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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安順蓮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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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六日】雲南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安順蓮女士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向民眾講真相,遭到中共迫害,曾於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勞教。她的家人也遭到株連迫害。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叫安順蓮,今年65歲,昆明市東川區公路管理段退休職工,丈夫楊能文,今年76歲, 東川區礦務局新村轉運站退休職工。二零零四年四月我們搬到昆明市黃土坡錦興苑小區和女兒同住。

我們夫妻於一九九八年四月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我們都是疾病纏身,修煉後,所有疾病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精神愉快,家庭和睦。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誹謗和迫害,我們是法輪功的受益者,有責任向世人講清真相,為師父討回清白,為法輪功討回公道。為此多年來,我們夫妻受到了昆明五華區國保大隊、高新公安分局警察的多次騷擾、綁架、關押勞教,身心受到傷害。下面是多年來我們被迫害的事實:

在醫院講真相遭誣告、威脅、抄家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四點,我出車禍,右小腿粉碎性骨折,被110和120送往昆醫附二院住院治療。住院期間我向同室病友講真相,被黑林鋪汽修廠原書記誣告。大約十一月上旬,昆明市五華區國保大隊馬斌等四人來到醫院,要我到外面和他們「談談」,當時我還不能下床。我單位領導四人也從東川趕到,背著馬斌等人向我問明情況後,請馬斌等人吃飯,讓他們給我一次「機會」,由單位教育,並交了一千陸百元保證金。馬斌等人又挾持我女兒到家,抄走手抄《洪吟》一本。

講真相被誣告 丈夫被拘留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四點多鐘,我拄著雙拐和丈夫在海源路中段給一個十一歲左右的男孩講真相,送給他護身符,被他誣告,被高新公安分局鄧姓警察多人綁架到公安分局,非法審訊到深夜一點多,錄了像按手印後,關押在拘留室。

天亮時,警察睡著了,我就拄著拐棍走了。八點多鐘警察發現我不在了,就由片警楊永生帶著多名警察,劫持著我丈夫到家抄家。

女兒說:「我父母一夜未歸,原來是被你們抓去了,我媽呢?」回答說:「她早上跑了。」女兒說:「跑了?你們這麼多人是幹甚麼的,有本事抓人,沒本事守住;我媽快六十歲的人,右小腿粉碎性骨折,安著鋼針,支架,拄著雙拐,身無分文,跑出去了,出了事怎麼辦?你們不管一個老人的安危,卻跑到這裏來抄家,這是警察應該做的事嗎?你們趕快去找人,我要活見人,不能死見屍,否則,我們法庭上見。」

警察無語,到我臥室裏搶走了《轉法輪》兩本、師父的《濟南講法錄音帶》一套、《洪吟》兩本、《精進要旨》兩本,楊永生還要到女兒臥室去抄,女兒擋在門口說:「我還沒談戀愛,誰敢進我的閨房我和誰拼命!」他們只好押著我丈夫走了,把他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關了一個月,每天十六小時揀辣子。

我女兒把情況反映到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來了很多警察把錦興苑小區圍個水泄不通,開著警車到處找我,還揚言,挖地三尺,翻遍昆明所有法輪功學員家,也要把我翻出來。

我為了不讓其他法輪功學員被干擾,也為了救丈夫,於六月一日自己回到家,剛到家門口,就被鄧姓警察等七、八個人綁架到高新公安分局。審問我昨天去了誰家,我不說,只是讓他們還我丈夫,到下午四點多鐘也問不出甚麼,只好讓我女兒把我領回家。

高新公安分局把此事通知了我單位東川管理段。黨支部書記及保衛科主任就到我家說「你的本事真大,居然被公安局抓,驚動了昆明管理總段,我們想保你都保不了,上邊要你寫『三書』(揭批書,悔過書,保證書),否則,停發退休工資。」我不寫,就被停發了兩個月(七月、八月)退休工資。

兒子被迫失去工作 女兒也被以工作威脅

昆明610(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學員成立的非法組織)人員還到我兒子的單位──雲南省建築第六公司要挾領導,兒子因此被停止考勤兩個月,一氣之下辭了職。

昆明610人員還多次威脅我女兒:「你不想辦法勸你媽寫『三書』,就要找你老闆辭退你,還要通知你父親單位停發他的退休工資。」

我女兒是雲豐造紙廠的失業工人,二零零零年隻身到昆明打工四年,「按揭」買了一套房子,把我們接來同住,每月需還貸款七百元,我出車禍車主無錢,女兒又向她老闆借了四萬多元為我治療。女兒哪能承受如此沉重的打擊,萬般無奈之下為我寫了「三書」讓我簽字,我不簽。九月初,她把弟弟找來,自己拿刀架在手腕上要自殺,她弟弟按著我的手在「三書」上簽了名字,簽完字後,母女抱頭痛哭,一夜無眠。

