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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十四年來陷害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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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至今,四川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一名法輪功學員因冤判被迫害致死。

這些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中絕大多數是五十多歲到七十多歲的老年婦女。其中七十多歲的老太太高德玉被西昌市法院枉法判刑高達十二年;律師說:「全國都罕見」,兩位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程冬蘭、何先珍被非法判刑十年;李映瓊、左永紅、何正瓊被冤判七年……

為了陷害何先珍等四名法輪功學員,把案子搞大,西昌市檢察院公訴人竟然夥同西昌國安大隊惡警把抄出的書和小冊子等資料一頁算一份材料,這樣羅織出上萬份傳單,以這些合理合法傳播的真相資料,作為迫害的證據。律師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證據,請證人出庭作證,全部被法官回絕。在構陷法輪功學員何先珍的所謂證據上,根本沒有本人簽字,只有辦案人員的簽字……

這些被迫害致死和冤判重刑的法輪功學員都是以「真、善、忍」為行為準則的守法公民。她們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身體健康,修心重德,心靈昇華,認識到法輪大法是能救人良知與生命的佛家上乘修煉的高德大法。因法輪大法目前在中國大陸被誣陷、迫害,她們只為講一句真話,告訴人們法輪功真相就被「610」操控公檢法判以重刑,甚至迫害致死。

被「610」系統操控、脅迫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西昌市檢察院、法院部份人員,無視憲法和法律的尊嚴,無視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道德責任和職業責任,甘心成為中共江氏集團、政法委、610系統玩弄的傀儡,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知法犯法、執法犯法,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枉法裁判罪、誣告陷害罪、偽造證據罪、妨害作證罪、妨害司法罪等中國法律所規定的各種罪行,同時也參與了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迫害中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等國際法所規定的罪行。

我們收集了西昌市檢察院、法院相關人員多年來的諸多罪行、公之於眾,以作警醒。希望參與者為自己的未來著想,為自己的幸福考量,及時收手,不再參與迫害,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權力範圍內,真正按法律行事,善待法輪功學員,而不是按中共的迫害政策和「610」的指令行事,維護良知和公正其實就是在維護你們自己的利益和未來,同時收集政法委、「610」的迫害罪證,在將來為自己減輕罪責。

歷年來,西昌市檢察院、法院部份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包括在各種法律文書上落名或者直接參與非法庭審的)的責任人:
西昌市檢察院:文廷全、楊勇、袁泉、楊軍、楊濱、李麗萍、江壽、肖慧 、孫萍(蘋) 金克彬、蔣華、羅成。
西昌市法院:宋光明、馬德義、龔亞紅、石蜀雲、楊波、李玉、劉勇、張興虎、馬秋、何愛東、崔瑛 、何志宏、倪志雄 、謝松甫。

一、典型迫害案例:

案例一:西昌市法院、檢察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首例案例

一九九九年,涼山州教育學院教師胡漢彝因為到北京上訪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被西昌市國安非法關押在西昌市看守所,胡漢彝後來被非法逮捕。西昌市檢察院非法起訴到市法院,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西昌市法院對胡漢彝非法開庭,當時全市很多法輪功學員都到庭旁聽,還有幾名法輪功學員堂堂正正的出庭做證,辯護人也依據現行法律為胡漢彝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最後法院未能當庭判決,只好宣布休庭,整個非法庭審中市法院還指使地方電視台參與了全程攝像、錄音。

胡漢彝被非法關押十個月後,西昌市法院判決「免於刑事處罰」釋放胡漢彝回家。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人員:
西昌市檢察院:楊軍
西昌市法院: 待查

案例二:魏儀被秘密宣判三年──嚴重違法的枉判過程

魏儀,男,七十歲、西昌市農民,家住西昌市河東街。二零零四年二月三日中午兩點,魏儀在自家田地裏被西昌國安惡警綁架。二零零四年二月三日被西昌市國安局核發刑事拘留,三月三日被非法逮捕。

