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撫順公安一處對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在十四年的迫害之中所犯下的部份罪行。
一、綁架趙淑芹,搶劫侵吞三萬餘元
一九九九年九月中旬,新賓縣法輪功學員趙淑芹(趙淑琴)從大連被迫流離失所到錦州,隨身帶三萬一千八百元現金,存放錦州法輪功學員張傑家的小保險箱。
一九九九年十月上旬一天夜裏,新賓縣法院法官、法輪功學員商勇和石大偉從北京也來到錦州張傑家,後被人誣告。錦州公安局與撫順公安一處宋哲等十幾名惡警聯手,其中還有新賓公安局於佔江、張立軍等人將趙淑芹他們三人綁架。商勇被錦州惡警毒打一頓,此時張家被翻個底朝天,逼迫商勇打開保險箱,當時裏面的現金三萬餘元被錦州姓高的和撫順公安一處宋哲等人分搶劫去,沒開任何收據,至今未還。
第二天趙淑芹他們從錦州被劫持回新賓看守所,當晩商勇被打得三根肋骨骨折,滿身是傷。當時趙亞忠非法審訊趙淑芹,並強加羅織罪名妄想重判,終因證據不足而告吹。但中共邪惡之徒沒放過趙淑芹,將其非法勞教三年。
當時在綁架趙淑芹期間,北京部隊軍官和撫順市公安一處宋哲等十幾名惡警聯手在新賓執行對趙淑芹的綁架。他們抓不到趙淑芹,就將趙淑芹的親屬和兩個女兒做人質。二女兒和親屬宋萬首被綁架到撫順一處,夜裏非法審訊、逼供恐嚇,迫使宋萬首向保險金櫃撞去。無奈下把他們送回新賓南雜木派出所,把趙淑芹二女兒關進了鐵籠子不讓吃飯、不讓睡覺逼迫說出趙淑芹的下落。當時趙淑芹的親人和家屬都遭受著邪惡的迫害。
二、非法勞教、勒索南雜木法輪功學員
1、裴冬芝,時年五十一歲,是南雜木日雜商店的職工。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由南雜木公安分局警察王金忠領著撫順公安一處五名警察到裴冬芝家,抄家,甚麼也沒翻著,給裴冬芝戴上手銬押送到撫順公安局後又給戴上腳鐐子,兩個年輕的警察從裴冬芝身上搜走了五百元錢,全部沒收。然後把裴冬芝送到撫順南溝看守所,關押二十五天後,又轉送到馬三家子教養院,非法勞教十五個月。裴冬花,被公安一處綁架,也被非法勞教。
2、周淑梅,時年六十二歲,是南雜木的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九日晚上,八點左右,從外面回來屋裏都是警察,說是撫順公安一處的要核實一件事情讓到南雜木派出所走一趟,桌上有一盤講法帶被搶走。在派出所,周淑梅不配合他們的非法審問,然後,被送到撫順順城區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八天,撫順公安一處罰款五千元、伙食費二百元。才將其釋放。
3、李淑梅,時年五十五歲,是南雜木的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十一點在家做飯,撫順公安一處的兩個警察,到李淑梅家,進屋就叫李淑梅去南雜木派出所一趟,核實一下情況。李淑梅說:家裏有得腦血栓的丈夫躺在床上,不能去。警察欺騙說:去一會就回來,同時抄走一本大法書,就把李淑梅推上車,拉到派出所,審問,李淑梅不配合,他們就把李淑梅送到撫順順城區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一天,撫順公安一處讓家屬拿五千元放人。家屬無奈,被迫交了五千元罰款,他們不給開收據。李淑梅才被釋放。
4、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南雜木分局警察王金忠與撫順公安一處四男一女闖進法輪功學員鄭德斌家,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續,便翻箱倒櫃。儘管甚麼也沒有翻著,仍然把鄭德斌綁架到南雜木公安分局。後來鄭德斌被關押到撫順順城區拘留所關押了一天兩宿,家屬向撫順公安一處交了5000元才被放回。宋萬首的妻子石××,被撫順公安一處綁架到南雜木派出所,後交5000元,才被釋放。
三、奧運前夕對新賓縣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在北京奧運之際,二零零八年六月間,撫順公安一處(國保支隊)到新賓縣、清原縣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當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陳久文的電話被公安一處惡警監聽,由此和陳久文電話聯繫的,無論是法輪功學員,還是常人都被撫順公安一處和新賓縣公安局的惡警綁架。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的被罰款、拘留、教養、判刑。
1、陳久文,男,時年56歲左右,在撫順南溝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半月,後又被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2個月,被非法判刑3年,送本溪監獄迫害。陳久文在被綁架時,還被非法扣押一輛轎車。
2、於淑賢,女,時年50歲左右,在新賓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2個多月,後被送到遼寧女子監獄,非法判刑三年。
3、趙淑芹,女,時年56歲左右,新賓縣新賓鎮人。被綁架後,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三天,因肝硬化腹水被釋放。
4、盛寶仁,男,時年50多歲,新賓縣新鎮人。在撫順南溝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20多天,又被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迫害。被扣押一台轎車,後又被勒索一萬一千多元錢。
5、朱榮芳,女,時年60多歲,新賓縣新賓鎮人。被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二三天之後被釋放。
6、劉慧,女,時年56歲左右,新賓縣新賓鎮人。在新賓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10多天被釋放。家人走關係,被迫花掉3000元。
