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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真相 內蒙古莫旗夏秀文遭三年半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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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我和當地法輪功學員韋昌峰、崔桂鳳在黑龍江省訥河市電視插播,揭露天安門自焚真相,成功播放了近五十分鐘。這一壯舉震驚了中共,羅幹親自調查此事。

訥河市全警出動大搜捕,在訥河市及所轄三十多個鄉鎮抓捕二百多人,並抄家搜走大量大法書籍、音象資料。訥河市惡警抓捕的法輪功學員有的被毒打、關押、罰款、洗腦,強制放棄信仰。當時和我關押在一起的有王朝俊、王x琴(女,音樂教師,勒索約五千多元)、晏某某(女,教師)等七、八人。

在訥河市刑警隊被上老虎凳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晚五點多,訥河市公安局、刑警隊、「六一零」非法抓捕我和劉明康(訥河籍,在莫旗經商)、韋昌峰和妻子(未修煉)、崔桂鳳等五人綁架到訥河市刑警隊。

訥河市「六一零」及刑警隊在我家中搜走《轉法輪》兩本、師父法像、香爐、電器設備、英語磁帶、英語光盤及我衣服兜裏八百元錢被盜走。在刑警隊,我被鎖在老虎凳上一天一夜,雙腳、雙腿被鎖在老虎凳上,並且遭到惡警的非法毆打、審訊。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莫旗「六一零」惡警苗玉久(和猶大崔桂華是同學)積極配合提供線索給訥河市「六一零」。

次日,即十月三十日莫旗「六一零」頭目張世斌又非法抓捕當地法輪功學員鄂玉霞、郭菊花、袁延波、周玉臣、肇淑芝、楊文化、敖榮華、許冬梅、韓廣軍(男,常人司機,被勒索七千元放回)、法輪功學員家屬司機李久龍(懷疑李久龍幫助法輪功學員運輸物品,將李久龍綁架到看守所非法詢問,在澄清事實不是李久龍所為的情況下,敲詐勒索李久龍五千元至今不退還)等十人遭綁架到莫旗看守所。李桂雲被勒索五千元,惡警張世斌說:如果沒有參與插播就如數退還,但至今也沒有歸還。法輪功學員袁延波、周玉臣、肇淑芝、楊文化被非法關押在莫旗看守所四個半月後,非法勞教三年,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送往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肇淑芝和楊文化在圖牧吉勞教所檢查身體不合格,第二天被送回。鄂玉霞被非法關押四個半月,勞教一年,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送往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

十月三十日晚,我和劉明康、韋昌峰(韋妻子被放回)、崔桂鳳從刑警隊又被劫持到訥河市看守所。我在訥河市看守所遭到女獄警李穎的毒打,我絕食抗議非法抓捕、審訊、威脅、採訪、錄像,維護大法、維護大法弟子的尊嚴。

一次,我在絕食期間被獄警帶到審訊室,屋內、屋外約有二十來人,有的肩扛錄像機、有的手拿話筒、有的手拿照相機,他們向我提出問題,我把法輪大法的美好講給他們,他們聽得不耐煩了,訥河市公安局局長孫德貴說:停,你就回答我們一句話,法輪功是不是邪教?我回答:法輪功不是邪教。於是,獄警又將我帶回看守所。

訥河市「六一零」惡警付力斌、朱天福、孫德貴等酷刑折磨韋昌峰及妻子和崔桂鳳,韋昌峰在訥河市刑警隊遭上大掛、電棍電擊和惡警的毒打,韋昌峰臉部被打的青紫,被鎖在老虎凳上兩天一夜後劫持到訥河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多月。韋昌峰妻子遭殘暴酷刑於十月三十日晚放回。

崔桂鳳在訥河市刑警隊,遭電棍電擊、惡警將鞋脫下,用鞋底打崔桂鳳的後背,後背被打的血肉模糊、惡警用裝滿礦泉水的瓶子打崔桂鳳的頭,用礦泉水澆頭和臉,崔桂鳳被鎖在老虎凳近兩天一夜,被劫持到訥河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個半月。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下旬,黑龍江省省長張左己、黑龍江省公安廳廳長王東華等一行七、八個人親臨訥河市看守所查明此事。韋昌峰、崔桂鳳被非法詢問。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訥河市公檢法及「六一零」頭目付力斌、朱天福等在訥河市一個小法庭將我和韋昌峰、崔桂鳳秘密公審,劉明康另案處理。他們通知家屬只允許三人旁聽,訥河市公檢法及「六一零」以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韋昌峰十三年(共插播兩次)、非法判我和崔桂鳳各四年。我和崔桂鳳在訥河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五個半月,劉明康被非法關押三個月,被盜走電腦一台,勒索八萬元放回。劉明康被放回後,莫旗「六一零」欲再次迫害,無奈之下劉明康棄商攜妻女流離失所,經濟損失達三十多萬。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黑暗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我和崔桂鳳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地獄般的監獄裏,我親眼見證目睹黑龍江省女監惡警、惡犯殘害法輪功學員手段殘忍,毫無人性。