魏儀在涼山州看守所被超期拘押八個多月後,於二零零四年九月被西昌市法院枉法判刑三年。(宣判未經公開開庭,秘密宣判,西昌市法院判決後,過了起訴期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才由國安大隊等人口頭通知家屬,稱將於十月十七日要將魏儀送走。二零零五年年初,魏儀被國安等不法警察偷偷送到廣元監獄,送走時連家屬都沒敢讓知道。家屬沒得到任何書面通知。所以連判決書是多少號都不知道。

西昌市法院對他秘密宣判,其所謂「事實」讓所有智力正常的人都啼笑皆非,如:在家裏貼自己寫的對聯;組織二至三名老太婆在自己家裏煉功;煉功音樂放的大聲;給土產站老太婆念書;家裏有一千份資料(數字屬捏造)。……魏儀的親屬依法申訴,州中級法院竟拒收申訴書,說是上級有命令,不准接法輪功的案子。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人員:
西昌市法院:(二零零四)年西昌刑初字第二四一號判決書 審判長 崔瑛 審判員 龔亞紅 何志宏 書記員 倪志雄
西昌市檢察院:西檢刑訴[二零零四]一三六號起訴書 孫蘋

案例三:李幫生被非法判緩刑

李幫生,女,一九四五年四月出生,現年六十八歲、西昌市馬道鎮鐵路職工家屬。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凌晨,在機務段被馬道鐵路公安處治安大隊綁架後非法刑拘,李幫生被非法關押在西昌市馬道鐵路看守所,在 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又被轉至西昌拓荒看守所。她於四月十七日又被從西昌市拓荒看守所轉回馬道鐵路看守所。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被西昌鐵路運輸檢察院逮捕,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被移送到西昌市檢察院起訴,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審了李幫生,李幫生被非法判緩刑(判三緩四)。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人員:
西昌市檢察院:西檢刑訴[二零零六]一八六號起訴書 楊軍
西昌市法院:刑一庭庭長:羅秀 ,副庭長,石蜀雲、法官 龔亞紅 書記員:李淑梅

案例四:枉判法輪功學員重刑的「證據」─公訴人羅織出上萬份傳單

高德玉,女,七十二歲,家住涼山州建築公司三處,西昌市建築公司退休職工;何正瓊,女,四十七歲,會東縣大崇人。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點左右,高德玉到西昌市大世界電腦城,與正在電腦城上班的何正瓊一同被西昌市國安惡警綁架。

程冬蘭,女,六十多歲,長寧辦事處退休職工,二零零九年十月二日上午十一點,在西昌市四一零廠生活區菜市場,在光天化日之下被西昌市國安惡警綁架。

何先珍,女,六十多歲、家住三零一家屬區。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何先珍在西昌市西寧鎮西鄉鄉講真相時被西寧鎮派出所、西鄉鄉政府張××綁架。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高德玉、何正瓊、程冬蘭、何先珍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審,為了陷害四名法輪功學員,把案子搞大,公訴人竟然把抄出的書和小冊子等資料一頁算一份材料,這樣羅織出上萬份傳單。律師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證據,請證人出庭作證,全部被法官回絕。在構陷法輪功學員何先珍的所謂證據上,根本沒有本人簽字,只有辦案人員的簽字,律師依法指出證據不足。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高德玉等四名法輪功學員仍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十二歲的老人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律師說:「全國都罕見」。程冬蘭被非法判重刑十年,何先珍被非法判刑十年,何正瓊被非法判刑七年。

高德玉、何正瓊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川西女子監獄。
程冬蘭、何先珍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被劫持到四川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人員:
西昌市檢察院: 西檢刑訴[二零一零]八八號起訴書 文廷全、楊勇、袁泉、楊軍等
西昌市法院:(二零一零)西昌刑初字第一一一號判決書 刑一庭 審判長:劉勇 審判員 楊波 李玉 書記員 張興虎
在此之前,二零零四年高德玉老人就因為講法輪功真相被市國安綁架,被市檢察院非法起訴後被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監外執行)。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人員: 西昌市檢察院:楊濱
西昌市法院:(二零零四)西昌刑初字第三九一號判決書 龔亞紅 等

