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的轉變 境界的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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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一、「好壞出自人的一念」[1]

99年「7.20」以前,我幾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到修煉中了,可還是感覺在自己生命很深的地方有一處始終沒有動,我知道那就是為私為我的東西。99年「7.20」以後,我與所有的大法弟子一樣走出來證實法,感受到了溶入法中的喜悅。後來走了一段彎路後,就一直精進不起來,三件事也在做,可沒有了溶入法中的幸福感,卻感到有一個無形的網將自己緊緊捆住,體現在修煉中就是:學法犯睏、煉功不靜、發正念倒掌等現象,我用盡一切辦法也掙脫不了。

有一天學習師父的《洛杉磯市法會講法》,一弟子問老年的大法弟子為甚麼出現不同的老化現象時,師父說:「當時我要表面的身體轉化和修好的部份協調起來,讓身體在修煉中脫離人的狀態,讓修煉弟子用自己的正念保持和人一樣的狀態。就因為這些問題呀,跟它們僵持了一年。那時我就是為了這事沒出來傳,僵持了一年的時間。直到現在我也不能承認它們堅持的,將來我也絕不會承認,與干擾破壞一切有關的生命都將為此在償還中解體。我要的即使將歷史倒回去從新來也得成了我的事。這是正法中必須的內容與過程,這不是指法正人間的事。」[2]讀到這兒我頓時淚如雨下,從內心深處發出了吶喊,我必須做到師父要的。「唰」一下,束縛我的網沒了,困惑自己很長時間的學法犯睏、煉功不靜、發正念倒掌現象消失了。

我悟到:以前我掙脫不出來是因為站在個人修煉的基點上,目地是想改變自己的修煉狀態;而現在是站在助師正法的基點上,不是只為了個人的提高和解脫,師父所要的就是正法的需要。因為我們的修煉是「法煉人」,符合法的標準才會出現法中應有的學法、煉功、發正念的最佳狀態。

真是「好壞出自人的一念」[1],從此以後我才真正走入正法修煉。

二、思維方式的根本轉變

學習《洛杉磯市法會講法》,給我帶來了脫胎換骨的變化,隨後的大量學法,使我明白了很多法理,由原來的被動修煉轉為主動同化大法,要求自己做任何事都是完全為他的,不帶任何自己的目地。

然後,就把我的真實感受與能接觸到的同修一同分享,因為多一個大法弟子達到標準,師父就多一份欣慰,少一份操勞。在與同修交流的過程中,更明白了個人修煉與正法修煉的區別。

個人修煉是為了達到個人解脫、個人圓滿,所以做任何事都有目地。如通過講真相把怕心去掉,做了三件事就是大法弟子了等等,這就是有個人目地、有所求的參與了正法。我發現有為私目地做三件事,思維方式與舊勢力一樣,舊勢力就是「表現參與了正法,實質上是借助正法達到它們為私的目地」[3]。

在個人修煉中做三件事是做不好的,體現在常人中就是麻煩不斷;而在正法修煉中做三件事,越做就會路越寬。

我悟到:學法不只是為了自己的提高,而是在救度眾生,是在同化大法;煉功也是在同化大法,是在證實法;發正念更是在救度眾生,助師正法。所以學法時能感受到非常強大的能量場,煉功也能入靜入定了,發正念時打出的能量更強了。

過去的法小,必須在寺院中修煉,不讓接觸常人社會。而我們就在常人的社會環境中修煉,卻不被常人的一切利益所動,能超脫出來,只有大法才會有這樣的威力,我們自己修好本身就是在證實大法。

三、分清真我、假我

一次與自己開店賣衣服的甲同修交流,她提到賣衣服標實價還是虛價的時候,我沒有與她討論這個問題,卻講了別的同修將自己的賣衣店作為公開講真相的場所,沒有考慮到她的接受能力,無形中給她帶來了壓力。事後我找自己,我是一個完全為他的生命,做任何事情應首先考慮別人,雖然講的事情很好,但講話時被觀念控制了,講出的話就不純,就會傷害對方,別人也不會接受。

