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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安鍋案」 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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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一月二十七日,大連中山法院對九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宣判,法輪功學員車中山被非法判刑六年,朱成乾五年九個月,王守臣四年六個月,裴振波五年六個月,潘秀清五年三個月,史佔順四年六個月,白如玉四年六個月,于波四年,郭松四年。九人全部上訴。

事件簡述: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連市「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國安夥同各公安分局、派出所、街道社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綁架,主要針對參與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俗稱「安鍋」,中共害怕民眾觀看海外新唐人電視台),近百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非法抓捕、抄家、非法關押,遭到殘酷折磨。其中:開發區六十九歲的老太張桂蓮,在大連看守所受到嚴重迫害,八月五日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曲濱、張國立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侯春麗腿被看守所惡人打壞腎臟。法輪功學員車中山在大連看守所被嚴管,受到酷刑折磨,被戴手銬腳鐐並被銬在地環上兩個月,有時整晚被綁在老虎凳上,導致這位堅忍的壯漢,三次被送醫院搶救。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晚,大連中山區法院突然通知律師,取消原定於第二天對十三位法輪功學員的開庭。四月十二日早晨,大批警察在中級法院門外綁架前來旁聽庭審的家屬及法輪功學員。兩位辯護律師也一度被綁架,其中六十多歲的程海律師遭警察毆打。這個被稱之為「大連4.12事件」後被海外媒體廣泛報導。

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大連中山區法院借用西崗法院,對車忠山(男)、朱成乾(男)、王守臣(男)、裴振波(男)、史佔順(男)、于波(男)、郭松(男)、潘秀清(女)、白如玉(女)、李聖傑(女)、汪濤(男)、佘鉞(男)、林麗紅(女)等十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當時有九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因為此案本來就處處違法,不符合司法程序,證據作假,律師們有理有據的辯護、及當事法輪功學員紛紛指證公檢法人員的種種違法行徑,讓法官、公訴人無言以對,不得已頻頻休庭。庭審進行到傍晚,最主要的辯護階段還沒有開始。律師團因為開庭時間過長全體罷庭,經過交涉後,法官於當晚八點三十分宣布休庭,擇日開庭。

大連中山區法院定於七月五日繼續對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開庭。但因中山區法院違背司法程序,通知開庭時間太短,律師團七月五日集體罷庭。當日上午,在律師們的抗議下,中山法院審判長決定擇日再開庭。

八月二日,大連中山區法院借西崗法院地盤再一次對十一位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因辯護律師程海律師被警察架出法庭毆打,導致所有參加庭審的律師集體退庭抗議。

十月二十一日、十月二十二日,大連中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林麗紅、汪濤非法開庭。

十二月二十七日,大連中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佘鉞非法庭審。因家人懷疑佘鉞身體出了問題,加之因前一天看守所堅決不讓律師會見佘鉞,佘鉞的家人申請延期開庭,遭法官拒絕。二十七日開庭前,佘鉞在警車中被固定在輪椅上,看上去處於昏迷狀態。律師和家人辯護人都拒絕出庭,最後法官只好宣布休庭。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連中山區法院對車中山、朱成乾、王守臣、裴振波、史佔順、于波、郭松、潘秀清、白如玉、李聖傑等十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這次開庭沒有律師、也沒有家屬辯護人,法官和公訴人一再誘導威脅法輪功學員辭退辯護律師,七名聘請律師的法輪功學員堅持委託律師辯護。法庭不予理會,半小時結束非法庭審。之後,法庭又對法輪功學員曲濱非法開庭,整個過程僅十分鐘。曲濱妻子作為辯護人,堅持講明信仰無罪。曲濱被迫害得很嚴重,是坐在輪椅上被推進法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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