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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害揭露酷刑者 青島警察改「罪名」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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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山東青島水清溝派出所,副所長閆作順態度強硬的對法輪功學員陸雪琴、袁紹華的律師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律師不能會見,不需要律師。」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陸雪琴、袁紹華、劉秀貞、楊乃健、崔魯寧等被青島警察綁架、非法關押至今,期間中共一邊開動喉舌媒體,污衊這些法輪功學員拍攝模擬酷刑圖片的正義之舉,一邊開始更改所謂「罪名」,並以此阻止法輪功學員的律師介入。

法輪功學員模擬演示酷刑並拍攝圖片,是以直觀的方式揭露中共黑牢的殘暴,類似的圖片已有很多在明慧網發表,發表時明確註明是酷刑演示圖片。揭露黑獄酷刑,不僅無罪,反而有功,因為中共酷刑威脅所有的中國人,揭露中共酷刑是保護所有中國人的人身安全。

中共不等於中國,以酷刑折磨中國人的中共才是真正的反華勢力。是中共酷刑在抹黑中國形像,揭露中共酷刑是真正的愛國。

一、別有企圖改「罪名」 前後都是誣陷

最初警方甩出慣用的「罪名」

陸雪琴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起碼至六月九日,警方都是以所謂的「組織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這個「罪名」進行誣陷。法輪功教人向善,而一貫對中國人進行洗腦和迫害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組織在破壞法律實施,歪曲法律陷害無辜。

陸雪琴的家屬於六月九日接到青島市水清溝派出所對陸雪琴的非法逮捕通知;青島市城陽區流亭邊防派出所警察趙亮六月九日交給楊友欣對楊乃健的非法逮捕通知書;以及警方對劉秀貞、袁紹華的非法逮捕通知書,上面都是同一「罪名」。

中共發起的迫害法輪功的運動,沒有半點法律依據,為了糊弄民眾並掩飾其違法行徑,弄出個所謂「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誣蔑法輪功學員。十四年來,這個「罪名」已經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件中的「慣例」。(法輪功教人實踐「真善忍」,專門實施「假惡暴」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據報導,從五月十四日至十六日,陸雪琴的家屬聘請的律師曾三次到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都被看守所以各種藉口刁難、拒絕,但其中沒有以之後更改「罪名」的藉口。

陸雪琴的家人和律師被看守所拒絕探視後,或親自前往、或以掛號信的形式向以下單位或個人進行投訴控告:青島市警務督察、青島市公安局、青島市政府、青島市紀檢委、青島市檢察院檢察長董以志、山東省檢察院、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山東省政府、山東省紀檢委、山東省省委書記柏繼民。

據悉,律師和家屬至今沒有得到任何回覆。

喉舌媒體動作後 警方突改「罪名」

二零一三年六月四日,中共央視、中共新華網等喉舌媒體突然高分貝宣稱,青島警方「破獲」一起模擬演示法輪功學員在獄中遭酷刑折磨的照片的案件,誣陷法輪功學員曝光中共酷刑的正義之舉。

很快,陸雪琴等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發現,當地警方像是接到了統一命令一樣,開始更改「罪名」。

六月十四日上午,陸雪琴的家屬去水清溝派出所,找到辦案警察王偉(警號024639),問他哪一條法律規定不讓律師會見?王偉首次說,陸雪琴是以「泄漏國家機密、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批捕的,不能會見(律師)。

六月十四日,警方對劉秀貞、楊乃健、袁紹華的非法逮捕通知,也都改成了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接著,青島市公安局「610」處、四方分局 「610」科開始逼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在更改過「罪名」的非法批捕書上簽名,藉口是:原來的「罪名」是「派出所警察失誤給打印錯了」。但是沒有解釋:為甚麼不同的派出所都犯了同樣的「失誤」。

現已知,警察以威脅、恐嚇的手段強迫劉秀貞的弟弟簽字、取了逮捕證。陸雪琴、袁紹華的家屬拒絕簽字。

日前,法輪功學員聘請的律師們已經聯名寫了意見書,要求當局撤銷對上述法輪功學員的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

所謂的「610辦公室」是中共江澤民一夥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

二、法輪功學員家屬與律師近期與 「610」警察交涉過程

「610」稱是派出所誤寫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陸雪琴的丈夫和妹妹去了市北區檢察院信訪處,遞交了一份寫有陸雪琴的丈夫電話的控告信。接訪員005號說:會向領導彙報,明天會給電話。但直至二十九日晚,家屬們都沒接到任何回音。

二十六日下午兩點,陸雪琴的丈夫和妹妹到四方分局找「610」科的警察王明哲,門衛打電話到「610」科說找王明哲,接電話的人說王明哲不在。陸雪琴的丈夫說:王明哲不在,我們找「610」科的其他人也可以。於是倆人就直接去了「610」科。推開辦公室的門,發現王明哲一個人在辦公室裏。因謊言被拆穿,並被堵個正著,王明哲非常惱火,連連質問陸雪琴的丈夫:你來幹甚麼?我告訴你的辦公室電話為甚麼發到網上去?連境外都打電話進來了。你是誰?陸妹說自己是陸雪琴的妹妹,王明哲叫她出去。陸妹說:我們是來反映問題的,出去怎麼反映問題?王明哲喊來隔壁辦公室的人,將陸妹趕了出去。

