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於溟遭扎手指、砸胸部等酷刑(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法輪功學員於溟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受到酷刑審訊,近日,該消息得到了知情者的證實,於溟遭扎手指、砸胸部等酷刑逼供。

服裝企業家於溟
服裝企業家於溟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號、九號,於溟白天被非法審訊之後,晚上接著被審訊。他被帶到一間特訊室,特訊室沒有監控。惡警把於溟的手、腳、腿和胳膊全部銬住,這種狀態持續了三十多個小時!審訊的人員總共有三撥或四撥,每次有三個人,他們翻來覆去的問於溟一些情況,誘導他。於溟一直是零口供,他們威脅說:「不說待會你也得說,讓你說啥你就得說啥。」

大概當天晚上十點來鐘,惡警開始對於溟實施暴行,他們踢他的腳,踢他的腿,揪頭髮,拽耳朵,還拿別針扎他的手指甲,紮的是食指、拇指和中指,並拿裝著礦泉水的瓶子砸他的胸部,砸了好幾次。

酷刑演示:針刺指甲
酷刑演示:針刺指甲

這樣酷刑折磨到後半夜,於溟的心臟就不行了。一個姓張的大夫過來給他量了血壓,當時血壓高達190,心跳150多下。醫生把警察叫出去,等回來後他們不敢再打,怕出人命。可是到了第二天,又換了一撥審訊的警察,照例踢他、打他,搧他耳光。打人的惡警沒有出示證件,但可以確認,他們是市局國保支隊的。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後來警察趙晨讓於溟看高敬群在特訊室受審的照片,引誘逼迫他說:「你不說,我還得審訊她倆(指李東旭和高敬群)。」於溟為了不讓李東旭、高敬群再受折磨,勉強在筆錄上簽了字。警察王文勝還拿了三、四張空白的A4紙讓他簽字,不知用作何處。

於溟事後感到不應順從這種非法的指使,斷然否認了刑訊逼供下的供詞和簽字,至今仍然是零口供。

於溟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三十歲不到就成為一位擁有近百名員工的服裝廠老闆的成功商人。九十年代後期,在他二十多歲創業的時候,就吸收了瀋陽幾十位下崗工人,經過培訓使她們成為自己服裝廠的技術員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對法輪功的大迫害發生後,在至今長達近十五年的持續迫害中,於溟因為堅守自己的信仰,至少五次被中共邪黨綁架劫持、非法關押,其中三次被非法勞教,其中兩次勞教因為堅持信仰不向中共邪黨妥協「轉化」而被延長勞教期限各十個月、一年;而幾乎每次被綁架,他都經歷了常人難以想像的酷刑折磨和人格侮辱,多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夜間,瀋陽市國保支隊夥同錦州北鎮地方警察,開多部警車,闖入錦州北鎮市一戶農家,強行綁架了參加外甥婚禮的瀋陽法輪功學員於溟。 八月三十日晚上九點多鐘,所長劉某開車,於溟前面一排坐一個警察,身邊坐一個警察。於溟想不能這樣被他們關進看守所,然後構陷誣判。於是,在呼嘯著駛向瀋陽市看守所的警車裏,於溟使勁擼下一隻手的手銬,拉開車窗,跳了車,在地上打了幾個滾,快速跑進了路邊的玉米地裏。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於溟再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看守所,他的家人委託北京律師多次到看守所會見,均被看守所拒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