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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文登市李建珍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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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市五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李建珍,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在文登營鎮政府院內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綁架。

李建珍被非法關押八十多天,迫害她的所謂「案件」九月三日在文登法院開庭,當時辯護律師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但十一月十四日文登法院將李建珍非法判刑三年。

李建珍的女兒得知母親被非法判刑後流下悲憤的眼淚。自從母親被綁架,她辭掉工作,輾轉奔波營救母親,她多次找到參與迫害的各方人員,告訴他們法輪功真相,告訴他們自己的母親修煉「真善忍」沒有錯。她在法院門前拉條幅,面對不法人員的兇蠻毫不畏懼。

李建珍的丈夫劉忠平,在妻子被無辜關押投訴無門的情況下,曾打電話怒斥文登市國保大隊警察李本海,竟被李本海綁架、非法拘留七天。

文登市公安局:
國保警察李本海15588338159

文登市法院:
審判長張文健1526311597宅8985898辦8476937張文健妻子13863096576
陪審員:王樹松、於佔坤

文登市檢察院:
公訴人孫小東0631-3012655

惡告者:
趙東15065506562文登營派出所聯防隊員
孫英擱18669356129文登營財務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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