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我在公主嶺市永發鄉集市上向當地百姓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構陷。永發鄉派出所朱姓警察(二十多歲)和一位五十多歲的警察把我按倒在地,在撕扯中把我的棉襖袖子拽掉了。他們倆又打電話叫來兩個警察,強行把我綁架到派出所,一進屋他們就要給我戴手銬。我不戴,被朱姓警察一拳擂倒在派出所的炕上。
那個五十多歲的警察也上來打我,我問他們:人民警察是愛人民的,你們怎麼打人呢?我又沒犯罪,信仰是自由的。他們放下舉起的拳頭,幾個人強行給我戴上手銬。朱姓警察上來翻我的衣兜,搶走七十多元錢和剛買的十三張電話卡,每張卡裏有一百二十元錢的話費,共計一千五百六十元,全部被這些警察盜用。有人給所長劉國軍打電話,指導員和劉國軍相繼回到派出所,劉國軍非法審問我。這時家人給我來電話,劉私自接聽我的電話問家人,在電腦上核實我的身份,知道了我的姓名、地址。
中午飯之後,所長劉國軍、朱姓警察和那個五十多歲的警察把我劫持到公主嶺市公安局。在公安局的預審室,他們強迫我坐在老虎凳上。劉國軍問我家庭住址、姓名、資料來源,發資料共幾人,買電話卡幹甚麼?之後他出去一小時左右,當他回來時,我要求他們送我回家,五十多歲的警察哄騙我說送你回家,他們卻把我綁架到公主嶺市拘留所。那個五十多的警察諷刺說:你到家了,下車吧。
一進拘留所,裏面的獄警讓我在拘留單上簽字,我拒絕了。那裏的伙食非常不好,玉米麵蒸的窩頭,邦邦硬,白菜湯裏只有幾片菜葉,喝完後碗底能看到泥。
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到家時,才知道妻子托人給永發鄉派出所所長劉國軍送八千元錢,又給中間人拿五百元,中間人一再囑咐家人不要說出去,怕上明慧網曝光。
九八年母親得肝硬化腹水晚期,經人介紹學大法不長時間就無病一身輕了,全家人見證了大法的神奇相繼開始修煉法輪功。九九年七月,江氏流氓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大法的迫害。我決定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為師父討回清白。這之後范家屯鎮泡子沿派出所的警察幾天就來我家騷擾,有時在夜深的時候也來,弄得全家人不得安寧,告訴我們不許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
二零零零年黃曆十一月二十七,泡子沿派出所的警察和司機三人到我們村沒有任何理由把我和同修楊來林、劉鳳文三人拉到派出所,強行呆到天黑才讓回家。又過幾天,他們又把我們三人綁架到派出所,到晚上把我們劫持到公主嶺市拘留所,開始說拘留十二天,後來又續加十三天。這二十五天裏,強迫每人交伙食費255元,拘留所的獄警還經常在監舍的窗口處放言,如果不放棄信仰就判刑。我們按真、善、忍做人,堂堂正正,任何謊言也不會改變大法弟子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