7、宋秋紅,女,時年40多歲,在新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20多天,後又被非法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非法關押一個月左右被釋放。
8、王秀芝,女,時年38歲左右,在新賓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20多天,後被送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迫害一個月後被釋放。
9、趙秀榮,女,時年56歲左右,新賓縣新賓鎮人。在撫順南溝看守所非法關押了20多天,又被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繼續迫害。
10、孫紹芹,女,時年49歲左右,在新賓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20多天,後被釋放。家人托關係,又被迫花掉3000多元。
11、馬華,男,時年50多歲,新賓縣平頂山人。在新賓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10多天,後被釋放。
12、趙寶貴,男,時年40多歲,新賓縣新賓鎮李家村人。在新賓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約一個星期,被釋放。
13、宋萬首,男,時年60多歲,新賓縣南雜木人。被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約一個星期被釋放。
14、翟鵬,男,時年40多歲。新賓縣南雜木人。被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約一個星期被釋放。
15、圖麗娟,女,時年57歲左右,新賓縣新賓鎮人。在新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被送瀋陽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
16、苑和賓,男,時年60多歲,新賓縣新賓鎮人。被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一個月,被非法送瀋陽馬三家子教養院勞教。但因為有腦血栓的毛病,被釋放。
17、黃毅,男,時年35歲,新賓縣永陵鎮人。被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關押於馬三家子教養院。
18、張桂霞,女,時年40多歲。新賓縣新賓鎮人。被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20多天,並不斷的喊「法輪大法好」,被非法勞教,送瀋陽馬三家教養院不收,後被釋放。
19、馬春榮,女,時年50多歲。新賓縣新賓鎮人,在新賓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20多天,後被釋放。
20、王福娟,女,時年43歲左右,新賓縣新賓鎮人。在新賓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20多天釋放。
21、孟兆霞,女,時年47歲左右,新賓縣下夾河人。在新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20多天,後被釋放。
22、馬世霞,女,時年60歲左右,新賓縣木奇鎮下營子村人。在新賓縣看守所關押20多天被釋放。
四、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對新賓鎮法輪功學員的綁架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撫順市公安局一處反×教的隊長彭越指揮,從撫順市、區的刑警,派出所抽調的警察對新賓縣法輪功學員進行一場大規模綁架。據悉,遼寧省政法委對全省的各市縣開會布置,讓各縣區的國保隊長對當地的法輪功學員上報,而趙連科將新賓縣法輪功學中的情況向上彙報。
被綁架的新賓縣新賓鎮法輪功有:池秀華、張德豔、王玉梅、汪桂華、孫海峰、佟豔冰(小紅)、穆國棟、於海豔、趙繼偉、胡少烈、黃亞光、於淑賢、尚麗萍,劉越。還有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在撫順居住的劉立傑,共十五人。
1、法輪功學員遲秀華、王玉梅、汪桂華等人四月十五日被撫順公安國保大隊刑警綁架,非法關押在撫順南溝看守所,五月二十四日被非法批捕。現陷害她們的「案件」在撫順市望花區法院,欲對其非法庭審。
2、當天早晨七點左右,趙積偉、胡少烈夫婦在家中被撫順市國保及刑警夥同新賓縣國保大隊惡警綁架,家中被抄。家中現金一萬多元,在家中被搜查之後,錢沒有了。家中的SONY數碼相機(價格三千餘元),在警察搜查之後,沒有了。而這些物品,在事後找警察時稱根本就沒有看到。趙積偉家中的私人尼桑牌轎車被扣押。現陷害趙積偉的案件在撫順市望花區法院,欲對趙積偉非法庭審。
3、當天早晨六點左右,撫順市國保及刑警十多個警察綁架了穆國棟、於海豔夫婦。家中被抄,惡警搶走了電腦、手機、現金(八千元)、存摺(三萬)等私人物品。家中剩下兩位七十多歲的老人和一個不滿三週歲的孩子。於海燕四月十五日被撫順國保大隊、刑警隊綁架,非法關押在撫順南溝看守所。被劫持到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非法關押在馬三家子教養院。
4、當天早六點多鐘,法輪功學員尚麗萍去法輪功學員趙繼偉家串門,被正在抄劫趙家的撫順市公安國保支隊十幾名惡警當場綁架,惡警搶走尚麗萍隨身帶的筆記本電腦一台、手機七部,然後逼迫尚帶四惡警去尚家非法抄家,又搶劫了三台筆記本電腦、大法書籍和私人物品等,被非法關押撫順市南溝看守所308號監號,五月二十四日被非法批捕。
5、法輪功學員黃亞光、佟豔冰、劉立傑、劉越四月十五日被撫順國保支隊、刑警綁架,非法關押在撫順南溝看守所。四人已被劫持到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
五、被綁架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
