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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師李健被河南省第三勞教迫害致死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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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正陽縣法輪功學員李健律師,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凌晨在河南省第三勞教所被迫害致死。李健在勞教所說的最多一句話就是:「吃過飯給我五分鐘的休息時間就行了」,惡警都不同意給。

河南省第三勞教所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同時牟利,加重生產任務,不管是年長的或體弱的,強迫每人每天必須從早晨七時工作到深夜十點,高強度的勞動,還經常加班到深夜一點。惡警還離間、欺騙李健的家人,利用家人的親情找李健夜裏談話不讓李健睡覺,惡警同時派人監視,而白天不停地奴役(做假髮、揀頭髮)他。

李健的父親曾是正陽縣法院或檢察院檢察長。在李父探望李健的時候,惡警使用離間計,令李健父親頓時大怒要大打出手打李健,惡警假意在旁拉住李健父親的手,假惺惺地攔架,又叫李健的妻子(一名教師)利用週五週六晚上去許昌勞教所探望李健為名(專派有人監聽)熬到晚上一兩點,天不亮就逼迫李健又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做奴工,絲毫不能比別人幹活少。在精神和身體的雙重壓力下,由於過於疲勞,吃飯時李健嘴裏噙著飯都睡著了。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凌晨三點左右,李健在許昌勞教所含冤離世,惡警十分恐慌急忙製造假現場,找邪悟的人做偽證,副所長屈(曲)某某、三大隊隊長任高強、中隊長趙子(音)民、董某、譚某等密謀假證據,欺騙家人與世人;兩小時,惡警們才裝模作樣地把李健的遺體拉到醫院「搶救」,謊稱經搶救無效,死於「心臟病」。同時不讓被迫害的勞教所人員集體到操場上吃飯,他們怕走漏消息,把班分了。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將李健的遺物衣服送出。

李健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被關押在河南省(許昌市)第三勞教所,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在高壓迫害下違心妥協放棄修煉,二零零二年三月醒悟後聲明「轉化」作 廢,重新堅定修煉。為此第三勞教所三大隊大隊長、惡警譚軍民(男、三十多歲)懷恨在心,開始加劇折磨迫害李健。三大隊教導員任高強經常辱罵、瘋狂折磨法輪功學員。李健被迫害致死後,任高強千方百計阻止李健家屬了解李健的死亡原因。惡警靳偉山多次故意刁難、折磨、侮辱李健,毫無人性地笑看李健被折磨致死。

李健被折磨致死後,法輪功學員要求為李健開追悼會,並要求說明死亡原因,結果被惡警用繩刑折磨,有的被加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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