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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楊鎖仙被非法判刑 兒子被迫流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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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玉溪市江川縣婦女楊鎖仙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後,處處為他人著想,無怨無恨,她時常跟孩子們說:「世人被共產黨矇蔽雙眼,誤解了大法,看不到大法的真相,我們是李洪志師父的弟子,我們要時時處處做好,不要給大法臉上抹黑,讓世人看清真相。」

就因為她不放棄信仰,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一四年二月被綁架關押、非法抄家,六個月後遭到非法開庭,再兩個月後被非法判刑三年,日前被劫持至雲南省安寧市監獄(具體是那個監獄還不得而知)。

九月二十一日,楊鎖仙的丈夫聽說楊鎖仙被迫害患了高血壓,於是去了國保大隊找到警察潘東問其情況,潘東大吼著對楊鎖仙的丈夫說:「那有甚麼大不了的,死在監獄國家會幫你安葬的,死在家你自己葬?你個×××的,我整你的日子還在後頭呢,你現在還不叫慘呢!」說著就站起來動手打人,幸好被他的同事拉開了。難道中國的警察就只會粗暴嗎,難道百姓的性命和基本權利就這樣的不堪嗎?

楊鎖仙的兒子被迫流離失所,有家回不了,也不知他是否安好,冬天來了不知他是否有件冬衣呢,江川縣國保大隊還在網上通緝他,國保大隊的潘東還威脅家人說:「等我們逮到看我怎麼收拾他,不要以為你在後面接觸那些人我不知道,我們都了解的清清楚楚,你再不和他們保持距離就不要再怪我。」

楊鎖仙丈夫因為承受的精神壓力太大導致一隻耳朵失聰,鎮上的政府人員經常去家騷擾威脅,說要通緝他兒子一輩子,讓家人把他找回來認罪。

非法庭審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玉溪市江川縣法院第二法庭對楊鎖仙進行非法開庭,去旁聽的人為她落淚,都說這麼好的人卻受到如此對待,沒偷沒搶,沒有奸淫擄掠,沒有殺人放火,沒貪污腐敗,因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就要遭到判刑,社會不公啊。

原定於九點開庭推遲到九點四十五才開庭。在開庭之前,親人們本想去庭外看看,很意外的遇到了楊鎖仙,警察還給她戴著手銬,警察讓楊鎖仙一個人進去,她的女兒一路追著喊:「媽、媽、媽……」連續叫了四、五聲,楊鎖仙才回頭,這時已經到門口,女兒豎起大拇指對楊鎖仙說:「媽,好樣的!」楊鎖仙衝著她們點點頭。楊鎖仙身體消瘦,臉色慘白,還患有高血壓,同以前判若兩人,她的女兒難過至極。

所謂「公訴人」林辛對楊鎖仙起訴的是:「楊鎖仙組織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組織他人去安化鄉滲透×教給安某某的家人,並在電線桿上貼有兩張『法輪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天滅中共』的不乾膠。楊鎖仙家中還有二百元真相紙幣,另外八百元沒字,但是我想也是為做真相紙幣而準備的,在家中搜出大量書籍、電腦、光盤。舉報人普小松,證人李新華。」審判長龔彥龍是這樣說的:「楊鎖仙,下面你作自我辯護,就是你說你認不認罪就可以了。」楊鎖仙沒回答。審判長龔彥龍連續問了五次你認不認罪後,轉問:「你為何要在人民幣上印『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天滅中共,快看九評共產黨』的字樣,你知不知道這些都是反黨的,如果知道了你就快認罪?」

楊鎖仙說:「你若這樣問我實話實說,我這樣做是為了救眾生,希望使人清醒得救。……我是六十年代出生的人,經歷過許許多多的風風雨雨,看過破四舊,批判孔孟之道……」審判長就喊道:「停,不要說這些,就只要說你認不認罪。」楊鎖仙接著說:「紅塔區看守所讓所有的犯人學習《三字經》、《弟子規》,這些孔孟書籍,這是為甚麼?說明現在說好的東西不一定好,現在否定的東西不一定永遠被否定,你們都是有知識有文化的聰明人,希望你們明辨是非。」