1、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張文閣、妻子趙麗傑(六十一歲)、女兒張聰一家三口,在一九九五年相繼修煉法輪大法,他們按照「真、善、忍」做人,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身心受益。自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張文閣一家三口也遭到了中共當局的非法拘留、罰款。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張文閣在撫順同修家開法會被撫順國保警察綁架,後送撫順教養院,被強制洗腦一個多月。張文閣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從教養院回來,導致舊病復發,身體越來越虛弱,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八日含冤離世。
2、新賓縣大法平鎮法輪功學員呂仁清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在撫順市講真相時,被撫順市公安一處的惡警綁架。當時幾個惡警將其毒打、酷刑折磨,後被送到撫順市第二看守所,呂仁清在那被迫害四個月,渾身長滿疥瘡,奇癢難忍。呂仁清被非法判刑後,送到瀋陽大北監獄迫害。同年十二月份,又將其轉押遼陽鏵子監獄。後被轉入鐵嶺監獄,患肺結核病,家屬強烈要求釋放,釋放後,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九日含冤離開人世。
3、李德相一九七五年三月四日出生,新賓縣大四平鎮下龍灣村人,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九九年後多次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因在網上聊天講法輪功的真相,被撫順公安一處綁架。非法抄家時。李德相被戴上手銬和腳鐐,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 李德相再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因身體出現病業反應,才在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放回家。中共邪黨人員還時常到家騷擾,而且派人盯梢,動不動就要把他帶走。李德相出去洗澡,都有人跟蹤,修煉和生活環境受到嚴重干擾,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含冤離世。
六、惡警找開鎖人員將腰崇秀家門打開綁架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上午十一點,撫順市公安國保支隊幾名警察到新賓縣法輪功學員腰崇秀家敲門,腰崇秀不開門,隨後警察去找專業開鎖人員,打開腰崇秀家的門,將腰崇秀綁架,並非法抄家。腰崇秀被非法關押在撫順南溝第二看守所,被刑事拘留。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五十多歲的腰崇秀是新賓縣林業失業職工,為人誠實、善良是大家公認的好人。腰崇秀沒有做任何違反法律的事,只是按照「真善忍」做道德高尚的人。向世人散發大法真相資料,曾被中共惡警多次綁架、關押。
七、綁架新賓縣警察法輪功學員王曉明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四日上午十一點左右,撫順市新賓縣永陵鎮老城旅遊區派出所法輪功學員王曉明,被新賓縣公安局勾結撫順市國保惡警合謀秘密綁架。被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迫害。他不配合邪惡就是不下車,一個惡警說:「把他騙下車,打他一頓抬回來。」後來,吳偉帶著幾個「陪教」硬將王曉明抬下車,抬到三樓。王曉明反迫害絕食九天,於十月二十二日被送到撫順市東洲第三醫院。後王曉明被無條件釋放。
八、平頂山鎮劉克軍、馬連閣郵寄真相信 被迫害
劉克軍,時年七十歲;馬連閣,時年四十三歲,二人是新賓縣平頂山的法輪功學員。劉克軍因郵真相信件被撫順市公安一處綁架,惡警非法審問真相資料哪來的,劉克軍在惡警的逼迫下說出是馬連閣給的,於是零六的正月十七中午,撫順市公安一處的兩個警察、新賓國保大隊、還有平頂山派出所的張錄財闖進馬連閣家,進屋就翻東西,抄走師父法像,大法書籍,明慧週刊等,綁架到平頂山派出所,晚上送到新賓縣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了十五天,劉克軍、馬連閣又被送到了撫順市羅台山莊洗腦班,在洗腦班強制轉化(放棄修煉),十七天後劉克軍被罰款三千元,一千元保證金放回。馬連閣被勒索三千元放回。
九、非法監聽電話 綁架勞教、罰款
1、新賓縣上夾河法輪功學員王玉賢二零零四年,被大連國保大隊和撫順國保大隊綁架到大連姚家看守所。後來得知,惡人一直在監聽她和家人的電話,通過電話定位查到了王玉賢打工的地方,將王玉賢綁架。幾天後,撫順國保大隊將王玉賢關進撫順收容所一晚上。後來,上夾河派出所的所長趙振鐸和戶籍員唐鳳廉把王玉賢從收容所提出來,直接送往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被非法勞教一年。
2、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末的一天,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公安一處)的惡警,到撫順市新賓縣永陵鎮,在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永陵派出所的惡警配合下,對用手機發短信的法輪功學員李紅、韓俊輝進行了非法的處罰。原因是對李紅的手機監控,發現短信有法輪功的信息。李紅被非法罰款4000元;韓俊輝被非法罰款5000元。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日早晨七點左右在新賓鎮,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張富春突然被撫順市公安一處(國保支隊)七、八個警察圍上打倒在地,鼻子都打出血了,妻子郭慶鳳上前阻止,兩人被警察一起綁架。後關押到新賓縣看守所。後張富春被非法判刑三年,現關押在瀋陽大北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