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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八旬老人自述被中共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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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四日】按:今年已八十歲的朱國清老先生,是雲南省文山縣人,昆明捲煙廠退休職工。修煉法輪大法後的他,身體健康硬朗,原先的十多種病都痊癒了,沒有花一分錢,同時心胸開闊豁達,人生中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都在大法中找到了答案。然而中共一九九九年發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迫害後,朱國清老先生也遭受了非法拘留、抄家、判刑迫害。以下是朱老先生自述被迫害的經歷:

我叫朱國清,是昆明捲煙廠的退休職工,家住昆明市五華區登華街四十五號院,曾在過雲南氮肥廠、雲南省沾益縣化肥廠,後在昆明捲煙廠直到退休。修煉法輪大法使我身心受益,即使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製造鋪天蓋地的謊言毒害世人,也沒能動搖我修煉的信念。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下午,我家裏來了二十多個警察,我和家人一如既往的招待他們茶水、水果、月餅(頭一天是中秋節)。但與以往不同的是,這些警察即便勉強接起月餅也都不吃。其中我認識的是五華公安分局我片區派出所的趙同新,他經常來我家。隨後一個警察亮出搜查證,然後這群人就開始抄我家,每抄出一種大法資料都問我這講的是甚麼,我都耐心、平靜的告訴他們,整個過程中警察多次拍照和錄像。這樣抄家一直持續到當天晚上十二點多,抄家後就將我綁架到五華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月二十七日五華區檢察院對我非法逮捕。

我在看守所裏嚴格用大法的法理約束和歸正自己,並用「真善忍」的法理勸導同監室的很多刑事犯人,他們都表示出獄後一定要行善做個好人。同時我還將自己的飯及肉等食物送給同監室的犯人吃,我的善行他們都看在眼裏,從我身上都看到了法輪功學員的善良,法輪大法的美好,認清了中共謊言的惡毒。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昆明市檢察院(2006)昆檢刑訴字第七十五號起訴書非法對我起訴,檢察員是王海天,誣陷我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對我開庭,沒有讓家屬進入法庭旁聽,屬於秘密開庭,之後,昆明市中級法院(2006)昆刑一初字第五十二號刑事判決書非法對我判刑三年,緩刑三年。審判長後鋒,審判員唐勇,代理審判員徐建斌,書記員段雲萍。對我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也就是從我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從看守所回家算起,到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止。在此期間,每個月底,都強迫我向昆明捲煙廠離退休辦、片區派出所和五華區六一零辦做書面彙報。

同時,我單位昆明捲煙廠從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起,每月非法扣除我的退休工資一千零五元,直到二零零九年四月才恢復正常退休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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