公訴人林辛提問楊鎖仙:「楊鎖仙,你家為甚麼會有電腦。」楊鎖仙說:「電腦是我家買回來,市場上到處都有賣,現在普通家庭有一台電腦不奇怪吧!」

審判長說:「請律師作辯護。」律師辯護時是這樣說的:「我不認同公訴人說的楊鎖仙是到安某某家滲透法輪功,據我所知楊鎖仙與安某某是親戚,到親戚家吃飯,在聊天的時候自然會聊到身體健康問題,楊鎖仙只是把她煉法輪功後病痛不治而癒的經歷告訴親戚,好的東西是要與人分享的,各位請看這些都是認識楊鎖仙的親朋好友為她簽的聯名擔保書。楊鎖仙平時是個勤勞善良的人,在村裏也是公認的好人。」

律師陳述到這裏時,審判長龔彥龍聲稱為了縮短庭審時間,請簡明扼要陳述事實。律師繼續說:「好的,審判長,我今天坐在這裏,我就真的可以敞開心扉地說嗎?我真正的能為我的當事人做辯護嗎?如果我真的為我的當事人做了辯護後,我的後果是甚麼,你們會怎樣對我,你我心裏都明白。我問過我的當事人,筆錄口供的事情是不是你所說所做,我的當事人說好多話都是她沒說過的,有些事情也不是她做的,當時她只說算啦,他們要怎樣就怎樣吧,都不管它了,你們如此對待這樣的善良人,相比那些貪污腐敗之人,你們公平嗎?」

庭審結束後,楊鎖仙的親人說:「希望你們讓她回家照顧八十四歲的老人。」楊鎖仙的女兒直接問他們:「你們知不知道現在辦案實行司法終身制,一九四八年十二月,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其中第十八條規定:「人人有思想、良知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公開或秘密地教義、實踐、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自由。」

審判長氣呼呼的說:「這裏是中國,不是國外。」她的女兒繼續問他們:「那還要國際法和國際法庭做甚麼呢?」這時公訴人直接問她的女兒:「你是學甚麼專業的?」楊鎖仙的女兒說:「我學甚麼專業跟這件事沒有任何聯繫,我只是個普通公民,如果將來法輪功也被平反了,那你們又如何去面對這些善良人,到時審判你們的將是……」審判長聲稱:「文革是發生在沒有憲法的時代,我們跟世界人權組織和國際法簽訂協議,都是按照協議在履行的。」臨出門前楊鎖仙的女兒問他們:「你們說法輪功是×教,為甚麼國家公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會沒有法輪功,公安部內定的七種邪教中也沒有法輪功,法輪功在被鎮壓十五年之久沒有出現過任何一起暴力事件。」審判長說:「不要用鎮壓這個詞。」楊鎖仙的女兒說:「為甚麼不用,李東生被抓後……」審判長說:「不要說這麼多啦,庭審結束了,吃飯時間到啦,不要影響我們吃飯。」他們就急匆匆的走了。

枉判三年

一直到了九月三十日法院才宣布楊鎖仙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聽到這個消息全家老小都真是難過至極,面對這種種的不公,善良的人沒有地方去說理,有太多無奈,有太多的委屈。

後來檢察院的人跟楊鎖仙的親戚說:楊鎖仙在法庭上拒絕認罪而且話說的太多,律師都沒說她那麼多話,如果她認罪的話就當庭釋放了。這叫甚麼法律?這是依法治國嗎?只要認罪,只要少說話,只要承認不煉,就釋放?!

善良的人都相信,烏雲不會永遠遮住太陽的,正義一定會到來的。楊鎖仙的家人不會忘記他們家遭受迫害的日子,不會忘記那些無助害怕的日子,但她的家人願意原諒他們,希望他們趕快明白真相得救度。

其實,在共產黨的法院裏,正義的律師是沒有說話的餘地的,江川縣法院裏的一位庭長就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請甚麼律師,如有請律師的錢,不如拿來請我們去喝酒,律師說律師的,我眼睛一閉一閉的照樣判我的。這就是中共培養出來的法官的真實寫照吧!律師不敢講真話,法官都不講法律。老百姓還有甚麼可相信的呢?社會的公信力還存在嗎?


參與楊鎖仙一案的公安人員有:潘東,李忠華,陸曉英;
檢察院人員有:檢察員張紅蘭,代理檢察員:林辛。
法院人員有:審判長:龔彥龍;代理審判員:高鵬;人民陪審員:胡江麗;書記員:龔俊。

據悉,參與此次迫害楊鎖仙的人員,還有中央「610」辦巡視組人員,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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