案例五:善良女裁縫胡芸懷被迫害致死

胡芸懷,女,個體裁縫,家庭中的頂樑柱,心地善良,手藝精湛。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被西昌國安警察以 「莫須有」的罪名綁架進拓荒看守所,八月中旬,市國安將漏洞百出的黑材料報給市檢察院,檢察官江壽,肖慧等荒唐地將胡芸懷和另一法輪功學員同時起訴。(見西檢刑訴(二零一零)第一九六號)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審了法輪功學員胡芸懷和伍淑君。伍淑君後來被非法判緩刑。

經過五個多月的非法關押折磨,在極度的精神壓力和看守所非人的生活條件下,原本身體健康神采奕奕的胡芸懷身體迅速消瘦,體重從一百多斤下降到七十多斤。受盡西昌「610」、公、檢、法折磨的胡芸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含冤去世。年僅五十四歲。十二月十三日,胡芸懷遺體被市國安強行火化。

胡芸懷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體非常健康。從未得過任何疾病,從未上過任何醫院,和鄰里關係很融洽,從不與人爭長較短,全靠勤勞和不欺不詐的誠信、精湛的手藝謀生,每天忙著接待前來做衣服的顧客、幫兒子接送孫兒、做家務等。甚至還到千里之外的成都進貨,不知疲憊。五月七日胡芸懷被綁架時還神采奕奕、紅光滿面的,鄰居看見她還穿著拖鞋(說明她身體很健康)。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卻在看守所被活活「關死」。胡芸懷的死,西昌市拓荒看守所、西昌市國安大隊、市檢察院、市法院、及相關的政府部門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胡芸懷的冤死,無論從經濟上和心理上,都已經超過了她家庭的承受極限,悲痛欲絕的家人找到相關部門要求對胡芸懷的死亡討要公道。看守所周鐮、市公安局局長彭康、市檢察院監所科、市公安局、州信訪辦無一不推卸責任。有冤無處申的家人堅持不讓610、國安火化胡芸懷的遺體,但十二月十三日,遺體還是被強行火化了。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人員:
市檢察院檢察官:江壽、肖慧
市法院刑一庭:庭長 劉勇 法官楊波、李玉、馬秋

案例六:荒唐的罪名 荒唐的起訴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的七月十二日下午,西昌市國安大隊和北城派出所的眾多警察,綁架了在三衙街物資局的張紹惠家十多名學法、交流的法輪功學員,大部份是六十至八十多歲的老年人。

再後來,州公路局的工程師張翼(法輪功學員)湊巧來撞見,也被同時扣留不准回家。善良的人們全被抓至北城派出所;第二天天剛亮,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關進了看守所。他們是:張天玉、李秀英、蘇德芳、魏儀、楊加惠、張紹惠、張朋敏、陳先靜、楊曉玲、鄧利君等( 拓荒看守所);張翼、吳才蓮、衛會榮(市看守所)。他們被強加的荒唐的罪名是:「結夥作案」! 所謂法律依據是:刑法三百條「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一個月後,其中十二位法輪功學員才獲得自由;而張紹惠、張天玉、張翼等法輪功學員,卻遭到荒唐的非法起訴。張翼被市檢察院非法起訴到市法院,經過兩次非法庭審後,市檢察院撤訴,以「有罪不判,免於起訴」釋放張翼,張翼被非法關押在西昌市看守所十一個月。到二零零九年六月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全部才獲得自由。

張天玉在非法關押中導致重病,被取保回家,二零零九年二月下旬收到市法院傳票,要在三月二十九號非法庭審張天玉和張紹惠等法輪功學員,張天玉在驚嚇中一度離開西昌避免再次遭受迫害,從看守所回家後,張天玉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二零零九年九月,在西昌含冤離世。

