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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應驗:赤峰市巴林左旗惡警遭惡報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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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王志春,男,曾是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公安局惡警,近年,被調到左旗看守所任副教導員,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七月,正在上班的王志春坐在椅子上,忽然倒地而死,後拉到醫院,醫院也回天無力。

多年前,王志春迫害法輪功學員心狠手辣,施酷刑、高額勒索,就有法輪功學員當場警告過他:王志春,你不遭報,天理不容。時隔十一年,也是他開始迫害法輪功學員相同的七月份,命歸黃泉,死時四十二歲。下面是王志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一年二月,王志春和其他惡警綁架法輪功學員張鳳蘭,王志春勒索張鳳蘭人民幣三千元,沒有任何手續。

二零零一年三月,左旗國保大隊長圖布新、王志春到左旗白音諾爾鉛鋅礦,逼法輪功學員張雅娜、甄玉霞放棄修煉法輪功,遭她們拒絕。後他們強行勒索張雅娜三千元錢,非法拘留甄玉霞一個月,勒索甄玉霞三千元錢。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惡警張榮山、圖布新、劉建國、王志春和公安局翟亞傑等十多人,到法輪功學員李玉芬家非法抄家,搶走了她家的播放器和煉功帶,把她劫持到左旗公安局。

二零零一年七月,公安局一警察到單位找法輪功學員張雅娜,將她野蠻綁架到公安局。警察將她銬上,罰站,不給飯吃,讓所謂的交待事情。晚上,惡警王志春等人非法審訊,法輪功學員不說,就不讓睡覺,另一姓王的警察打她的嘴巴。後來,張雅娜被關入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惡警王志春把法輪功學員李勝軍的手銬銬進肉裏,滲出血來。李勝軍大聲抗議,王志春才給鬆開一點。

二零零一年七月中旬,王志春等人到法輪大法學員陳慶新家綁架她,於當日晚十時非法抄家。王志春採取哄騙手段騙取了他們要的所謂的「口供」,勒索陳慶新一千元錢。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下午五點多,惡警王志春、劉志軍、白秀珍又綁架了正在給學生上課的陳慶新,並直接將她劫持入看守所,晚飯也沒給吃。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三日,王志春等惡警再一次綁架甄玉霞,非法拘留一個月,勒索三千元錢。

古語有云:「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古往今來,迫害正信的哪有一個落得好下場?我們為這些生命的悲劇而嘆息,同時希望還有機會贖罪悔過的人,抓住所剩不多的機會盡可能彌補自己的罪錯,為自己有個好的未來創造理由。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珍惜他人的生命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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