫生診斷時克和患了「急性再生障礙性貧血」(血癌),在醫院期間,時克和又被戴上腳鐐,每天還有兩名獄警看管。時克和住院期間,時克和的妻子牛鳳雲也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而送拘留所拘留。後被保外就醫,因負擔不起昂貴的醫療費用出院時克和居住在家,但仍受到警察和「610」的監視,常有警察上門騷擾,警察還指使鄰居對時克和進行監視。

案例6、孫啟榮被綁死人床、牙齒被全部撞斷,後被判刑11年

孫啟榮,女,48歲,家住淮南田家庵區南嶺村。2001年孫啟榮年曾三次無故被當局非法拘留。2002年8月份,因向世人揭露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相,孫啟榮於被綁架關入看守所。她的手腳被固定在用於死囚犯人的鋪板上(死人床),多次被用鐵夾撬嘴灌食,口內牙齒都被鐵夾弄斷,多次暈死過去,生命垂危。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孫啟榮被抓後,因抗議非法迫害曾絕食抗議,被警察多次強制灌食、毆打、上用於死囚犯人的鋪板鐐等,牙齒被灌食用的鐵撐子全部撞斷,口腔大量出血,被折磨的骨瘦如柴、奄奄一息。2003年孫啟榮被保外就醫20天左右,後又被送進看守所。她的丈夫被允許每月探視她一次,每次探視看到孫啟榮都是被兩人架出來見面的,她現在坐起來的體力都沒有了,坐著也得有人扶著。據悉,淮南市「610」辦公室主任李家銘橫加阻撓,致使孫啟榮遲遲不能被從看守所放出。2003年8月,孫啟榮被非法判刑11年。

案例7、戴上三、四十斤重的大腳鐐,惡警用皮棍趕著在院子裏跑

淮南法輪功學員汪小紅(汪曉紅),女,年齡未知,具體迫害時間待查。汪小紅曾經(2000年5月到9月之間)被非法關押在淮南市第二看守所,她與法輪功學員謝桂英、韓幫雲被戴上三、四十斤重的大腳鐐,惡警用皮棍趕著她在院子裏跑,走慢了就打,她的腳腕被磨的血肉模糊,每走一步一個血印。

2001年11月16日,汪小紅和潘雲霞又被警察抓了起來。在潘集派出所,潘集鄉的鄉長和鄉黨委書記連同幾個聯防隊員一起毒打了她們,她們被踢打的像球一樣在地上滾來滾去,小汪頭受重創,她後來被送勞教所暈倒過,經X光檢查頭部有大塊陰影。

2010年4月13日上午九點多,中共人員又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汪曉紅,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直接將汪曉紅投入宿州監獄迫害。

案例8、關鐵籠子、勞教、關精神病院,朱培林被惡警綁在床上進行灌食

淮南法輪功學員朱培林,男,60歲,煤礦機械廠退休職工。1994年得法。

自1999年7.20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後,朱培林屢遭迫害。2001年4月5日,朱培林到北京上訪,6日上午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抓捕,在天安門公安局(原天安門派出所)他被警察關到鐵籠子裏呆了兩天。警察被中共操控的喪失人性,不讓吃飯、喝水,兩天只允許上廁所一次。

示意圖:關鐵籠子
示意圖:關鐵籠子

回到淮南後,當局不斷的對朱培林實施迫害,惡警把他上網通緝,單位對他停發退休金,中共邪黨對他的迫害是異常慘烈的。朱培林曾被勞教一年。2次關進勞教所、3次關進拘留所、1次關進精神病院、1次看守所、1次公安局、1次洗腦班,多次被關進派出所、單位保衛處,在淮南駐京聯絡處被軟禁,經濟損失8000多元,被迫流離失所,老父親去世不能在家,對80多歲的老母親不能盡孝道,還要對老人家隱瞞遭遇。

2003年8月19日晨,朱培林再次被蔡新路派出所惡警苗新華、邱國志、朱臣劫持,直接送南湖勞教所。因「高血壓」、「心臟病」,朱培林當時就住進了南湖勞教所醫院(是直屬大隊大隊長傅平親自安排的)。為了抗議綁架,朱培林絕食並拒絕治療,結果老人被綁在床上70小時,惡警強行對他灌藥、吊水,使老人小便極不方便,也無法大便。

第一次強行灌食是傅平和管教科吳科長幹的,他們都很內行而熟練,那種痛苦感覺一旦管子插入氣管隨時都有死亡的危險。惡警對老人叫囂說:「你絕食死亡,我們不會說你堅持煉法輪功死亡,我們會說你身體器官衰竭死亡。最多大隊損失1000塊錢。」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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