張紹惠也在非法關押中導致重病,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保外就醫回家,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收到市法院通知在三月二十九日參加非法庭審的傳票後,為免受非法判刑的迫害,流離失所半年後才回到家中。這次迫害使張紹惠的身體一直沒有恢復到被非法關押前的體質。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人員:
市檢察院:楊軍 袁泉 等
市法院:石蜀雲、楊波、馬秋、李玉、張光虎 等

案例七:兩位賢淑女士被誣判七年 兩個完整家庭在痛苦中破碎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凌晨,家住西昌市三零一(會東鉛鋅礦,勞改系統)家屬區的西昌市會東鉛鋅礦的兩位五十多歲的退休女職工李映瓊、左永紅同時被西昌市「610」、國安綁架。

李映瓊、左永紅於二零零九年四月被西昌市法院誣判,倆人均被判刑七年。李映瓊、左永紅進行上訴。
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涼山州中級法院無視一審「適用法律錯誤」等問題,竟然不開庭,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的枉法誣判。被劫持到成都市龍泉驛女子監獄遭受迫害至今。

李映瓊修煉前患有嚴重的胃病、婦科病等多種疾病,臉上身上長滿疙瘩,那時她連鏡子都不敢照,體重只有八十多斤,修煉不久全身疾病消失。滿臉的疙瘩也不見了,皮膚像十幾歲的小姑娘一樣白裏透紅,體重增加了二三十斤,幹甚麼活都很輕鬆。

李映瓊在親朋好友和家人的心目中,她是個典型的賢妻良母:相夫教子、贍養老人,和家人、親戚間的關係都處得十分融洽。在同事的心目中,她任勞任怨,誰有了困難總是熱心幫助,是相當能為別人著想的好同事。她遠離社會上的一切不良習性。買東西時,賣主找多了錢,她就馬上退還,從不佔別人的便宜……。

李映瓊的老母親同女兒一起煉功,身體安康,還可以自己料理一些簡單的家務;李映瓊兄弟姐妹幾人,老太太最愛和她住,因為作為修煉人的李映瓊最體恤老人,到她們家就常會看到她給老人洗澡、梳頭。飯桌上總有老人專愛吃的菜。老母親跟她幸福的安享晚年。熟悉她們一家的人常常看到她們一家開心的笑容……

左永紅修煉法輪功前是「藥罐子」, 修煉不久全身疾病消失。左永紅的母親已八十八歲了,只抱養了左永紅一個女兒,生活全靠左永紅奉養、照管,左永紅的丈夫在二零零二年,就被診斷患了喉癌,做了切換手術後,命雖保住了,卻永遠失去了聲音,不能說話。現在他的退休工資,幾乎全部都用來買藥吃。左永紅的兩個兒子都沒有正式工作,大兒子已三十多歲了,還無錢娶媳婦,二兒子才結了婚,又添了一個孫女,因此一家四代七口人就全靠左永紅一千七百餘元的退休工資來維持生計。她既是家裏的精神支柱,又是經濟支柱。家裏雖窮,但左永紅以一個修煉人的寬厚、善良、吃苦耐勞的心態面對,辛勞付出,一家人過得挺和睦。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凌晨,法輪功學員李映瓊、左永紅被西昌市610、國安綁架,並於二十八日被非法抄家,李映瓊被非法關押在州看守所,左永紅被非法關押在拓荒看守所。李映瓊被市國安綁架到州看守所不久,她年近九十歲的老母就因承受不住這殘酷的打擊在悲憤中離世。左永紅的家近乎垮了,她身患絕症的丈夫在悲痛與恐懼擔憂中住進了醫院,本來就貧困的家更是難以支撐……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人員:
西昌市檢察院:楊軍
西昌市法院:(二零零九)西昌刑初字第六十六號判決書 刑一庭 石蜀雲、楊波、李玉
涼山州中級法院:(二零零九)川涼中刑終字第一一一號判決書 審判長 張拉鐵 審判員 江黎 海來迪波

