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支付了聽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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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一一年,我在事務所發現一則廣告,北京市準備舉辦《企業併購業務學習班》。這是律師業務中的高端,與我的業務也對口。我準備參加學習。按照廣告的說明,提前報名應當通過事務所進行,所以我請求事務所幫助我報名,學習費用由我負擔。

第二天事務所主任把我叫到他辦公室:「事務所準備派某某律師參加,事務所承擔他的費用。你跟著他去,報一個人,你們倆人聽就行。」 我們事務所的律師分為兩種,一種是薪金制律師,所有的學習費用由事務所承擔;還有一部份是提成制律師,學習費用由自己承擔。我屬於提成制律師,而事務所這一次派了一名薪金制律師參加學習,承擔了他的學習費用;同時讓我蹭課──白聽課不花錢。這是事務所主任的好意,給我省錢。我想了想,對主任說:「謝謝您!」

可我是法輪功學員,必須用大法要求自己。我已經做好了自己付費參加學習的準備。現在事情起了變化,是否接受主任的好意呢?我猶豫不決。

我為難就在這兒:我如果自己堅持不接受主任的好意,明明可以蹭課卻非要自己花錢,是不是會讓人理解不了?是不是會讓人覺得精神有毛病?

時間不等人,猶豫之間幾天過去了,到了學習的時間。我和同事一起出差,到了學習會場。同事交上費用,領取了一套學習資料和聽課卡,我跟在一邊,不知如何是好。第二天,學習開始了。同事帶上學習卡,告訴我說:「你在宿舍等一等。第一天查卡是最嚴的,第二天就鬆了。我先去,等一會給你發短信,你到外邊等著,我把卡送給你。」我就只好等著。

到底怎麼辦呢?我慢慢踱步走到學習會場外。我反覆想著師父的講法:「若在一般的環境下,一般的單位,你說你是煉功人,摸個自行車,你說你不要,要把錢給單位贊助,領導都得想這人精神有毛病。別人也得議論紛紛:這個人是不是煉功出偏了,走火入魔了?我講了,道德水準發生了扭曲了。在五、六十年代的時候,這算個甚麼事兒,平平常常,誰都不會感到驚奇的。」[1]可是現在就是這個時代,不是五、六十年代,人們能理解嗎?我到底蹭課、還是不蹭課呢?

忽然,就像黑夜裏突然點亮了燈,師父的另一段講法打入到我的大腦中:「我們講,不管人類道德水準發生多大變化,這個宇宙的特性──真、善、忍,他可是永遠不變的。有人說你好,你不一定真好;有人說你壞,你不一定真壞,因為衡量好壞的標準都發生了扭曲。只有符合宇宙這個特性的他才是個好人,這是唯一衡量好壞人的標準,這是得到宇宙中承認的。你別看人類社會發生了多大變化,人類道德水準大滑坡,世風日下,唯利是圖,而宇宙的變化可不是隨著人類的變化而變化的。作為一個修煉人就不能用常人的標準去要求了。常人說這件事情對,你就按照這個去做,那可不行。常人說好並不一定是好;常人說壞也不一定是壞。在道德標準扭曲了的時代,一個人做壞事,你告訴他是在做壞事呢,他都不相信!作為一個修煉人,就得用宇宙特性去衡量,才能辨別出甚麼是真正的好和真正的壞。」[1]

我突然明白了!是啊,我不能蹭課!而且,我有權利堂堂正正的不蹭課!為甚麼要順從這些扭曲了的社會風氣,把蹭課當成正常,把不蹭課當成不正常呢?我應該弘揚正氣,在修煉中,為這個社會培育正氣。

我太高興了!於是我馬上到會務組,給自己報了名,繳上費用,領取了一套屬於自己的學習資料和學習卡,然後進入會場,還馬上給同事發了個短信:「我自己報名進來了!」

學習結束了。我回到單位,告訴了同事們我自己繳納學習費用、沒有蹭課這件事。沒有任何人說我傻。同事對我的做法表示欽佩。

感謝慈悲偉大的師父,教我走在返本歸真、返回先天本性的路上。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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