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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被非法勞教 新疆老太太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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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新疆報導)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法院欲於十一月十九日再次對六十三歲的法輪功女學員孫莉非法庭審。據悉,家人已為她聘請了律師。

孫莉原是新疆軍區人員家屬,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多次被綁架、關押、強行洗腦,兩次被非法勞教,並被迫離婚。

二零零一年,孫莉被當地部隊保衛部門人員非法抓捕,之後被新疆軍區非法關押在洗腦班一年多。二零零二年四月,孫莉被逼迫離婚。新疆軍區強行從她財產中扣除所謂包夾費近萬元,並逼迫她搬出軍區住房。

二零零四年四月九日,孫莉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八年二月,孫莉又被大灣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天山區延安路街道辦事處晨光社區居委會楊玲等三人,到孫莉的家裏謊稱為其爭取到一個全面體檢的名額,其實是要對她進行洗腦迫害。五月二十四日,居委會人員到孫莉家按門鈴,孫莉沒有開門。隔天,居委會打電話給孫莉的家人繼續糾纏,大灣派出所警察馬啟元也打電話到孫莉家中騷擾。之後,大灣派出所、居委會又多次打電話對孫莉一家騷擾,孫莉被迫流離失所在外。後來才回到家中。

二零一二年七月一天,延安路街道辦事處晨光社區人員以誘騙的手段將孫莉綁架到南山洗腦班,迫害一個多月。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孫莉在家被警察綁架,劫持到板房溝工人療養院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四年六月七日被大灣南路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關押在烏魯木齊市第三看守所(水磨溝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天山區檢察院非法下逮捕證。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天山區法院開庭審理孫莉案件,後因程序有問題而休庭。天山區法院欲於十一月十九日再次對她非法庭審。

天山區法院:
地址:烏魯木齊市金銀路246號,郵編831400
萬旭東 書記09918550378、13999922850
俞春生 院長09918552770、13609913663
刑庭:0991-8559872
承辦法官魯軍
書記員陳亮。

天山區檢察院:
地址:烏魯木齊市光明路
公訴人黃燕語 辦0991-7830912
天山區公安分局:
地址:烏魯木齊市團結路
主要迫害責任人袁增軍 13319838366

天山區政法委:
崔豔梅 18999178785
馬玉龍 15299139889

大灣南路派出所:
木拉米提13999974116
崔景玉13319859514

晨光社區人員:
書記張小英13999853395
雷芳15999182918
李曉燕13669916505
楊玲1899921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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