案例八:西昌法院理屈詞窮 依然誣判陸遠翠、夏惠瓊五年

陸遠翠,女,五十多歲,西昌市禮州鎮人;夏惠瓊、女、五十多歲,西昌市煙廠退休職工。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法輪功學員陸遠翠和夏惠瓊到西昌禮州鎮赴婚宴,因給別人看神韻晚會光碟,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構陷,先被禮州派出所綁架,後被西昌市國安大隊非法拘留,再後來被關押在西昌拓荒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西昌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陸遠翠和夏惠瓊非法庭審,在正義律師有力的無罪辯護下,使理屈詞窮的法官最後不得不草草收場。

非法庭審是在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進行的,八點半,市「610」辦公室(現在公開的牌子是「維穩辦」)副主任陳琪和市國安大隊警察就到了法庭外,陳琪周圍有七、八個警察隨時聽從指揮。法庭周圍布滿穿著警服的警察和便衣,如臨大敵,市法院張貼了公告說是公開庭審,實際開庭時,強制要登記身份證,使許多想進去旁聽的群眾不能進去,有一個從西昌邊遠農村來的老太太央求守門的法警放她進去,法警根本不聽,只說要回家去拿身份證。有一個家屬因為沒帶身份證,也沒進去。開庭很久了,法庭外都還有群眾在要求放進去旁聽。在這種情況下,法庭內還是坐了上百人,法庭外圍了四、五百想旁聽的群眾。在開庭前幾天涼山州有些縣上的「610」就去威脅過本地法輪功學員,二十八日不准到西昌參加旁聽。法庭外和安檢後的地方都有不明身份的人在非法攝像,有人問攝像的人是誰,回答說是法院的,叫出示證件,那人不出示,慌慌的走了。

開庭前,警察非法對律師安檢,要求查包,律師堅持不安檢,警察不放律師進去開庭,律師還是堅持著,一直到院長來,律師叫院長親自檢查,院長不檢查,律師才進去了。

在開庭前,律師找法院辦相關手續時,刑一庭庭長和副庭長石蜀雲強制複印律師的執業證書,律師叫拿出法律依據來,刑一庭庭長和副庭長說:「我們這兒是涼山州,有特殊性,不光是這件案子,對所有的案子都是這樣的,都複印了律師的執業證書的。」律師堅持按法律辦事,庭長和副庭長就和律師吵,吵得連一樓的法警都驚動了。為了順利出庭,迫於法官的淫威,律師無奈妥協。律師要求法院給予出庭通知,法官違法拒絕,一直到開完庭,法官都未按法律規定履行義務。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陸遠翠、夏惠瓊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五年徒刑。陸遠翠、夏惠瓊不服,進行上訴。然而,涼山州中級法院無視一審存在的「適用法律錯誤」等嚴重問題,竟然不開庭就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駁回了陸遠翠和夏惠瓊的上訴,維持一審的枉法誣判。因家屬不知實情,去中院詢問,中院立案庭一個姓馬的卻當面撒謊,欺騙家屬說,案子還未立案,要明年元月以後才有結果。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陸遠翠和夏惠瓊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遭受迫害至今。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人員:
西昌市檢察院:蔣華、金克彬、一女檢察官
西昌市法院:(二零一零)西昌刑初字第九十號判決書 刑一庭 審判長 石蜀雲 審判員 楊波 李玉 書記員 馬秋

案例九:家中的「頂樑柱」──被秘密庭審和秘判的趙軍

趙軍,女,是西昌同德建司的退休職工,五十多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趙軍在小廟鄉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後遭綁架,她的家裏上有半癱的七十多歲的父親,母親眼睛不好,耳朵也不好,還有一個雙目失明的弟弟(住在母親家),丈夫才從醫院出院,一家老小都需要她照料。趙軍被西昌市檢察院非法逮捕。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被非法秘密庭審,庭審根本沒有通知家屬,家屬去要判決書,法院都不給。趙軍被枉判三年後被非法關押在四川省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 :
西昌市檢察院:蔣華
市法院 (二零一零)西昌刑初字第二四二號判決書 審判長 何愛東 審判員 石蜀雲 李玉 書記員 馬秋

