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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謊稱「結案」 楊太珍再次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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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九點左右,四川瀘州納溪法輪功學員楊太珍送孫子上幼兒園,在回家的路上被納溪國保人員綁架,非法關押進納溪看守所。家屬被告知是法院為「結案」下令抓人。納溪國保、法院合謀迫害法輪功學員,再次違法犯罪。

家屬要人遭暴力對待

十月二十二日,楊太珍的家人到納溪國保要人。納溪國保人員說,抓人的事,與他們無關。是納溪法院下令抓的。他們只是執行法院的指令。法院下令抓人的理由是:楊太珍三年前的案子還沒了。還說,三年了,楊太珍從未到執法機關認過錯。此案到現在該了結了。

中共迫害法輪功十幾年來,楊太珍遭多次綁架、多次非法關押迫害。不管誰下令抓人,抓法輪功學員絕對是違法犯罪行為,是執法者在違法犯罪。楊太珍的丈夫和兒媳告知國保人員,家中有兩位高齡老人需要照顧,小孩也需要人接送,勸說他們放人。辦公室的國保人員不聽善說,還對其兒媳非法攝像。非法攝像遭到兒媳的強烈抵制,國保便招來惡警助惡。一、二十個著便衣的惡警一擁而上,狂吠著對一個弱女子又吼又罵,威脅、恐嚇,有的還吼叫著「拿手銬來銬起!」這些惡警抓住兒媳的手臂反擰著從五樓硬拽到樓下,兒媳的雙臂疼痛難忍。幾天後,兩隻手從上到下都是瘀斑。

一群人民警察暴力對待一個弱女子,而且他們還非法使用戒懼,將這個手無寸鐵的女子銬上手銬非法審問。

這個所謂三年前的「案子」,是發生在楊太珍身上的一場迫害。

一、構陷。二零一一年六月四日,楊太珍與一名法輪功學員在龍車鎮趕集被綁架,楊太珍的包隨即被惡警奪去。她們被帶到納溪國保辦公室,國保人員從楊太珍的包裏拿出幾份真相資料登記。因為楊太珍清楚的知道,她包裏根本就沒有真相資料,是惡警蓄意構陷放進去的。於是楊太珍當場抗議說:「有法輪功資料本身沒有錯,資料是讓人明白真相、是救人的。但包裏的真相資料是你們故意放進去的。」

二、執法者施暴。在龍車派出所與納溪國安辦公室裏,楊太珍抗議綁架,兩次欲起身回家,都被惡警強行阻攔,警察抓住她的胸口猛力一推,推倒在後邊的沙發上,背心遭重創頓時痛的喘不過氣。遭連續兩次野蠻暴力襲擊,楊太珍的前胸後背疼痛難當,連呼吸都痛,疼痛兩月未消。在國保辦公室楊太珍被銬上手銬。

國安惡警將楊太珍拉到納溪縣醫院強迫體檢,楊太珍抵制迫害,不配合體檢,警察指使的幾個便衣從一樓到四樓,將楊太珍抬上抬下,每項檢查都由這些惡人抓手、擰手臂,按腿、逮腳強迫進行,甚至抓著她的頭髮作胸透等等,一個弱小的婦女被四、五個男人強迫著,一場體檢就是一場野蠻暴力的折磨。晚上,楊太珍全身疼痛,在看守所裏連翻身都困難。

楊太珍被惡警非法關押進納溪安富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楊太珍絕食抗議迫害,強烈要求釋放回家。第四天,楊太珍被從鼻腔插管灌食,灌食不成,就被注射不明藥物後進行輸液。第五天下午,楊太珍抵制輸液,就被用手銬、腳鐐呈大字銬在醫務室床上,名曰「休息」。

楊太珍多次向獄醫提出解開她的腳鐐手銬,她說:「你這是休息嗎?這是酷刑,是五馬分屍。快給我解開,這裏已傷了皮,疼的很。你這手銬腳鐐是銬壞人的,我們是好人,我沒犯法,又沒犯罪,你銬我就是你們在犯法、犯罪,就是你們在執法犯法。」醫生藉口沒有鑰匙,楊太珍一直被銬到晚上約十一點。非法關押暴力折磨五天後,楊太珍才回到家。

三、作案的違法者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執法機關。被綁架關押迫害期間,楊太珍堅持對所能接觸到的人講真相,包括迫害她的警察、看守所獄醫、圍觀民眾等。

楊太珍回家後僅兩個半月,即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八日,納溪棉花坡鎮派出所惡警再次綁架楊太珍,非法關押一天半,又將其銬上手銬,又進行了一番強迫體檢、強迫照相的野蠻折磨。

