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法輪功學員參加第六十二屆尼亞加拉葡萄酒節(Niagara Wine Festival)大遊行,作為先鋒隊走在遊行的最前方。 |
隊伍沿途經過聖凱瑟琳市最繁華的鬧市區,有二十幾萬人現場觀看了遊行,更多的人是通過電視轉播觀看遊行。遊行隊伍由各種各樣的彩車、花車、軍樂隊、管樂隊、氣球、卡丁車隊和馬隊等組成。作為北美最主要的遊行之一,這次活動吸引了大批從北美和大陸趕來的觀眾。
中國留學生歡呼:「法輪大法好!」
七、八個來自中國大陸的留學生,用iPhone、iPad、相機、錄影機興高采烈的在拍著遊行的隊伍,他們說:「太棒了!太精彩了!」當問到他們來自哪裏時,他們搶著回答說:「我來自瀋陽。」「我來自黑龍江。」「我和她來自北京。」
一位姓韓的男生微笑著大聲喊:「法輪大法好!」其他都跟著一起喊。他對記者說:「你知道嗎?這種場面在國內是絕對不可能看到的,我們才出來不到一個月,就看到這麼美好的遊行,真的很激動。」
他們接過傳單後表示一定要上網多了解。
三位大陸碩士留學生:我們要知道真相
遊行結束時,三位剛到當地一所大學讀研究生的中國留學生,看到法輪功學員很高興,他們說剛才看到遊行隊伍了,真的很雄壯,很令人振奮。
其中一位拉著法輪功學員劉女士的手說:「我有一個問題要問一下,你能給我回答嗎?」她就拉著劉女士到路邊坐下,她說:「我八歲的時候看過電視上的『天安門自焚』,我一直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今天看到這麼振奮人心的場景,我很想知道為甚麼中共要迫害法輪功?」
劉女士就耐心地給他們講了「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所謂的「天安門自焚慘案」是江羅政治流氓集團為栽贓陷害法輪功,挑起民眾的仇恨而策劃的。「自焚」是預謀好的,整個事件完全是江羅政治流氓集團用來製造藉口為進一步鎮壓法輪功而自編、自導、自演的一齣表演拙劣的醜劇。
劉女士還告訴他們:「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法理明確禁止殺生和自殺,那真正的法輪功學員,怎麼會去自焚呢?天安門廣場的警察在過去通常並不背著滅火器巡邏,如何能立即取出那麼多的滅火器和滅火毯呢?」
三位留學生點頭表示:「是的,中共很會造假。」
劉女士還跟他們介紹了法輪大法是佛法,教人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做好人,提升道德,祛病健身,弘傳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全世界只有中共在血腥迫害。當講到《轉法輪》裏提到如何做好人的故事時,他們都表示贊同:「那很好啊,大家都做好人多好啊。」
劉女士繼續說到:「中共邪黨甚至在法輪功學員活著的時候,不打麻藥,直接摘取身體器官,牟取暴利,被國際社會稱為『是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行在國際上已被定性為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這個罪等同於希特勒對猶太民族大屠殺的罪行。善惡有報是天理,誰做了甚麼都得償還。天滅中共已是必然。」
劉女士希望他們能做三退保平安,三位留學生分別用自己的真姓,做了退團和退隊的聲明。最後很高興地和法輪功學員一一握手分別了:「謝謝!謝謝!非常感謝法輪功!」
激動的華人女士
來自黑龍江的李女士,看到法輪功隊伍經過時使勁鼓掌,她說:「我剛到這裏幾天……」她就激動得說不出話了,只是不停地點頭說:「我知道,我知道。」然後接過了真相傳單說:「謝謝,謝謝。」
在遊行結束的地點,剛從大陸到加拿大探親一個月的王女士遇到法輪功學員顯得很高興,很自然就聊起了法輪功真相,當講到三退大潮時,她說她是黨員,學員就用「安順」的化名勸她脫離邪黨保平安,她說:「『安順』這個名很好,我很喜歡,就用這個名退了。謝謝!」
組織者:「我太喜歡這兩個隊伍了」
這次遊行的組織者之一Mike介紹說:「今天的遊行有七十四個團隊參加,『法輪大法』的兩個隊伍我都非常喜歡,我太喜歡他們了。前面的樂團演奏非常有力量,後面的腰鼓隊神采奕奕,給人們帶來歡樂。歡迎他們每年都來。」
這次遊行的組織者之一Mike表示,非常喜歡「法輪大法」的兩個隊伍。 |
聖•卡瑟琳市居民Sue從觀眾席上走進遊行隊伍裏,問跟在隊伍旁邊的記者:「他們來自哪裏?甚麼是『法輪大法』?他們的演奏和表演真的太棒了,我非常喜歡。」當接過傳單後,她興奮地說:「我一定要上網了解這個給我印象深刻的團體。感謝他們的到來。」
當地居民Thorne說:「在這居住幾十年了,第一次看到『法輪大法』這個團體作為先鋒隊給遊行開道,很振奮人心,希望他們每年都來。」
警察:「這麼受歡迎的一群人怎麼會受迫害?」
遊行到終點時,警察Evan Lince主動過來跟記者說:「我今天負責最後一段路程的秩序維護,法輪功團體的隊伍真太棒了,他們是前鋒,真的很令人振奮,他們的表現很祥和,非常受歡迎,真希望他們每年都來。」
當了解到這個團體在中國大陸已經受迫害十四年時,他瞪大著眼睛說:「你不是開玩笑吧?(Are you kidding?)不可思議,這麼受歡迎的一群人怎麼會受迫害?!?現在還有這種事情發生?不可以,真的不可以。」他接過了真相傳單,並表示一定要上網了解,不能讓這種迫害在這個世界上存在。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3/10/4/142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