案例十:被非法庭審的──楊加惠、衛會容

楊加惠,女,一九四七年三月出生,現年六十五歲,西昌市海南鄉鐘鼓樓村四組法輪功學員。
衛會容,女,六十多歲,西昌市海南鄉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日,衛會容和楊加惠在西昌市阿七鄉講真相時被壞人誣告,遭到派出所綁架,楊加惠當時走脫,衛會容被非法關押了十一個月後被市法院非法庭審,後來市檢察院撤訴,衛會容才回到家中。邪惡的國安一直沒有放棄對楊加惠的迫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一早,楊加惠在自己的家裏被西昌市國安綁架,幾個警察強行闖進楊加惠的家,把老太太楊加惠從床上搶走。非法關押在西昌市看守所(小廟),國安騙楊加惠的家人在拘留證上簽了字。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楊加惠被西昌市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楊加惠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判三緩四)。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楊加惠的人員:
西昌市檢察院:西檢刑訴[二零一二]三一四號起訴書 孫萍、羅成
西昌市法院:(二零一二)西昌刑初字第二九四號判決書 審判長 何愛東 審判員 崔瑛 龔亞紅 書記員 謝松甫

案例十一:西昌市法院檢察院迴避律師迫害異地法輪功學員蘇麗娟、馮娟

蘇麗娟,女,四十多歲,個體戶,家住四川省米易縣撒蓮鎮。馮娟,女,三十多歲,家住四川省米易縣丙谷鎮。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蘇麗娟同馮娟,在西昌邛海月色風情小鎮被西昌國安便衣以手機在發法輪功短信為由綁架,非法關押到西昌市看守所 ,七月九日被非法逮捕。

九月七日上午,西昌市檢察院的楊軍、李麗萍到看守所非法提審蘇麗娟。

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兩個三十多歲的男子,其中一個戴眼鏡,到看守所送起訴書和傳票,說是要在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三日上午九時正對蘇麗娟、馮娟開庭,傳票落款是:審判員楊波。兩個男子臨走時對蘇麗娟說:你準備坐牢吧。可是到了十月十三日西昌市法院突然取消開庭。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西昌市法院又突然開庭,法警強行將蘇麗娟、馮娟拖去法院開庭,開庭時沒有任何證人,沒有家屬,也沒有一個旁聽者,法庭大門外有王永榮、劉國強等國保大隊警察把守大門。蘇麗娟的家屬為她請了律師,律師到市檢察院辦了手續,可整個案子到非法庭審完,檢察院和法院都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開庭的消息。

非法庭審蘇麗娟、馮娟的是:西昌市法院刑一庭審判長:劉勇,審判員:李玉、楊波,書記員:馬秋,兩個法警,西昌市檢察院:楊軍。一審法院對蘇麗娟枉判六年,馮娟被枉判五年半。其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蘇麗娟、馮娟對一審法庭的判決不服,上訴到涼山州中級法院,涼山州中院無視一審法庭「適用法律錯誤」等嚴重問題,維持原判。

蘇麗娟、馮娟從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被西昌市公安局綁架、關押十三個月後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被劫持到四川養馬河監獄迫害至今。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人員:
西昌市檢察院:西檢刑訴[二零一零]二十八號起訴書 楊軍 李麗萍
西昌市法院:(二零一零)西昌刑初字第二一八號判決書 審判長:劉勇 審判員:李玉 楊波,書記員 馬秋
……