陸雪琴的丈夫問王明哲:為甚麼不讓律師會見?王明哲說:派出所已經叫你去拿通知了。陸的丈夫說:我拿到的通知是「組織利用×教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王明哲推說是派出所給弄錯了,並拿出市北檢察院非法批捕的原件。陸的丈夫說:「這個上面沒有我的簽字,你們不能怎麼說都可以。」

律師電腦被偷窺

六月二十七日上午,陸雪琴、袁紹華、劉秀貞的家屬及律師到即墨普東看守所,窗口接待的警察從電腦調出資料,然後對律師說:這種「罪名」不能會見。

二十七日下午,幾位法輪功學員的律師聯名寫了「撤銷陸雪琴、袁紹華等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並立即釋放當事人的律師意見書」,於六月二十八日下午用EMS發送到青島市公安局、四方公安分局等單位。

陸雪琴的律師王宇當日從普東看守所回到所住的酒店,發現自己的電腦被動過,打不開了。於是去找酒店前台,要求查看監控錄像,酒店一直不讓看,律師與其爭執,最後酒店說,你的電腦值多少錢?我們賠償。律師說:我們不要賠償,只要求看監控。結果還是未能看到。

警察:簽不簽? 家屬:不簽!

六月二十七日下午四點多,四方分局「610」科的王明哲打電話給陸雪琴的丈夫,讓他二十八日上午十點到水清溝派出所,王明哲說他也過去,給陸的丈夫答覆。

二十八日上午十點,陸雪琴的丈夫和妹妹、袁紹華的兒子及陸雪琴的律師王宇、袁紹華的律師陳建剛一起去水清溝派出所。在派出所外面等待的家屬看到派出所外面有許多便衣,顯得鬼鬼祟祟。

水清溝派出所副所長閆作順(警號:024644)讓其他人在大廳等著,單獨找陸雪琴的丈夫進去談,並關上了鐵門。陸的丈夫被閆領到一個無窗的房間,裏面有三、四個不善面孔的人,說在更改對陸雪琴的逮捕通知書,並要陸的丈夫簽字。

因為有五月二日在水清溝派出所被惡警打過經歷,陸雪琴的丈夫見狀感到不妙,趕緊衝出來和律師在一起,閆作順緊跟著出來,偽善的說:「老嚴,難道你還怕我把你黑了?」又說:「裏面有一個是四方分局的人,兩個是所裏的,另兩個是街道聘請的,好有個見證。」陸的丈夫說:「我委託的律師在這,在這談我也好有個見證。」又說:「是分局王明哲電話約我來的,我要找他談話。」

王明哲大約過了十分鐘才出來,副所長閆作順和一便衣人員各做筆錄。律師向王明哲提交相關手續證件,並提交「撤銷陸雪琴、袁紹華等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並立即釋放當事人的律師意見書」。王明哲讓閆作順作了記錄,然後把材料全部退給律師,說:「不需要接收這些材料。」

接著,王明哲和陸的丈夫談話,內容是:陸雪琴的身體被抓前甚麼樣現在還是甚麼樣;警察沒有刑訊逼供;(原來)批捕通知書(所謂罪名)是派出所警察失誤給打印錯了,我們給你賠禮道歉。

然後,王明哲讓閆作順在現場寫了具「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的逮捕通知書,要陸雪琴的丈夫及袁紹華的兒子在上面簽字。王明哲語帶威脅的說:「就是這個罪名,你簽不簽都無所謂。」陸的丈夫說:「既然簽不簽都無所謂,我選擇不簽。」王明哲惱羞成怒,把閆作順的記錄本向桌子上一甩說:「這樣就沒法談了,我們走。」

談話期間,王明哲還威脅律師說:「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在網上散布,讓我查清了我將嚴肅處理!」律師質問王明哲:「說清楚!甚麼是別有用心的人?」王明哲就用手指著律師說了些難聽的話,律師抗議:「說話時把手拿開,不要有侮辱性的話語。」

警察語洩機關:這個「罪名」不需要律師

過了幾分鐘,閆作順又拿著逮捕通知出來,問陸雪琴的丈夫簽不簽字,陸的丈夫堅持不簽。律師又拿出律師手續及「撤銷陸雪琴、袁紹華等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並立即釋放當事人的律師意見書」提交給閆作順。閆作順蠻橫地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律師不能會見,不需要律師。」

閆作順又問袁紹華的兒子:「你是跟他們,還是進來和我談?」袁的兒子說:「跟他們。」閆作順說:「好,你爸爸在裏面捎的話我也不給你說了。」

接著,閆作順吼道:「不簽字你們馬上出去,不准在這!」遂將家屬和律師趕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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