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還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其發起的已持續十四年的對法輪功的迫害,立即釋放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和其他良心犯。
強摘器官是對基本生命權的侵犯
羅•雷婷恩議員在當天發布的新聞公告中表示:「我很高興能和我的同事安德魯斯議員一起發起這個決議案。想到中共可能正在從良心犯或其他非自願的個人身上強摘器官就令人不寒而慄,這種行徑必須立即制止。這種邪惡和喪失良知的做法大規模地針對因信仰而被監禁的法輪功學員。這是對基本生命權的悍然侵犯,是對人類道德和倫理行為準則的肆意漠視。(美國)政府應當公開譴責和強烈敦促中共立即停止器官摘取行為,並要求中共當局停止迫害法輪功和其它宗教少數群體。」
新聞公告中引用安德魯斯議員的話說:「如果按照倫理標準執業,器官移植可能為全球數百萬人帶來希望和健康。但是,強迫性的器官摘取極度不道德,不符合倫理。中國存在國家允許、非法地針對某些人並違反他們意願的器官摘取行為是地地道道的暴行。美國政府應有義務為中國的宗教少數群體挺身而出,要求立即停止器官強摘行為。」
制止強摘器官 起訴參與者
該決議案列舉了關於中共強摘器官的種種證據和各方獨立調查結果,並明確提出:
(1)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停止從所有的囚犯、特別是從法輪功良心犯和其它宗教信仰及少數族裔人士身上強摘器官;
(2)要求美國國務院對中國的器官移植業進行全面和透明的調查,起訴那些被發現參與了這種不道德的器官移植的人員;
(3)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其發起的已持續十四年的對法輪功精神修煉的迫害,立即釋放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和其他良心犯;
(4)建議美國國務院對到中國做器官移植的美國公民發出旅行警告,告知他們手術的器官來源可能是良心犯。
(5)建議美國政府公開譴責中國的器官移植濫用,禁止那些參與非法摘取人體組織和器官者入境美國,如果他們一旦被發現進入美國國土,要提出起訴。
該決議案將在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內部討論,通過後由全體眾議員進行投票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