這個所謂「案子」的受害人是楊太珍,將楊太珍綁架、關押、暴力折磨的違法涉案人員是龍車派出所、納溪國保、看守所惡警。如果說要「結案」,這些人才是早就應該被捉拿歸案的罪犯。楊太珍信奉「真善忍」崇高信仰,沒有違反國家任何一條法律法規,檢察院也沒有對楊太珍起訴,立案,法院對她結甚麼案?明眼人都清楚,所謂以「結案」抓人,是陰謀,是迫害的邪惡手段。

作惡心虛,耍陰謀抓人封殺正義之聲

今年十月聽說楊太英(楊太珍的妹妹)案將二審開庭,律師來瀘後不知何故又說不開庭了。緊接著發生楊太珍遭綁架的事。在許多人看來,納溪法院以「結案」為由抓楊太珍,是中共納溪司法的惡毒陰謀。

楊太珍的妹妹楊太英,納溪農機局職工。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被江陽區國保綁架,關進納溪看守所已快一年半了。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瀘州市江陽區法院在瀘州市看守所內對法輪功學員楊太英非法開庭,律師無罪辯護,本人自辯無罪。而納溪法院強判楊太英有期徒刑四年半。

楊太英抗議誣判,呈萬言訴狀,揭露中共納溪司法人員一系列故意違法、蓄意製造冤案迫害她本人的犯罪行徑,要求司法秉承公正,重審此案。楊太珍為妹妹請律師,遞訴狀,奔走申冤。

楊太英一審幾經周折:律師外地趕來開庭,法院卻臨時改期;一會兒又將開庭地點設在看守所,並故意隱瞞開庭地點;開庭日路上設關卡阻止民眾參加開庭旁聽。這是為甚麼?不就是作惡心虛,竭力掩蓋迫害的真相,掩蓋司法違法犯罪的事實嗎?

如果二審開庭有正義律師再次介入,納溪司法又將面對迫害法輪功的違法犯罪事實在法庭上呈現,那些參與迫害的執法違法者不害怕嗎?不心虛膽寒嗎?納溪國保、六一零、法院互相勾結,把楊太珍抓來關起,其實就是阻止她為妹妹聘請正義律師,封殺法庭上無罪辯護的正義之聲。楊太英的訴狀揭露了壞人的違法惡行,這些人對其姐姐下手迫害其實就是在瘋狂的報復。

善惡有報是天理。要想逃避被法律的追究,耍陰謀,施詭計,使用甚麼邪惡的手段都是徒勞的。國保、法院耍「結案」抓人的陰謀,不過就是中共惡黨黑司法為失敗的迫害在苟延殘喘而已。

善良姐妹再次身陷囹圄

法輪功學員楊太珍,楊太英姐妹倆,在法輪大法的修煉中身心受益。妹妹的腎衰竭好了,姐姐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十多年來她們再沒進醫院,再也沒吃藥。以「真善忍」法理修心向善,姐姐孝敬老人,家庭和睦,街坊鄰居口碑皆好;妹妹追求道德昇華,心性不斷提高。

妹妹楊太英從一九八五年從學校畢業分配到單位,承擔本單位會計核算管理和本系統財務管理工作。得法修煉後,她以「真善忍」的宇宙最高真理要求自己,追求道德昇華,努力歸正自身不好的思想,行為。收到客戶不必開票的公款收入嚴格入帳管理;購買東西,銷售單位主動少收錢、多開金額的發票,按實際付款報銷;參加各種會議,承辦單位只開會務費發票,不收錢或少收錢,她不報或按實際付款報銷;出差所到單位幾乎都承辦了伙食,別人回單位仍報伙食補助而她不報;到下屬單位,下邊的人送的土特產等各種禮物,她拿到單位與職工分享;收沒開票的臨時公款存銀行利息絕不佔為己有……不但她不做貪財佔便宜的事,還勸家人、教育孩子也不要做。單位有的同事在她的影響下,也開始約束自己不貪不佔,回歸正途。

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為了向國家機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證實法輪大法好,姐妹倆三次依法進京上訪,三次被破壞法律實施的惡人截訪。由此,她們均遭到非法勞教迫害,洗腦迫害,及嚴重的經濟迫害。因上訪楊太珍遭非法經濟罰款達三萬元;妹妹被罰款、扣工資等,經濟損失數萬。

姐妹倆各自均遭兩次非法勞教迫害,在勞教所黑窩裏遭受到不准睡覺、罰坐、罰站、暴打、暴曬、挨凍,捆、踢、踩、銬等等種種酷刑折磨,柔弱的身軀承受著來自龐大國家機器製造的巨大痛苦。如今,姐妹雙雙再次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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