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會|救人就要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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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去年,我市有多名同修被當地「610」、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後來傳出消息,邪黨公檢法要對這些同修進行非法庭審。聽到消息的同修連夜寫出通知:希望每個同修都走出來,整體配合,上午到法院、下午到看守所近距離發正念。真是一呼百應,很多同修都來了,不分男女老少、路途遠近,只要能出來的都來了,還有在過病業關的同修也讓人扶著來了,有的老年弟子一直堅持到最後。

在這期間真的看到了整體的力量,同修們有自動出來協調的,有去分頭找被關押同修家屬配合要人的,有去找參與迫害人員和其家屬的,有寫勸善信和打電話的,有貼真相不乾膠的,幾百份真相信息貼滿了全市每個角落,大家不等不靠,每個人既是修煉人又是協調人,都在走出自己的路。

當我看到一法官的名字,猛然想起有一個遠門親戚A就叫這個名字,也在法院工作,十多年前我與A有過一面之交。難道會是A嗎?我趕快找到另一家親戚打聽,原來名單上的人就是A。我又想起了幾年前一個同修的非法判決書上,簽的也是A的名字,看來A參與迫害法輪功已經多年了。我發出堅定的一念:我一定要救A。

但畢竟只是一面之交的遠門親戚,負面的思想時而就會從我腦子裏冒出來:這可是迫害了我們多年的法院人員啊!心裏有點不踏實。這時師父的一句話打入腦中:「有的學員想到了自己主動做好,這方面的事情也很多。」[1]我立即雙手合十說:「師父請放心,請賜予我智慧,我一定去找到A,制止這次迫害事件的發生,同時給A一次贖罪機會,師父我能行,一定能行。」瞬間一些不正的念頭全無。

此後的幾天,就是打聽A的住址,每天不管是到法院或在家發正念,我都加上清除A背後的邪惡,而後叫著A的名字,想像A的樣子,把其元神調到我面前,請師父把A的思想和我的聯上,我慈悲而嚴肅的對A說:「對不起,我知道的太晚了,沒能幫上你,讓你這麼多年對大法弟子犯下了天大的罪,已經無法償還了,現在已在十八層地獄之下了,只有師父、大法能救你了。我現在就請師父救你上來。從現在起你記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師父好!停止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並通過你的手親自把這些被中共關押的善良的修煉人放出來,這一舉動、甚至這一念我的師父都知道,就能幫你,這是你唯一的選擇!也是為你自己洗罪!」這時我已淚流滿面了,似乎也能感應到A在流淚,一個生命在無知中幹著犯天法的事,是多麼可憐、可悲呀!

過了一個星期,我感到是時候了,一天到法院門口發完正念,我就通過門崗說是A的親戚,找到了A的辦公室,一打聽說A請假了,我立即就去了A的家,聽保姆說夫妻倆一起到北京去了。

幾天後,一取保候審的同修B來我家,說A讓其到法院去簽字,要給判刑,還說如果再不來簽字就把案子退到檢察院,從重判。我知道A已經從北京回來了,就對同修B說:「先不要理A,多學法,高密度發正念,清除A背後的邪惡因素,絕不去簽字,一切不配合。你先拖時間,等我去見A,等A明白真相了,一切都會改變。」

我決定當晚就去A家,怕人不在家,事先寫了一封熱情、祥和、透著慈悲和威嚴、誠心為其好的信,心想今天見不到你也一定讓你看見我這顆善心,你會明白很多,作出正確選擇的。晚上我帶著信到了A家,A果然不在家,我自我介紹後,把信交給了A的家人,交代一定要讓A看到。然後講了幾句家常話就告辭了。

走在路上我就在想,這樣天天去發正念還不夠,還得讓咱老百姓都知道咱市現在看守所裏還非法關押很多大法弟子,也得讓每個人都知道,給每一個生命選擇的機會,伸出援助之手共同制止迫害,也是救贖自己。想到了就去做,我就根據以上內容把所有參與綁架大法弟子的惡人名單都寫上,被綁架的大法弟子的名字也寫上,並警告惡人:誰對大法犯罪作惡都得償還、善惡必報的天理,「現世報應無漏網 人做惡都得償」[2]。我們印了幾百份不乾膠,貼滿全城。

那天我記得很清楚,剛把不乾膠內容寫完,我立刻想到去找A:今天一定見到A,一定要講透真相才能救了A,才能制止這次迫害。我一路發著正念,請師父加持,一定讓A在家等我。我一進大門就喊:「誰在家啊?」他們夫婦都在家,見了我很是驚訝,上下打量著說:大姨,十幾年沒見了,還是那麼精神,快坐下吧。他們又是倒茶又是拿水果,我哪顧得這些,寒暄了幾句就說:「這些天叫我牽掛的睡不著,就想見到你,所以今天就來了,也不知給你的信你們看了嗎?這可不是一般的案子,你不知道它的厲害。」他們提出的問題都是中共的謊言,我就一一給予解答,直到他們明白,最後他們說原來「自焚」真是假的。我說:共產黨的歷次運動,哪個不是錯了又平反?害死無辜八千萬人,現在又迫害法輪功,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牟取暴利,又講到藏字石。他們都感到吃驚。

我又舉了很多中外歷史上遭惡報的例子。特別近來一些高官紛紛落馬,看起來是權鬥,實質上是報應,哪個不與法輪功有關?我又提到:「其實《公務員法》中《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的終身負責》,就是當權者感到危機時用來打擊你們具體辦案人的棍子,讓你們當替罪羊用的,這是中共的一貫手段。」他們也點頭承認。

我說:「你們對這些大法弟子怎麼辦?總不能還用刑法300條給定罪吧?」A說要定還得用300條,是兩高定的。我說:任何人和機關都沒有立法權,只有人大才可以,你們這可是知法犯法,到時候大清算時就要按憲法了,吃虧的是你們這些具體辦事人。A說:那我們除非不幹了。我說:寧願不幹也不能接這個案子。我最希望的是通過你的手把這些無辜的人放了,你這一善舉會驚天動地的,不但能贖你的罪,你和你的家族都有大福報,師父都能幫你做,機會不多,不要輕易失掉它。

我還說:這次不幹了,那你以前判了的得彌補呀!A很緊張,說無法彌補了。我說:「可能。從現在起,你發自內心的說:從今再不接法輪功案子了,法輪功是無罪的、合法的。」我本想讓A寫個聲明發到網上,但怕他一時接受不了,心想以後再說吧。

我又勸他們三退,我說:這共產黨的官一個個都那樣,能把這個國家帶好嗎?夫婦倆都同意退出邪黨的黨團隊。三個小時該講的真相基本都講了。一看十二點多了,我就告辭,他們非留我吃飯,我說我還有事,他們開玩笑說,可是回家煉功去?我說功早上六點之前就煉完了,邊說邊走出院。

再說那個保外就醫的同修B,因A多次叫B去簽字,同修B心想:老是躲著不見,家裏人快嚇傻了,我也沒犯法,我自己去找A講真相去。同修來徵求我的意見。我說:你認為正念很足,那就堂堂正正的去吧,也許會很順利。

同修B到法院見到了A,講了自己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得了重病,保外出來沒幾天就好了,還講了很多大法中神奇的祛病健身、道德回升的例子。最後A說:「法輪功好,你就在家煉吧。別出去散傳單。」後來A把案子退回檢察院,至今也沒再找過同修B。

師父說:「慈悲能溶天地春 正念可救世中人」[3]。我想救人就要救活。我準備過些天再去給A講講,希望他真心懺悔在無知中犯下的罪行,這也是擺放自己的位置吧。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大法 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你再狂》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法正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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