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業顗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在發神韻光盤時,被警察綁架到渝中區七星崗派出所,之後被劫持至六店子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又被沙坪壩派出所及街道綜治辦的劉德明等人綁架到千竹溝洗腦班迫害四十多天,於八月十九日回家。
八月二十日,渝中區公安分局警察來到余鄴懿家中,交給她一份刑事起訴書。八月二十一日,渝中區國保隊、刑警隊的鄧、雷等四名警察又把余業顗及其老伴弄到沙坪壩派出所,說是要對余業顗取保候審,要老伴保證監督。
十月二十一日,渝中區公安分局預審科的黃某某打電話給余業顗,說他們偵察完畢,現要報檢察院起訴。余業顗問自己犯了甚麼法了?黃某說根據刑法300條。余業顗說:神韻晚會是弘揚五千年傳統文化的,我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請你拿出法律依據……話還沒說完,黃就說到時候檢察院會作解釋,於是掛斷電話。
余業顗在千竹溝洗腦班被迫害時,洗腦班的頭目王某說:不「轉化」就把八十四歲的老伴的工資拿到洗腦班來陪著「轉化」,還說要把他們在國外工作的兒子從國外弄回來。余業顗在洗腦班幾次出現全身痙攣,血壓200多,醫生還說她有心臟病、帕金森病,而洗腦班頭目王某還說她是裝的。
余業顗回家後,其老伴就因高血壓、心臟病被救護車送進醫院,余業顗本來被迫害得站立都困難,還得要伺候老伴。中共人員將一個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七旬老人及其家人迫害到如此地步還不罷休,還要非法起訴,真是天理難容。
迫害責任人:
沙坪壩街道綜治委主任劉德明,及手下謝韜
渝中區公安分局
藍建恆
從渝中區第五中級法院下放到渝中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