再遭非法抄家、妻子被勞教迫害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十點,我和丈夫買菜回來,昆明市五華區國保大隊警察馬斌、劉勁庭等九人尾隨進家。馬斌拿了一張搜查證給我丈夫看,丈夫說:「不認字。」讓拿給我看,他不讓我看。然後把我家翻了個底朝天,搶走了十二本大法書籍、六盤光碟、三十三頁真相資料,把我綁架到豐寧派出所非法審訊,當晚將我綁架到五華看守所關押一個月。最後以我「堅持修煉法輪功,於二零零三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先後向廣東、福建、四川等多地郵寄法輪功信件七十三封(這些信件是他們在郵局查獲的,根本沒寄出去),又向本小區朱某某講真相、送真相小冊子」為罪,昆明市勞教委昆勞管字(2007)第600號勞教決定書枉判我兩年勞教,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送往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我被兩個邪悟人員包夾,強行洗腦。在單位要開除的壓力下在管教幹部和「幫教」人員偽善的欺騙下,稀裏糊塗的被所謂「轉化」了。寫了「三書」還在管教幹部的脅迫下當了「幫教」,去「轉化」其他法輪功學員。在超時限的奴工勞動中,同年八月患了白內障,幾乎雙目失明,腿、手腫痛得走不動路,抬不動碗。在本人及家人的強烈要求下,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批准所外就醫,到昆醫附二院做了白內障切除手術,花了一萬二千多元。手術後又患眼底黃斑病變,需要繼續治療,可勞教所不准,於二零零八年七月被迫回到勞教所,雙眼一直疼痛、流淚,八月份右眼就失明了。

在本人及家人的強烈要求下,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二日管教幹部領我到昆醫附二院檢查,確診為:雙眼葡萄膜炎,視神經炎,應立即住院治療,否則將雙目失明,直到十月二十二日才被批准所外就醫一個月,在昆醫附二院住院治療,花去一萬多元。剛有好轉,並未痊癒,於十一月二十五日又被迫回到勞教所,直到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期滿才回家,致使右眼失明無法醫治,只能靠左眼0.2的視力維持生活。

勞教期間,單位停發全部退休工資共計三萬二千六百四十元,出所後只發給退休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現在每月還被扣發六百多元。

被非法拘留一個月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上八點,我和老伴上街買菜,才下到樓門口,就被五華區公安分局警察馬斌、劉勁庭、馬迎輝、楊永生等十七個警察堵住,楊永生說:「最近小區內亂哄哄的,是不是你們老倆口在搗亂?」(指傳播真相資料,這是行使我們的言論權利,也是在維護百姓的知情權)。馬斌要我們跟他們走一趟,楊永生則要到我家去看一看,我們跟他們論理,一直僵持到十一點,我們被迫打開房門,他們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數冊、mp3兩個、師父講法錄像光碟、《九評》等物品,並把我們綁架到馬村派出所非法審訊。

當天中午十一點半有三位法輪功學員到我家看我也被綁架,經非法審訊後,三位法輪功學員和我丈夫當晚被放回,我則被綁架到五華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因為明慧網曝光,昆明法輪功學員也找當事人要人,警察心虛,最後才以「情節輕微」拘留我一個月後讓我回家。

再遭綁架、抄家後「取保候審」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早八點,我在26路公交車上發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碟,被公交便衣警察王正義跟蹤至關興路,然後綁架到嚴家地派出所,被五華區國保大隊馬斌等二人接到馬村派出所,當晚十點多被馬村派出所送到五華區看守所,經法醫檢查:高壓220,低壓70,因壓差太大,隨時有生命危險而被拒收,後以「身患重症」取保候審,由女兒、兒子當夜兩點半鐘接回家中。

馬村派出所警察當天八點到家抄家,搶走了《轉法輪》兩本、《洪吟》一本、《精進要旨》一本、新經文兩本、手抄經文七本。

高新公安分局警察不但配合五華區國保大隊三次到我家抄家,還多次帶領錦興苑社區管委會人員到我家「看望」,干擾我們的正常生活。

修煉法輪功合法、向世人講真相、郵寄真相信合法、家中有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更不是罪。五華區國保大隊,高新公安分局的警察多年來對我們的迫害才是真正的犯法!是對人權的踐踏!

東川公路管理段支部書記(現在昆明公路總段管理工作)手機號13908806653
東川公路管理段保衛科主任沈學偉(現在昆明公路總段工作)手機號13708467448
警察王永生手機號13708489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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