以上是迫害法輪功十四年來,西昌市法輪功學員被州、市「610」操縱檢察院、法院枉判的所有案例。在涼山州、西昌市「610」操控市檢察院、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過程中,無一不指控說 「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這完全是錯誤的。其實,在這些迫害中,中共「610」才是真正在犯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組織,是它們在踐踏人權,迫害善良,它們不僅嚴重違犯國際法,而且連中共自己的法律都是違犯了的。它們才應該被控告,不久的將來它們一定會受到正義的審判。

二、涼山州西昌市「610」、公檢法所犯諸項罪行

被中共「610」操控的公檢法系統,對法輪功學員根本不講法律,其內部通知,根本不接法輪功學員在被迫害中的依法控訴,一切都是先定罪後走過場的欺騙與犯罪。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在涼山州、西昌市「610」操控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過程,構成了以下各項犯罪。

1、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

違反其中共《憲法》第三十六條關於公民信仰自由的規定,侵犯公民的信仰自由權,通過非法判刑、參與到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的罪行中。相關人員的此類行為觸犯了中共《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規定,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也就是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

2、濫用職權罪: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濫用職權,對法輪大法進行誣陷誹謗,對法輪功非法取締,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關押、非法起訴判刑、等等,嚴重侵犯了法輪大法及法輪大法修煉者的各項合法權益。相關人員的這些行為觸犯了中共《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構成了濫用職權罪。

3、誣告陷害罪: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等為達到使法輪功學員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歪曲法律或偽造證據,將法輪功學員合法的煉功、上訪、交往、向民眾講真相等活動,誣陷為犯罪,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起訴或非法判刑的行為觸犯了中共《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了誣告陷害罪。

4、偽造證據罪、妨害作證罪、妨害司法罪: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的迫害人員為對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刑事起訴,大量偽造中共所認為的迫害證據,已經構成偽造證據罪。雖然中共《刑法》第三百零六條在偽造證據罪中未將其所稱的司法工作人員列為偽造證據罪的主體,但未來中國法律將對這些偽造迫害證據的中共人員以偽造證據罪予以追究。

西昌市檢察院、法院等迫害人員為達到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的目的,用暴力、脅迫或賄買的方式阻止對法輪功學員有利的證人作證,或指使他人作偽證陷害法輪功學員的,均觸犯了中共《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的規定,構成了妨害作證罪。

西昌法院對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案件應該公開開庭卻拒絕民眾旁聽,或中共公檢法機構拒絕律師為被非法偵查或起訴的法輪功學員辯護,均是違反中共《刑事訴訟法》的犯罪行為,雖然中共《刑法》對這些犯罪未做規定,但未來中國法律將以妨害司法罪對相關人員予以追訴和制裁。

5、徇私枉法罪:

西昌檢察院和法院的工作人員為了個人權力和地位等私利,不惜聽命於中共犯罪集團的上級指令,歪曲事實、歪曲法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的起訴和審判,觸犯了中共《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的規定,構成了徇私枉法罪。

以上僅為西昌市檢察院、法院迫害人員在迫害法輪功過程中所觸犯的部份罪名,從以上所列中共的部份犯罪可以看出,中共及其相關人員迫害法輪功所犯下的罪行是令人觸目驚心的,已經造成了無數的罪案。

迫害者的罪行不僅侵害了無數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利,使他們的生命、健康、財產、信仰等各項權利受到巨大損害,同時中共的犯罪也破壞了整個社會的存在基礎,使公民的一切權利隨時面臨著中共的犯罪侵害,卻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正因如此,中共逃脫不了走向徹底的解體和滅亡的命運。與此同時,中共的犯罪也使大量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中共人員罪惡滿身,面臨著萬劫不復的深淵和正義法律的審判。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國家法庭做出了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元凶。至今,法輪功學員在全球三十個城市和地區,發起五十多個控告江澤民及其他迫害元凶的訴訟,全球公審迫害法輪功元凶的序幕已經拉開,迫害者大勢已去。

