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不到一個月,心臟病、高血壓、風濕性關節炎、腰椎間盤突出、頭痛(小時腦膜炎後遺症)、氣管的毛病等多種疾病在學法煉功中不知不覺都好了。其間一次在夢中,我被叫到一個旅店,說我有病得做手術,我說我沒有病,我修煉法輪功了,不存在病的問題了,說著師父來到我的面前,身穿白服,手戴白手套從我的前胸伸進去一抓,一顆舊心臟抓出來了。師父對我說:你還說沒病,一抬手扔了出去。我想心臟摘出去了,我都修大法了,沒啥。醒來是一個夢。當時想為甚麼把我叫到旅店?後來悟到:是啊,人活在世間就是住店嘛!
我修煉比我們本地得法早的學員晚了二年,自己總覺的相見恨晚,所以學法煉功很能抓緊。在後來十多年的修煉中,特別是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我認真學法,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
師父在二零零四年就告訴我們:「作為一名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個人解脫不是修煉的目地,救度眾生才是你們來時的大願與正法中歷史賦予你們的責任和使命,因此大量的眾生也就成了你們救度的對像。大法弟子不要辜負了正法中賦予你們的偉大責任,更不要使這部份眾生失望,你們已經是他們能否走入未來的唯一希望,因此所有的大法弟子、新老學員,都要行動起來,全面開始講清真相。」[1]師父也教導我們:「你們在偶然中碰到的人,在生活中碰到的人,工作中碰到的人,大家都要去講真相。就是在人世匆匆的一走一過中來不及說話你都要把慈悲留給對方,不要失去該度的,更不要失去有緣的。」[2]
師父的這些教誨使我明確了,個人修煉不是目地,救人是大法弟子的使命,救人要救所有有緣人,不分階層、等級和職業,包括那些迫害過我們的人,都是我們救度對像。師父這樣說了,我們就要這樣做。
今天我就說說其中的一件事:我怎樣和同修配合,救度正在迫害我們的當地「六一零」人員的。
二零一一年四月份我去領退休工資,但工資沒有到帳,我去勞動部門問,他們答覆說:「回去吧!下月給補上。」我等了兩個月,還是沒有工資。我意識到這是邪惡在經濟上對我的迫害。與同修交流才知道原來本地加我有七個大法弟子的工資被非法停發。
事情出現了,我們就面臨怎樣走好下一步的問題。師父說:「度人就是度人,挑選不是慈悲。特別是人類社會走到這一步了,都不行了,只看人自己要甚麼了。」[3]師父在國外講法時說過向主流社會講真相的問題,同修們認識到,師父是利用此事讓我們向政府部門講真相救人的。我們決定成立項目小組,整體配合發正念、找有關部門講真相。
我與一同修配合,從街道辦事處、社區六一零到更上一級六一零、區政府,分別找到有關負責人講真相,讓那裏的眾生明白真相能夠得救。開始給他們講真相時,他們根本不聽,回來後我們找自己:我們是完全做到為他了嗎?找到自己還有爭鬥心,就用法來對照歸正自己,也找到還有為我為私的心在裏面,要把「找回自己的工資」這個心全放下才行。我們請小組同修整體配合繼續發正念。
女兒放假回家我對她說:「你也是修煉人,這事情出現你如何看?」女兒說:「媽,我明白了,我明天就去勞動大廈。」
第二天她約A同修一起去了有關部門講真相。但是有關人員聲稱必須我們本人出面,還要寫所謂「五書」保證不煉法輪功,否則不給工資,還說這是省裏的指示。女兒說:「讓我媽『轉化』,你辦不到。」區六一零說:「要不轉化就送洗腦班,你們回去考慮考慮。」女兒回來後,同修們進行了交流,調整心態,繼續學法提高認識。師父的《洪吟三》發表了。我體會到《洪吟三》給我們的一個重要啟示就是「救人急」。
於是我和B同修決定去見區「六一零」負責人。
這位「六一零」見到我們很高興,馬上叫來錄像、照相人員,原來她以為我們是去配合她的。我嚴肅的告訴她:「我們不是來配合你的。」她先是一愣,然後接二連三的說:「那你來幹甚麼來了?」我說:「你坐下,我們就是為你來的。」她用疑問的眼神看著我倆。我心想,大法弟子不能看著你做壞事遭報,就是要救你啊。
我說:「我們既不是黑社會,又不是來恐嚇你,我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普通學員。你可聽說過『六一零』這個崗位有多少人死了嗎?人稱它是『死亡崗位』;你聽說過勞教所虐待大法弟子最邪惡的何強嗎?當初,一邊打大法弟子一邊叫囂,『我就不怕遭報!』怎樣,他女兒大學剛畢業出車禍死了,妻子患癌症死了,他自己精神崩潰了,我不能看著你……」剛說到這,她一把拽著我的胳膊說:「大姐,從現在開始你是我親姐,你幫我祈禱吧!你這事我保證不找你的麻煩。」我說:「那要看你選擇甚麼,選善,選惡。」她說:「選善。」我說,「那你就從此不要再參與迫害大法弟子。這次你所扣的大法弟子的工資要統統歸還,用實際行動證明你與邪惡分道揚鑣……」,她連連點頭答應。
我和B同修對視了一下,知道她是真的明白真相了。
我想說:正法推進到這一步,路師父都給我們鋪墊好了,真是就看我們敢不敢邁出這一步。為救度眾生我們每個真修弟子都應該放下為我為私的心,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情,特別是救度那些還沒有得救的世人。
第一次寫稿,如有錯誤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三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