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勞教制度的延續──「所外執行」和電話監控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今天的中國大陸,雖然許多勞教所已經把人基本放空了,許多也掛上了「戒毒所」的牌子,但是公眾切不可以為勞教制度已經徹底解體,實際上,它還在以另一種形式延續著,嚴密的電話監控──就是對已經回家的法輪功學員實施的另一類迫害。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網報導的北京法輪功學員張鳳英的遭遇不是孤立的個案。北京女子勞教所把被釋放回家的法輪功學員分成幾大類:提前解教的;保外就醫的;所外執行的等等。「所外執行」的往往是堅定的大法弟子,勞教所強制她們出所後每週都要給勞教所打一個電話,報告自己的行蹤、在幹甚麼;如果離京去外地,還要提前通知勞教所和當地派出所。

在規定打電話的那天,勞教所專門安排警察值班,守在電話機旁接聽電話。而且每次總要強調幾句,甚麼「別跟外邊人接觸」、「就在家老實呆著」云云。如果你沒打電話,警察就會當日立即把電話追過來,訊問為甚麼沒打電話,幹甚麼呢?甚至會跑到你的家裏來,進行「回訪」,實則是恐嚇。

北京女所還想出了一種連坐法,就是讓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和親屬與勞教所簽訂所謂的三方《幫教協議書》,逼迫他們在協議書上簽字,確保打電話等非法的監控制度得到落實。一旦法輪功學員不配合,勞教所就給其親屬施加壓力,用簽過字相威脅。

中共勞教制度因不經法律程序就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終於在各界的譴責和唾罵聲中走向末日。勞教所、勞教制度不具有任何的合法性,那麼,原勞教所警察有甚麼權力來監控、限制法輪功學員的行動自由?顯然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中共這不是在脅持那些警察又一次犯下踐踏人權、違反法律的新罪行嗎?

真誠奉勸那些具體操作監控的公檢法司人員,不要再充當中共暴政的工具,不要在這個邪黨滅亡之際給它當墊背的,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監控等一切形式的迫害,退出中共邪黨,給自己和家人留一條出路。

在此也呼籲全世界正義人士,持續關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所受到的各種新迫害,揭露各地勞教所繼續迫害法輪功的具體表現,儘早徹底解體這個邪惡的制度。

北京女子勞教所地址:北京大興區天堂河魏永路12號
郵編:102609
責任人:
所長:朱曉莉;副所長:陳麗、付某某
總機電話:010─60278899;四大隊監控電話:總機轉5401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