每一次參與迫害都是一次人生的恥辱和污點,每一次參與迫害都留下了證據確鑿的犯罪事實,參與迫害者都將在即將到來的對中共江氏集團的大審判中去一一承擔自己所犯下的罪惡。

三、參與迫害公檢法人員遭惡報事例

神目如電,明察秋毫,善惡有報,如影隨形,近幾年來,法院、檢察院因參與迫害、枉判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的比比皆是。

▼第一個枉判法輪功學員的法官陳援朝死於肺癌

陳援朝,原海南省海口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庭長,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全國首例非法審理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中,他擔任審判長,非法判決四名法輪功學員二至十二年徒刑。陳因此獲得中共政法委書記羅幹和最高法院的賞識,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記集體二等功,陳援朝被記個人二等功。然而,惡有惡報。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剛滿五十一歲的陳援朝被確診為肺癌,次年九月二日,在萬箭穿心般的痛苦煎熬中離世。

▼黑龍江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副庭長原全生癌症死亡

原全生,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因追隨中共江氏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對他們判處重刑(十二年、十五年不等),於二零零二年九月間死於癌症。
據說他得病很突然:二零零二年六月,午休打撲克時,突然感到肚子疼得很厲害,以為是闌尾炎,去醫院檢查說是肝癌,後又轉為骨癌。其重病期間遭了不少罪,疼痛難忍,於九月份死亡,年僅四十多歲。

▼遼寧大連法官、檢察官頻遭惡報

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兩名檢察官因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得了白血病,在明慧網上曝光之後,一位檢察官說:「哪只兩名,有好幾個了。不止是白血病,肝癌最多,檢察院死一個,法院就死一個;法院死一個,檢察院就死一個,而且很準。

▼黑龍江鶴崗市法官接連惡報死亡

邵波,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安法院法官,在法院口碑極差,利用職務之便貪污許多公款。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他積極追隨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參與非法開庭及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在參與製造一樁樁冤案後,邵波連遭惡報:先是一隻腎壞死,摘除;接著,另一隻腎也患重病,多方醫治無效,腹腔感染,每天醫藥費幾千元,在將貪污公款花的所剩無幾後,於二零零八年死亡,死時只有四十四歲。

▼李士峰,原黑龍江省鶴崗市東山區法院院長,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報應,二零零四年因腦出血死亡。

▼劉蘭祝,原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山區法院院長,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報應,於二零零四年到海南遊玩時突發心肌梗塞死亡。

▼陶立君,鶴崗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代理審判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並多次說過仇恨、侮辱法輪大法的話。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早,在自家五樓窗台擦玻璃時,墜樓身亡。

▼河南魯山縣法院警車翻車,三庭長慘死。
▼河南南陽社旗縣法院副院長車禍死亡。
▼廣東省廣寧縣法院院長陸淦成癌症死亡。
▼河南鹿邑縣法院院長榮世傑猝死。
▼遼寧朝陽市北票法院院長吳紹良被撞死。吉林長春中級法院庭長張輝腦溢血死亡。
▼湖南常德武陵區法院審判庭庭長夏友初全身癱瘓。
▼甘肅永昌縣法院院長石多英被摩托撞死。
▼湖北武漢洪山區法院審判員李要兵突然倒地身亡。
▼遼寧瀋陽市沈北新區法官鄂安福腦出血死亡,臨終懺悔。
……

明慧網上報導出來的這些人和事還有很多,這裏就不一一列舉了。珍惜自己生命的人,特別是參與了執法犯法迫害法輪功的人,應該都去看看。其實還有更多沒有來得及報出來的實例。願還有頭腦、理性尚存的人能冷靜下來想一想,是跟中共為非作歹迫害好人等著遭報;還是認真的了解法輪功真相、善待法輪功學員,使自己和家人擁有未來。

講這些惡報的故事,決非危言聳聽,更不是幸災樂禍,只想讓相關人員明白真相,不要在無知中參與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古人曰:「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請相信我說的話,對自己的生命負責,對自己的家人負責,對自己的未來負責,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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