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二日,河北滄州政法委、「610」及市局公安操控滄州運河公安分局的唐國利、李毅等人與運河檢察院的人員,非法批捕李麗、曹延香、趙翔、劉立新、康蘭英、趙俊如等六名女法輪功學員及徐凱、常壽軒、侯東亮三名男法輪功學員,意欲長期關押迫害。
幾名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為了抗議非法關押等迫害,有法輪功學員在那裏已經絕食二十多天,有人已經遭到野蠻灌食。為了達到灌食目的,看守所人員給絕食學員上背銬。
曾放回家的天津武清法輪功學員劉立新、趙翔兩人在二十二日陪孫滿園家人一同去要沒被釋放孫滿園的時候,再次遭到綁架,趙翔當時被拉去採血樣。當她們二人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期間,不法人員將其雙手晝夜背銬,使其無法大小便,同時還給她們灌下不明物,使她們身心均受到巨大的痛苦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 |
一、滄州「610」蓄謀迫害,綁架四十二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上午,在滄州市皇家壹裏小區由滄州、天津、青縣、鹽山、南皮等地法輪功學員交流講真相的心得體會,下午三點左右時,突然有人輕輕敲門,大家以為又有人回來了,毫無防備的開了門,滄州市局的一副局長帶領十多名便衣警察一擁而入,滄州的李麗、曹延香、康蘭英、常壽軒、徐凱、侯東亮等及天津的趙翔、劉立新等共四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參與綁架的有滄州市局警察、南巡警等;運河分局國保隊唐國利、李毅、張振海等數名警察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訊問筆錄。
經多方查證,滄州「610」通過監聽、監控、跟蹤,借法輪功學員開修煉心得交流之機,製造了這起群體綁架事件。綁架事件發生後,李麗的丈夫王洪亮(未修煉法輪功)也被(滄州市公安局)綁架、並被非法拘留半個月。李麗的丈夫被綁架的地點不是在家裏,而是在他開車外出時,在王洪亮到達要去的地方不久,警察在很短暫的時間裏就找到他、實施綁架。警察怎麼知道王洪亮的行蹤的?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李麗女士在維修自己的汽車時,發現在汽車底盤上有一個小黑盒子,大概8cm×8cm×2cm大,上面紅燈綠燈在交替閃爍著,上面有吸鐵石可以安在汽車的任何金屬部位。經詢問得知這是定位儀。十一日中午,滄州市運河分局國保大隊的唐國利、李毅等七、八個警察到她家非法搜查,在地下室找到了定位儀,才如釋重負的走了,走前他們透露說這是市局(滄州市公安局)讓他們幹的。
查證到的相關例證還有,在這裏暫不一一舉證。事件發生後,滄州「610」一再授意相關人員隱瞞蓄謀迫害的真相。在這裏奉勸滄州「610」及參與迫害的人,再怎麼狡辯、撒謊也掩蓋不了你們的犯罪事實,因為修煉法輪功、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及開修煉心得交流會都是受《憲法》保護的,是合法的。你們刻意掩蓋的一切都會曝光,如不及時悔改,你們的罪行必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報應。
二、非法抄家情況
1、運河區:已知被非法抄家的法輪功學員有李麗、曹豔香姐倆、勘探公司的葛姐、邱姨、團結小區白姨家,氣象大廈附近劉姨家,電影器材宿舍小何家、中行宿舍小吳家。
2、滄縣:滄縣法輪功學員徐凱遭非法抄家。十八日下午,徐凱到福順隆裝修材料市場通知被綁架同修的家人,然後開自己的車走到紅綠燈時被綁架。
八月二十日,陳圩村大隊書記張振常領著滄縣公安局李永勝等四人來到法輪功學員金月家,把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全部非法抄走,當時六個月大的孩子和十歲的小姪女嚇的大聲哭,還讓金月簽字,金月拒絕簽字,他們就讓鄰居簽字。
隨後他們又到本村法輪功學員張俊英家,非法抄走《明慧週刊》、護身符、神韻光盤、畫,法輪功學員講真相,他們不聽,在搜完之後,才讓簽字,張俊英拒絕簽字,並說:你翻完了,才讓簽,已經違反了法律程序。李永勝說:簽也翻,不簽也翻。在他的威逼下,張俊英的丈夫只好簽了字,然後大隊書記張振常領著他們走了。這兩個法輪功學員都是參加交流會被綁架後,又遭非法抄家。
3、南皮縣:八月十七日,法輪功學員趙俊如、常壽軒被綁架後,滄州警察欲對趙俊如家撬門翻牆,被家人和正義的人阻止。過了一天,南皮國保和鮑官屯警察又闖到常壽軒家翻箱倒櫃,鮑官屯派出所警察李井勤搶走三百多元真相幣,並把室內張貼的年畫都撕毀。八月二十日上午,南皮公安局數名警察去大法弟子常壽軒、趙俊茹家騷擾,常壽軒家的櫃子鎖被砸壞,家裏被翻得亂七八糟。
4、侯東亮僅僅因為參加交流會就被批捕,因證據不足,唐國利、李毅又去他的住宅抄查,又去鹽山找他的哥哥搜集材料。
三、運河分局警察以各種藉口推脫、搪塞
