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早八點多,伊春市烏馬河區法輪功學員李翠玲陪被迫害致殘的法輪功學員王新春去上訪遞交材料,被綁架到哈爾濱南崗派出所。
九月十七日晚由於哈市不放人,烏馬河警察沒有接走李翠玲,因為李翠玲不配合邪惡的一切,更不配合邪惡做筆錄,李翠玲告訴他們對他們不好,後來把李翠玲綁架到鴨子圈臨時羈押,十九日烏馬河警察把李翠玲綁架回了烏馬河公安局交警支隊,李林強搶走了李翠玲背包裏的七千元錢、一部手機、一個mp3、一個mp4,把李翠玲劫持到公安交警支隊的地下室非法審訊了一夜,頭半夜是李林強提審,後半夜是李曉奎提審。李翠玲否定提審,沒坐在被審的位子上。
第二天上午,李翠玲被劫持到伊春市公安醫院檢查身體時走脫了。
烏馬河公安分局的圖象通緝令貼的到處都是,懸賞一萬元抓捕她。李翠玲有家不能回,兩個孩子沒人照顧。
李翠玲家裏住滿了警察,婆家受到很大的壓力,由於警察的騷擾現在老人已經被恐嚇的臥床不起,像個植物人一樣,不能吃飯, 只灌食來維持生命, 老人原本就是警察, 在公安局退休, 就是他的同行把他嚇成了這個樣子。
李翠玲在二零一二年被劫持到伊春洗腦班迫害,期間遭受各種折磨,多次遭吊銬,手幾乎被致殘,肋骨被警察踢裂,回家後經常被騷擾,現在又被流離失所。李翠玲的丈夫也是擔驚受怕的,承受著警察的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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