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也給參與迫害的人員寄明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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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五日】對於太多參與迫害的人,可以用寄明信片的方式揭露他們及對其勸善,文字不要涉及敏感字句,只寫他們做了甚麼不好的事,他們的行為已觸犯了甚麼法律等;對於非法審判大法弟子的所謂法官、檢察官等,還可正告他們法律本應懲惡揚善,維護正義,可他們的行為卻是在破壞法律。根據公務員法,不知將來是由其院長還是其本人來承擔責任等;對於參與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醫生、其醫院領導,可問其這些年的醫學成果學術論文等是如何取得的,還可提下李保春、黎磊石等(李保春、黎磊石是器官移植專家,已經相繼跳樓身亡。郵遞人員不知道,但他們自己知道,可警醒他們。)

寄明信片效率很高,只寫幾句主要的文字,無論年齡大小,文化程度高低每個同修都可參與。

明信片文字外顯,收信人本人看到了,郵寄途中的人也看到了,放在門衛收發室,他的同事、鄰居、家人都看到了,也會形成一個社會效應。

這也是曝光邪惡的另一種方式 ,必會給其及同伙造成一定的壓力,行為上有所收斂。

一點建議,匆匆寫就,謹供同修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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