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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成鬧劇 律師舉報瀋陽法官執法違法(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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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瀋陽市沈河區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於溟、李東旭和高敬群二次庭審,於溟和家屬們當庭要求法院使用大法庭公開開庭,要求更多的家屬參加旁聽,主審法官焦玉玲拒絕了這一合法合理的要求,宣布延期到週五開庭。

於溟
於溟

所有辯護律師堅決抗議,法官最後自顧離去,所謂「庭審」成了一場鬧劇。

隨後,律師們立即向最高法院法院工作人員舉報中心進行了實名舉報,要求追究主審法官隨意變更旁聽人數、公然違反旁聽審理法規的行為。舉報中心已經受理了這次舉報。

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八點半,沈河區法院周邊已經遍布警車和便衣,如臨大敵。八點四十五分,於溟六十七歲的母親在法院門前舉起了「還我兒子」的大橫幅,隨即被警察強行奪走。九點二十分,所有家屬和辯護律師都已到齊,等待開庭。

原本法院通知早上九點半開庭,可直到近十點警車才把於溟等三人強制押送到法院。一輛警車拉著於溟和一名普通看守所的在押人員,警察把他倆銬在一起,中間用一根鐵鏈子連著,進法庭前於溟將戴銬和連著鐵鏈子的雙手舉過頭頂高喊 「法輪大法好」,並微笑向圍觀人群點頭示意。另一輛警車拉著李東旭和高敬群,還有其他三名男性看守所在押人員,李東旭和高敬群也被銬在一起進了法庭。

圖1: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近十點,一輛車號為「遼AA408警」的車駛入瀋陽市沈河區法院的後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瀋陽法輪功學員於溟
圖1: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近十點,一輛車號為「遼AA408警」的車駛入瀋陽市沈河區法院的後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瀋陽法輪功學員於溟下車後,向圍觀人群揮手示意,他表示修煉法輪功無罪,因此拒穿看守所的黃馬甲。

圖2:於溟在進入法庭前,面帶微笑向圍觀人群揮手並高喊
圖2:於溟在進入法庭前,面帶微笑向圍觀人群揮手並高喊 「法輪大法好」。院子中的幾名警察表情木然。

圖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近十點,一輛車號為「遼AA438警」的車駛入瀋陽市沈河區法院的後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瀋陽法輪功學員李東
圖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近十點,一輛車號為「遼AA438警」的車駛入瀋陽市沈河區法院的後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瀋陽法輪功學員李東 旭女士、高敬群女士(戴黑框眼鏡者)從警車上下來。

此案在沈河區法院第三十三庭審判庭審理,這個庭面積很小,只能容納十幾個人。旁聽席只有八個玻璃鋼快餐椅座位,而辯護席上只有一把椅子!在六名律師要求下,總算從別的審判庭臨時調過來一張桌子和五把椅子,六名律師只好圍著僅容四人的桌子緊挨著坐下,四台筆記本電腦已經佔滿了桌面,隨手用的資料只得放在桌子底下。

開庭前幾天,法院通知家屬:只允許一家有兩名親屬可以參加旁聽。於是家屬向沈河區法院遞交了書面申請書,申請使用面積大一些的法庭以增加允許旁聽的親屬人數,結果未得到任何答覆。

開庭前,法警按原定通知放進了於溟等三人的六名家屬,但法官焦玉玲到場後,卻命令法警將已經進入法庭的家屬全部趕了出去,稱旁聽人員現在由兩人改為一人。於溟的哥哥當即表示抗議,說:「昨天打電話你還說可以有兩名家屬旁聽呢。」他要求法庭對此給出合理解釋。焦玉玲說:「你很激動呀!」於溟的哥哥說:「我是很激動,我還很氣憤!」焦玉玲威脅說:「你再多說取消你旁聽資格。」

這時於溟被帶進了法庭,他哥哥說:「他們只讓一個家屬旁聽!」於溟問律師:「我要求更換大法庭讓更多家屬旁聽的申請交了沒有?」在得知已經交給法院後,於溟開始大聲抗議,法官讓法警把於溟帶出了法庭。

李東旭的辯護人董前勇律師要求出庭的公訴人當場糾正法庭的錯誤做法,公訴人稱:法庭紀律得聽審判長的,這不屬於檢察院監督範圍。董律師指出公開開庭允許旁聽的人數是程序問題,不屬於法庭紀律。於溟的辯護人陳建剛律師站起來要求最起碼應將庭裏的旁聽席坐滿,說:「你們就是表演也得表演得像一些吧。」女法官焦玉玲面有羞色,出法庭打了一通電話請示,終於又同意每個當事人可以有兩名家屬旁聽。

於溟等三人被帶進法庭後,王全璋律師與陳建剛律師要求給當事人於溟已經壞掉的眼鏡換上家屬帶來的新眼鏡,法官說自己說了不算,法警則稱看守所有規定不准換。法庭的這一做法立即遭到了律師們的強烈抗議,大家紛紛要求法庭尊重當事人權利,因為於溟不戴眼鏡根本看不清證據,無法進行證據質證。法官不顧抗議,強勢宣布開庭,於溟大聲抗議,說開庭前已經提交了使用大法庭的書面申請,要求書面回覆……法庭上亂成一團。

主審女法官焦玉玲於是讓法警將於溟等三人帶出法庭,陳建剛律師問她:「你把當事人都帶走了,還怎麼開庭?」焦玉玲同另兩名合議庭成員合議,不一會兒宣布:經合議庭合議,不同意使用大法庭,不同意增加旁聽人數,並延期到本週五開庭。律師們又堅決抗議,稱合議庭這種隨意變更旁聽人數的行為嚴重違法。陳建剛律師聲明自己週五沒有時間過來開庭……

在律師不同意本週五開庭的抗議聲中,法官焦玉玲顧自離去。於溟的哥哥追上去問她:「週五還在這裏開庭嗎?」她理都不理頭也不回的就走了。律師們集體舉報了焦玉玲的違法行為。

於溟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三十歲不到就成為一位擁有近百名員工的服裝廠老闆的成功商人。九十年代後期,在他二十多歲創業的時候,就吸收了瀋陽幾十位下崗工人,經過培訓使她們成為自己服裝廠的技術員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對法輪功的大迫害發生後,在至今長達近十五年的持續迫害中,於溟因為堅守自己的信仰,至少五次被中共邪黨綁架劫持、非法關押,其中三次被非法勞教,其中兩次勞教因為堅持信仰 不向中共邪黨妥協「轉化」而被延長勞教期限各十個月、一年;而幾乎每次被綁架,他都經歷了常人難以想像的酷刑折磨和人格侮辱,多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關於法輪功學員於溟、李東旭、高敬群遭迫害事實,請參考明慧網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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