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九監區(集訓監區),我剛進監獄第一天,惡警讓惡犯強行把我的頭髮剪短,強行我穿囚服,惡警搜查我的東西,把我的東西翻得亂七八糟後,讓我背報告詞,我拒絕背報告詞,遭到惡警王韋麗(女,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結婚)的毒打和刑罰,惡警王韋麗對我拳打腳踢,手打痛了,就用教案本夾打,我被她打了不知多久,頭暈目眩,之後她叫來兩個犯人,給我戴手銬背銬罰蹲,一直到她下班,我才被放回監舍。

夜間,我和新收犯人及邪悟的猶大五十多人睡大板鋪,我被分在上鋪,如果夜間上廁所,回來就沒地方睡覺。相互間擁擠,我每天由犯人包夾看管:貪污犯羅文麗(刑期:無期)、盜竊犯商麗多、犯人潘文君、犯人周曉芳看管,吃飯、睡覺、上廁所、不許和法輪功學員說話。就連我上廁所,犯人包夾都一步一跟,貪污犯羅文麗每天對我都罵罵咧咧、嘴巴不乾不淨。邪悟的猶大每天給念誹謗師父和大法的書及放誹謗大法的光盤。犯人於國華(貪污)、王鳳英、何麗慧(哈爾濱籍,貪污)追隨邪黨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我因拒聽拒 看誹謗師父和大法的光盤,遭到職務犯何麗慧(哈爾濱籍)連續三天的毒打,打頭部、搧耳光,造成臉部浮腫、頭痛耳鳴。我絕食反迫害,抗議這種侵犯人權剝奪信仰自由的權利。之後,大隊長呂晶華將我隔離,大隊長呂京華拿來一本書《煉獄天使》給我看,我不看,連續幾天獨自一人在監舍被隔離。

一天,大隊長呂京華進來,問我為甚麼不看,我回答:它不屬於誣蔑法輪功的東西,但只要是你們讓我做的,我都不配合。大隊長呂京華氣急敗壞的走了,我又被送回大教室。在大教室,我被分到大教室西門,正對著風口,全身被風吹得跟針扎似的麻木無知覺。

於二零零四年四月末,我上訴黑龍江省最高法院狀告訥河市「六一零」及公檢法司執法犯法並闡明共產邪黨在」文革「中害人本性,同時聲明退出中共邪黨團、隊,誓死捍衛法輪大法。三個月後,我被分到九監區五樓繼續迫害。職務犯包夾劉鳳華、萬忠麗、徐豔傑、付豔豔繼續看管迫害我。被非法關押這裏的大法弟子不背監規、不背報告詞、不喊報告、不戴犯人牌、床頭不掛犯人牌、不做奴工。堂堂大法徒,雖身陷囹圄,但正信不可摧。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副獄長劉志強、科長肖林、九監區大隊長呂晶華和副大隊長王曉麗、惡警陶丹丹邪惡至極,瘋狂的迫害、打壓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九監區法輪功學員每天由兩個甚至兩個以上犯人包夾看管、欺辱、非打即罵。上廁所、洗漱一步一跟。從早上五點多鐘起床一直到晚上九點多鐘睡覺,都在「大教室」裏碼坐。每天坐十五個多小時。因為放誹謗大法的錄像,大法弟子都閉眼不看,後來就放韓劇大片給犯人看。我被迫害的臀部疼痛、兩腿浮腫、麻木、夜間睡覺不能平躺。在九監區五樓,每到敏感日,惡警清監翻號,搜大法弟子的經文,將大法弟子的內衣內褲都寫上「犯」字一次清監後,我將惡警寫過犯字的內衣內褲連同白床單一同扔進廁所,惡警害怕了,因為那裏幾乎天天檢查衛生,犯人陳春玲說給我買一套新的,我說:你告訴牛翠松(獄警):以後不許翻我東西。從此,在集訓監區翻號時,牛翠松不再翻我東西。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九日,我因煉功、不穿囚服馬甲,惡警大隊長呂京華指使犯人給戴手銬,雙手背銬,從早上八---九點一直戴到夜間十二點多才放回監舍,手腕骨頭被勒進一道坑。和我一同煉功的還有哈爾濱大法學員孔凡迎、嚴春玲。她倆被相繼押往小號迫害。當時被長期關押小號迫害的還有哈爾濱大法學員胡愛雲。在九監區我煉了五個多月靜功。師父在我身體裏埋下了成千上萬大法的種子,給了我無量的智慧,我無法用語言表述,佛法無邊,太神奇了!

