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沾化縣法院對范志勇等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山東省沾化縣法院和濱州市檢察院以及「610」國安密謀偷偷摸摸對東營市河口區勝利油田法輪功學員范志勇、張貝、孫玉霞非法宣判。范志勇被非法判刑六年,現不知下落;張貝,三年;孫玉霞,三年半,監外執行。

自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法輪功學員范志勇、張貝、孫玉霞被濱州市沾化縣惡警綁架以來,在一年多的時間裏,沾化縣法院協同濱州市檢察院以及「610」國安惡警三次非法開庭,污衊迫害他們。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沾化縣檢察院第一次非法對范志勇、張貝、孫玉霞起訴,陷害他們三人。預定十一月十五日第一次非法開庭,結果十五日這天庭長的母親突然去世沒有開成,後改於十二月六日上午九點公開開庭。法庭之上,沾化縣法院給范志勇指定的不良辯護律師劉芳軍,支支吾吾,配合法院迫害范志勇。後稱擇日非法宣判。幾日後,劉芳軍又向范志勇的父母額外索取五千元的上訴費和一千元的路費,沾化縣至河口區五十公里左右。

幾天過後,法院偷偷摸摸非法宣判,范志勇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張貝、孫玉霞被判刑三年監外執行。後「610」國安惡警配合濱州市檢察院駁回沾化縣法院宣判,認為量刑過輕,以「事實不清,理由不足」要求重審。范志勇要求上訴,要求釋放。法院稱十二月底要結案。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日,沾化縣法院第三次非法開庭。這一次范志勇的家人請正義律師,做無罪辯護。認定范志勇、張貝、孫玉霞的信仰是符合憲法,他們都屬於無罪,應當釋放。法院通知張貝、孫玉霞回家等待,另行通知。

二零一四年八月底,沾化縣法院院長打電話通知已經在外地監外執行的張貝,說是要結案,回來辦一下手續就沒有事了,把張貝誘騙到沾化縣,非法拘留。

同年九月一日法院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非法對范志勇、張貝、孫玉霞做了宣判。

范志勇的父母已是七十多歲的老人,自從范志勇被非法拘留後,身邊無人照顧。他的父親聽說結果後,老人受不了這樣的打擊,隨後住進外地醫院,母親在家滑倒,腿骨折,被遠方親戚接走也住進醫院。范志勇的兒子被迫輟學,不知去向。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