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潘淑琴是明知無理而心虛,還是奉命而行,她對辯護律師說話是:「一會開庭時,不能評論刑法三百條合不合法;不能評論法輪功是不是×教(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你如果要提到這些內容,可別說我打斷你說話不讓你辯護。」
律師的回答是:「這個我還真得提。因為你們就是用它來給我的當事人定性的。而我查遍了所有的法律,至今還沒看到有哪一條法律把法輪功定為邪教了。」
在法庭上,法輪功學員金彪表示,法輪功讓他按「真、善、忍」做好人,使他身心受益;同時他還聲明:自己在警察威逼下所寫的所謂「悔過書」等全部作廢,他要堅持修煉法輪功。
所謂公訴人唐金鳳在羅列所謂證據時說:公安機關監測到金彪上網下載法輪功資料並傳播法輪功。立刻遭到辯護律師反駁:公安機關竊聽、偷看公民隱私,這本身就是違法的。同時,律師從「信仰合法」的角度,為金彪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法庭立即無條件釋放金彪。最後審判長潘淑琴稱合議後再作宣判,遂宣布休庭。
今年三十歲的金彪,是鳳城袁家溝鋼廠的工人,家住天河灣。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下午三點左右,他在家中用手機上網,被丹東市網警特務監控,並指使鳳城市公安局鳳山分局警察綁架金彪。金彪現被非法關押在鳳城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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