二零零六年春天,我被轉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六監區,那裏的惡警和犯人邪惡至極。惡警劉暢經常翻號,三天一小翻,七天一大翻,內衣內褲滿地扔並且還寫上大犯字,翻法輪功學員的經文向邪黨邀功。惡警劉暢已經構成嚴重違法,理應受到法律懲處。我每天和其她大法學員一樣,被犯人包夾看管,犯人包夾靈芝(齊齊哈爾籍)、成x每天看管我,上廁所、洗漱一步一跟,不許和其她法輪功學員說話。每天白天碼坐(塑料凳)七八個多小時。那裏的法輪功學員每天都面臨這樣的迫害。

大法學員季洪波因煉功被惡犯誣告被押送小號迫害,小號一年四季不見陽光、潮濕,季洪波在小號全身長疥,痛苦不堪。我曾找過六監區鐘大隊長談話,談到監獄的邪惡制度,法輪功學員無罪,包夾迫害法輪功違法等。後來又上書一封,「寫給獄長劉志強的一封信」諫言十條,告六監區獄警踐踏人權,托犯人捎出去。沒幾天,獄政科來查處此事。

二零零六年秋天,我被轉到黑女監一監區(殺人犯監區)。每天由犯人包夾(殺人犯劉學如、殺人犯劉亞華、郝桂如、惡犯陳紅梅等)看管,有的犯人包夾非打即罵,每天面對監控器、聲控器,每天碼坐塑料凳七、八個小時左右,這年秋天,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又面臨血雨腥風的洗禮,監獄成立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攻堅區」和「攻堅大隊」,此監區的惡警、惡犯專職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可以任意的毒打、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每到敏感日,以獄長劉志強、科長肖林為首的惡棍加劇了對不「轉化」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他們興風作浪、清監、翻號、搜經文都是針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而來。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以殺人犯李豔平(齊齊哈爾籍)為首的七、八個惡犯將我按倒在地,拳打腳踢,揪頭髮、打臉、用腳踢我腰部、踢我臀部、把手伸進喉嚨裏、胳膊被掐的青紫,我光著腳被七、八個惡犯抬出監欄門外。一監區惡犯李豔平、陳紅梅、張秀園經常打罵法輪功學員,惡警周迎看到不但不管反而支持。雙鴨山法輪功學員張莉二零零七年正月初四被惡犯王玉梅、滿運月頭部打壞,惡警周迎若無其事。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我親眼見證惡警、惡犯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孔凡迎出監時因不穿囚服被惡警及五─六個惡犯毒打抬出監獄前門。善惡必報,這是天理,從古到今都在遵循著。

我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監獄被迫害三年零六個半月,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出獄。

被莫旗第二派出所警察非法監視、跟蹤、騷擾

我出獄後,一無所有,夫離子散。即便這樣還遭到莫旗第二派出所警察孫長權監視、跟蹤、騷擾。

二零零八年春天,警察孫長權經常到我打工的地方指使常人欺辱我,煽動是非,唆使老闆、員工看管我。二零零九年春天,警察孫長權經常電話騷擾,因當時我在第二派出所管轄區居住,警察孫長權強制我搬到第一派出所管轄區居住。

二零一一年秋天,莫旗第一、第二派出所惡警及「六一零」指使我家一樓的一個踮腳男人看著我,早上他監視我上班,晚上他站在二樓半看著我回家(我家在三樓)。第一、第二派出所惡警多年來的迫害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帶來無盡的悲傷,已罪不可赦。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惡警:劉志強、肖林、王曉麗、呂京華、陶丹丹、王韋麗、劉暢、周迎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參與迫害我的包夾犯人:商麗多、周曉芳、徐豔傑、劉鳳華、萬忠麗、付豔豔、羅文麗、陳春玲、於國華(貪污)、王鳳英、何麗慧、靈芝、成x、潘文君、李豔萍(殺人犯)、劉學如(殺人犯)、劉亞華(殺人犯)、郝桂如、陳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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