通過這件事我發現,觀念控制大腦時講出的話是有個人目地的,就不是真我,是假我在說話。我悟到:當兩個同修為甚麼事情爭論已不在法上時,實際上是觀念和觀念在爭論,而不是同修真正的自己在說話,如果此時說他倆有爭鬥心,那就是把觀念當成自己了,這是在執著中去執著是去不掉的。可以用師父善解的法,分清觀念不是自己,心裏想:你不是我,能離開的趕快離開,不能離開的靜止別動,不要干擾我,你如果再來,正法不容。這樣才能去除和歸正它。

師父在《轉法輪(卷二)》<佛性>中講:「主元神不會因為自己產生的觀念而改變。主元神不會因為自己產生的觀念而把主元神的本質都變化了。他可以由於人的各種觀念、各種業力,把人的本性埋沒、覆蓋起來,完全都包圍起來,顯不出本性來了,可是他是不會改變的。」[4]

分清了觀念不是自己,我發現修煉信心增強了,以前經常說自己這不好那不好,會出現情緒低落。我想我在時時證實法,那情緒低落時是在證實甚麼?舊勢力就是在削弱我們的修煉信心,如果把觀念當成自己,就會經常認為自己不行,會使自己消極、無奈。

當身體不舒服時,認為是自己有漏、自己沒做好、自己有很多執著心造成的,其實,即使是「沒做好」也不是造成身體不好受的原因,更何況「沒做好」本身是被觀念帶動而不是真我控制身體做的。

如果我們認為自己有漏、有執著,舊勢力就會以此為藉口加大魔難,因為舊勢力以考驗大法弟子為名,在我們的修煉過程中設置了巨關巨難,對大法弟子進行所謂的毀滅性檢驗;而師父在99年7.20以後沒有給我們安排任何個人修煉的關,但由於我們還在個人修煉的思維方式中,基點是為私的,這樣想時也就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就會給自己帶來很多麻煩。只有轉變基點,由真我主宰自己,才能走師父安排的路,才會走的很順暢。

我還悟到:當說別人不好時,自己也在不好中;當說別人執著時自己也在執著中;因為如果自己不在其中,看到別人有房有車不會羨慕,不會動念,能視而不見;同樣當看到別人不好時,能包容他,慈悲於他,才能歸正彌補不足。

明白了觀念不是自己後,我感覺真的從人中解脫出來了。「真念化開滿天晴」[6],修煉又進入另一境界中。

四、責任與心態

進入正法修煉後,想到的是責任,不再想自己的提高、圓滿,「甚麼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在宇宙中這是第一稱號,第一偉大的生命。你只管你自己得度,那能行嗎?」[7]

師父說:「我說大法弟子修煉的好壞,決定了救眾生的力度,也決定了在世間配合正法的成敗。」[5]宇宙走到了成住壞滅空的最後階段,師父在挽救一切,我們怎麼能在此時還有個人的祈求呢?應該捨盡一切助師正法!將自己時時與正法聯繫在一起。就好像師父在救宇宙之火,我們是師父的弟子,應全力以赴去救火,決不會想救完火之後師父會給我甚麼獎勵,因為救火是我們的責任。不去做或沒做好是沒有完成自己的使命。

當有同修在救火過程中摔倒了,但馬上爬起來又撲了上去,這個生命太了不起了,你決不會去想他為甚麼摔倒,沒有抱怨,沒有指責,沒有人的任何思維。

五、對師父的感恩

剛得法時經常說我信師信法,但修煉到今天了,我們在正法中修出來的正念是堅不可摧的、是堅如磐石的,沒有信不信的思維了,有的是對師父的感恩!

以前經常請師父加持自己,在出去講真相時請師父加持;遇到魔難時請師父加持等等。有一天我突然想,我怎麼敢讓師父為我做甚麼呢?只有達到師父要的才是弟子所思所想啊!正像一首歌中唱的:惟願師尊笑!

法理越學越明,感悟越修越深,弟子對師父只有兩個字──感恩!只有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達到師父要的以報師恩!

在法中修感悟很多,表達不出來,寫出來太平常,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李洪志師父經文:《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3]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二》〈正念的作用〉
[4]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卷二)》〈佛性〉
[5]李洪志師父經文:《二十年講法》
[6]李洪志師父經文:《感慨》
[7]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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