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奇怪」的測試結果說起

——談真相文章的換位思考和定位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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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

測試

我們首先做一個測試,請同修看看下面兩篇文章的開頭,你更傾向於哪個寫作方式?

例一《濰坊法輪功學員陳子秀被酷刑折磨致死》

濰坊市濰城區北關徐家小莊法輪功修煉者陳子秀,女,59歲。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城關街道辦事處,在2月21日上午9時陳子秀被城關街道辦事處活活打死後送至市立醫院。

陳子秀是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後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鄰里鄉親對此都有口皆碑。然而,1999年7月,江澤民對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

例二《陳女士直到最後的日子仍說,修煉法輪功是一項權利》

在陳子秀去世的前一天,逮捕她的人又一次要求她放棄她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在又一輪警棍打擊後幾乎失去了清醒意識的情況下,這個58歲的老人還是堅定的搖了搖頭。

暴怒的地方官讓陳女士赤腳在雪地裏跑。據其他目擊這一事件的監獄中的人說,兩天的折磨使她的腿嚴重瘀傷,她的短短的黑髮上粘著膿和血。她在外面爬,嘔吐並因虛脫而昏倒。她再也沒有恢復知覺,並於2月21日去世。

有許多同修對例一寫法有好感,例二也可以,但「不解渴」,那麼是甚麼原因造成同修覺的「不解渴」呢?

是因為沒有直接說「被活活打死」,「修煉法輪功做好人,然而江澤民迫害了法輪功」。可是,當我們把文章給常人讀者,尤其是白領,他們絕大多數對例二的故事更感興趣。

有同修會覺的很「奇怪」:這些常人讀者與一些同修的感覺,為甚麼會不一樣呢?不都是讀者嗎?怎麼會這樣呢?太奇怪了!

其實,一點也不「奇怪」,這裏有一個換位思考的問題。

換位思考

我們舉個「換位思考」的例子:

一個你認為不太好的常人對你說:「我們單位的××特別壞、特別壞,我向上級反映他的情況,他動用關係打擊報復我,現在廠裏要開除我,我這個人特別好,可是你看,……」

你對此會有甚麼反應,一般你會想「他說的是真的假的?」「我聽說這個人不太好,另外,說話也憤憤不平,不理性、像做報告似的,不大可信!」

如果你對這個人印象比較好,或者他換了一種方式,沒有這樣激昂,而是這樣表達,「那天,就是我被評為勞模的那天,我透過休息室的窗口看到,××把一大堆成品一個一個給砸了,然後扔進了廢棄物品的車斗,我向領導反映了這個情況,可是,……」

對於這樣有細節的描述,你的懷疑一般會消失大半。

與此同理,在邪黨謊言遍地的時期,許多常人對大法弟子是帶有不正確認識的,甚至中毒深的人還仇恨大法弟子,所以他會用懷疑的眼光審視真相資料,他們對例一文章的「主觀判斷」「直接評價」的文字語境、狀態感到懷疑、感到距離,而例二是描寫具體細節、事實的,沒有主觀表態,心緒是平和的,有故事性,有懸疑,容易引導讀者繼續看下去;但對於同修來說,後者的表述方式,是娓娓道來的,讓同修感覺「不解渴」、不淋漓暢快,這裏有我們同修的「情」和黨文化的因素(這是我個人的認識),沒有體諒常人讀者的感受。可我們的真相文章,是給誰看的呢?我們的定位在哪裏呢?

定位:讓「重症患者」也願意讀下去

一般同修都會說:「我們當然願意所有人都來讀啊」,可是,同修你是否想過「這樣寫是否適合所有讀者」?

「讓所有讀者都來讀」,看似平常的一句話,實際操作起來的難度確實不小,這不是說「能在明慧網發表了,就能把所有眾生都救了」,因為中共洗腦了中國人六十多年,一套邪教思想在人遇到問題時會「自然反映出來」,這就需要我們挖掘素材中最具震撼人性的部份,讓人用人性良知的一面看待眼前的一切,讓人有所思,讓人冷靜的看待真相。

「讓所有讀者都來讀」,就要有胸懷包容受毒害較深的讀者,就要考慮他們的狀態和思維模式,看到「李強近日再次遭到惡警綁架,並被非法判刑八年」的時候,有的「重症患者」可能想到的是「你們法輪功是非法的,你們殺人放火自殺自焚,就應該判刑」。所以,我們要想讓他們也能被救度,就得想辦法適合他們的「重症狀況」。

建議寫好題目和導語要考慮以下四個方面:

①要儘量體現法輪功的合理合法。

《旁聽民眾驚呼:「原來法輪功沒犯法,講真相受憲法保護」》

「把這麼好的孩子關到了派出所,公安這份工作不能做了,太傷天害理了!公安在共產黨的領導下不幹正經事!」一位好心的警察看到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非常同情和憤慨!

《兩位孝子陷冤獄 慈母何所依》(題目強調「孝子」,揭露邪黨說的「不顧親情」是謊言)

②揭示出迫害的邪惡程度

湖南,211位鮮活的生命,211個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被迫害致死!

惡警洪保華,一邊咬牙切齒地咒罵著,一邊和惡警陳明用穿皮鞋的腳用力踩、碾年過五旬的胡柏榮老人,老人疼痛難忍,最後近失去知覺。(導語)

《佳木斯勞教所所長侯某:政策就是「感化,強化,火化」》(題目)

李蘭英左眼失明了,「起因」是他說出了政府不讓說的話。(導語)

《「我有二十八種刑法整你們(法輪功)!」》(題目)

上文的《陳女士直到最後的日子仍說,修煉法輪功是一項權利》,題目中有「最後的日子(被迫害致死)」「修煉法輪功是一項權利」,前者是「事實」,後者是「說理」,但作者沒有站在前面說,而是讓事實說、讓主人公說。文學家托爾斯泰曾說:我不去敘述(作者不站在前面說),而是讓主人公替我說話。

新聞界對此的共識是,聰明的作者一般不直接表態(除非普遍公認的事實),他只是用人物的動作、言詞,表達作者的觀點,看似更客觀、公正。

③用破解黨文化的一句話作為開頭

《政黨一個會,綁架一大批》

《無權無勢的老太太,破壞法律實施?!》

④從人的「情理」上入手。

在講真相中,我們都發現,你對一些判斷是非能力差的人講真相,講道理不如說一個具體迫害情節或某人受益的力證,因為人的最大執著是情,從這一點入手,他們就容易從「感情上」接受。

《兩位孝子陷冤獄 慈母何所依》(題目,從情感「入手」)

看著一家人在一起似乎其樂融融的樣子,我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因為我剛剛離開了「地獄」,是的,只能叫它「地獄」,回到這人間。這家「地獄」的官方名稱叫──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導語)

一把雨傘,一把美麗的雨傘,總是讓人聯想許多美好的回憶,但對於劉倩倩來說,卻是無邊的痛苦記憶,(奴工生活)

總結以上的觀點就是:站在讀者的心理位置,定位在更廣大的讀者人群,包括不明真相的「重症患者」,讓讀者順著文章的視角,從人性良知的角度去觀察事實、去思索問題,避免了讀者「啟用」黨文化邏輯。文章需讓人真正的有機會做出道德的判斷和良知的選擇,盡最大限度救度能救度的一切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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