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崇拜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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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我們地區的一位同修甲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邪惡綁架並勞教。期滿從勞教所回來後,寫了一篇揭露邪惡的文章,內容是在勞教所裏被迫害的過程,自己如何的做到正念否定邪惡的迫害。在明慧網上刊登出來後,我們當地的真相資料裏也編入了。很多同修知道後,不是去想這本身是在揭露迫害,都說甲修的真好,邪惡都不敢迫害她,對她很崇拜,在我們當地的同修中引起轟動。

各地區的同修邀請她前去交流,走到哪裏聽到的都是讚揚與羨慕。甲同修自己也說:「在勞教所裏好幾年沒有學法,我以為被同修落下一大截了,經過接觸我發現多數同修還是呆在原地沒有提高」。我們當地有一名同修在監獄裏被關押迫害,家人為他請了律師作無罪辯護,甲同修在發放邀請函時再次遭綁架迫害,到現在已經有一年多。

同修被迫害,我們整體應該向內找:這個說她修的好,那個說她修的好,慢慢的同修的歡喜心、顯示心出來了,聽不進同修的勸告,也覺的自己修的好,到處去交流演講。同修從勞教所回來時,在勞教所裏沒有配合邪惡,只是在這一方面做的好,並不代表她在各方面修的都好,她應該多學法,同時向內找自己,是哪裏有漏被邪惡鑽空子迫害,從法上去歸正。有的同修對她崇拜的都學人不學法了,很危險。同修是修煉的人,還有沒修去的人心。我們都去崇拜她,不知不覺中在往她的空間場裏推不好的物質,使同修修煉起來更難,最後在同修們的讚揚聲中再遭迫害。

師父在法中說過:「哪個學員在哪一方面修煉的好我們是應該學習,但是還在修煉嘛,還有沒去掉的人心,還是要以法為準。」[1]「不要看到人家功能啊,神通啊,看到一些東西,你就跟他去了,就這樣聽去了。你也會害他的,他會生出來歡喜心,最後自己甚麼東西都失去了,關掉了,最後掉下去了。」[2]

我本人在我們當地同修中也小有名氣,有很多同修說我修的好,對我很崇拜、依賴,有的同修甚至想買套房子都來問問我可不可以買。時間一長,我的顯示心、求名的心起來了。有的同修看到了我的執著,就提醒我,遇事多向內找自己。當時我根本聽不進去:同修們都說我修的好,你為甚麼還讓我找自己。心裏不服氣,越來越瞧不起身邊的同修,執著心越來越膨脹,就越想在同修面前顯示自己修的好,想得到同修的讚揚、認可,就怕自己丟名。因為證實法的事情,經常和一名異性同修接觸,不注意修自己,慢慢的起了色慾心,走過一段彎路。是師父慈悲,不嫌棄我這個不爭氣的弟子,給了我從新修煉的機會,否則我就把自己給毀了。

崇拜同修就是在害同修,在往下推同修。不要再崇拜同修,同修修的再好,也是通過學法修自己修好的。我們應該以法為師,實修自己,去救度更多的眾生。

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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