綁架案發生後,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家屬連續不斷的找唐國利、李毅及相關部門要人,唐國利、李毅等人總是以各種藉口推脫、搪塞、推諉,拖延著時間,可是暗中勾結檢察院批捕法輪功學員,並到處拼湊證據構陷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1、本來天津市武清區法輪功學員趙翔、劉立新在「8.17綁架案」中已經回家,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點左右,她兩人與孫滿元的母親、妻子去運河區公安分局接人,又被唐國利、李毅和兩、三個不明真相的警察綁架。
2、鹽山縣的法輪功學員張君,丈夫常年有病做透析,孩子年幼無人照管,張君是家裏的頂樑柱,她的被抓頓時讓這個充滿困頓的家庭陷入絕境,即便這樣他們也毫無惻隱之心,關押張君直到9月2日才放她回家。
3、被迫害的學員徐凱、曹延香、侯東亮的家人與十月二十七、二十八日去運河分局國保大隊要人,唐國利一直咆哮:你們商量好了一起來,越這樣越對他們沒好處,本來想早點遞到檢察院讓法院審理完了早點有個結果,省得他們受罪了,你們老來找,我就拖到最後的期限再往上報。曹延香的母親要求見女兒,問唐國利如果女兒死裏怎麼辦,唐說:死了就死了。一個年輕的男警一直在給他們錄像。
4、國保隊裏的女警王翠英(音)這些年一直很惡,她雖為女性卻毫無母性可言,動不動就給去要人的家屬錄像,上網查詢來人是否是法輪功學員。據知情人透露,就是她誘騙天津來要人的法輪功學員趙翔、劉立新進屋,才使他們被抓。王翠英還經常威脅、刁難正義律師,當被律師問的無言以對時,她又拿出潑婦蠻橫不講理的一套來對付。
5、十一月三日上午,徐凱的妻子在一法輪功學員A的陪同下,去運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要人,法輪功學員A據理力爭,國保李毅張口結舌,氣急敗壞,竟然把A扣起來了。徐凱的妻子和警察理論,李毅說:我們不敢把他怎樣,他太懂法律了。一會警察用車把A送到其家門。第二天,A又和徐凱的妻子去了檢察院。
6、唐國利、李毅等人經常用偽善的面孔、假借律師來辦案跟律師交談之際,套問是否是法輪功學員幫忙請的律師。真是荒謬至極,公安局的警察為啥要打聽這些?誰請的律師不都是要依法辦案嗎?這也暴露出他們根本不是依法辦事,是在執行按群體定罪和想繼續擴大迫害範圍的違法行徑。
四、法輪功學員李麗做好人遭迫害
二零一三年,李麗在一家旅店打工,在整理房間的時候,在床上發現一枚碩大的白金戒指,她想:這麼大一個戒指丟了,失主一定很著急,怎麼樣還給失主呢?住店的客人已經走了,不知道是誰丟的,所以李麗將戒指交給店主,以便失主尋找。還是在二零一三年,李麗想辭工,她跟老闆說:你找人(來接替我的工作),找人期間我義務給你幹。因為老闆找不到新人替代她,她一直給老闆義務工作十來天,一直等到老闆找到人。老闆要給李麗錢,李麗說:我是缺錢,但是我們提前講好了是義務的,我就要信守承諾。李麗的勤勉和在利益面前不動心,令雇主、老闆對法輪功稱讚不已,說:「煉法輪功的人就是好!」
就是這麼一個好人卻兩次遭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李麗因散發真相資料遭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滄縣看守所,在滄縣看守所李麗被強迫做奴工。李麗至少被非法關押五個多月,給其丈夫、孩子帶來了極大的壓力和痛苦。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李麗女士在維修自己的汽車時,發現在汽車底盤上有一個小黑盒子,大概8cm×8cm×2cm大,上面紅燈綠燈在交替閃爍著,上面有吸鐵石可以安在汽車的任何金屬部位。經詢問得知這是定位儀,李麗明白自己這是被監控了,但不知如何處理這個東西,就把它摘下來擱在自己家地下室不管它了(車就停在地下室旁邊)。十一日中午,滄州市運河分局國保大隊的唐國利、李毅等七、八個警察到她家非法搜查。李麗順便問唐國利為何給她安定位儀,唐開始否認。但當他們實在搜不到那個小黑盒子時,就問李麗把它放哪裏了,李麗說扔掉了。他們說扔哪了你告訴我們,我們自己去找。 最後他們終於在地下室找到了,如釋重負一樣說:行了,定個飯店吃飯去!就走了。臨走時有人透露說這是市局(滄州市公安局)讓他們幹的。他們同時還搶劫走李麗的一些大法書籍、一台電腦主機、一台打印機、兩箱紙和一些光盤等。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包括李麗在內的四十二名來自滄州市、滄縣、南皮、天津、承德等地的法輪功學員,在皇家壹裏小區開法會,暢談每個人在修煉過程中身心受益的感受,真心查找自己的缺點、不足,為的是做好人、做更好的好人,福益家庭、社會,卻招來了滄州市河分局上門抓人。其後,一部份法輪功學員回家,但是,李麗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李麗遭到綁架以後,李麗的丈夫也遭到也被滄州市公安局綁架、並被非法拘留半個月。
滄州運河公安分局的唐國利、李毅等人與運河檢察院的人員相互勾結,串通一氣,於九月二十二日非法批捕包括李麗在內的九名法輪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