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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懷化法院非法庭審陳開玉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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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懷化市五十多歲的陳開玉女士被惡警入室綁架、非法關押半年後,於2013年4月11日遭懷化市鶴城區法院庭審迫害,陳開玉的辯護律師要求無罪釋放。在非法庭審的前後及整個過程,法庭內外布滿了警察、便衣和「六一零」人員,法庭牆壁高處的攝像頭也在不斷地旋轉反覆狂掃。

陳開玉女士家住懷化市鶴城區,2012年10月20日被鶴城公安分局湖天派出所惡警闖入家中,非法抄家搶劫、綁架,非法關押到懷化拘留所。家屬幾度要求放人,最終在答應放人這天,惡警對陳開玉的丈夫用謊言哄騙與威脅手段,軟硬兼施,然後若無其事、故作輕鬆地說,就把她帶到市局問問話。幾天過去了,陳開玉並沒有回家,究竟被劫往何處,家人毫不知情。過了近兩月,最終得知,陳開玉被劫往洗腦班非法拘禁了一段時間後非法關押在懷化市第二看守所,並且2012年11月被所謂「逮捕」。

2013年4月11日上午10點左右,陳開玉被看守所警察銬著手帶到了法院,看守所的警察打開陳開玉的手銬,試圖強制陳開玉穿上號衣,陳開玉高呼「法輪大法好」進行堅決抵制。在陳開玉的高呼聲中,陳開玉被警察挾持著帶到法庭上。參與非法庭審的有審判長汪競業、審判員田××(一年輕女人)、一年長男性「法官」(可能是請的已退休的)、一年輕女書記員(傳聞系臨時工)、公訴人鶴城區檢察院李華,辯護律師皮朝南。陳開玉的親友數十人旁聽。

在非法庭審中,面對鶴城區檢察院公訴人李華的非法指控,陳開玉進行了自辯。陳開玉指出:所有筆錄我都沒有簽字,有些是捏造的。你們說我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我利用了甚麼邪教組織、破壞了哪部法律的實施?我信仰法輪功真善忍沒錯,法輪功教人向善做好人,不是邪教。你們指控我利用邪教組織,那麼你們告訴我甚麼是正教。修煉法輪功使我身心受益,我原先身體不好,有膽囊炎,經常疼得我死去活來,是法輪功治好了我的病,使我有了一個健康的身體。我被你們非法關押了這麼久,身體又變差了,膽囊炎復發,疼得我難以忍受,直冒冷汗、虛汗,我都沒有給你們講,你們知道嗎!

陳開玉的自辯,被審判長時時打斷,說是與本案無關。直問陳開玉對公安機關提交的證據是否屬實。所謂證據,都在複印件上,沒有一樣是實物,提到的證人也沒有出庭作證。面對這些複印件,陳開玉說,我不知道,有些複印件上的照片,我不知道你們是在哪兒拍的。

陳開玉因信仰法輪功而遭非法關押、逮捕和庭審,在法庭上訴說自己為甚麼信仰法輪功、信仰法輪功的前因後果,怎能說是與本案無關呢?難道是害怕參與旁聽的人知道真實的法輪功是甚麼?從而害怕曝光對陳開玉的關押、指控、庭審是在迫害無辜善良?時時打斷陳開玉自辯的卑劣做法,貽笑大方。

辯護律師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定性,為陳開玉作了無罪辯護。辯護時指出,「公訴機關在起訴書認定被告在2012年6月10日期間,在家中利用互聯網下載「法輪功」信息並製作大量「法輪功」宣傳品用於傳播,辯護人認為這一認定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通過辯護人查閱案卷材料及剛才的庭審調查情況,不難看出,被告人根本沒有從互聯網下載「法輪功」信息,更沒有製作和傳播,公安機關從其家中搜出大量的宣傳品及書刊、光盤等物,這是事實,但不能認定這些東西就是被告人下載和製作的」,「公安機關並未提交任何證據來證實這些資料就是被告人製作的和被告曾向他人傳播過。並且,辯護人還注意到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上均沒有被告人親筆簽名,所以辯護人認為這些證據均不具備客觀性、真實性和合法性,不能夠作為本案定罪的依據」。

針對公訴機關的定性,辯護人作了如下辯護:「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的行為構成了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辯護人有不同的觀點和看法。首先,從本案的社會危害性來講,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的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她的行為沒有損害任何其他人的合法利益,……也沒有破壞法律的實施。其次,從其主觀故意來講,被告人沒有主觀惡性,她信仰的「真善忍」也並無不當,這也正是我們構建和諧社會所需要和普及的。「人人真誠,講誠實信用,教人多做善事,尊老愛幼,遇事忍讓、謙讓,這不正是我們社會應該提倡和大力宣傳的社會道德規範準則嗎?」「我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明文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而本案中的被告人顯然也有這些權利。所以,辯護人認為本案中被告人沒有主觀惡性,她煉法輪功的本意只是宣傳「真善忍」勸人多做善事,好人會有好報,鍛煉好身體,抵禦疾病的侵擾,增強抵抗能力,治病救人。這些並沒有不當。」辯護人最後指出,「本辯護人認為本案中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告人的行為沒有社會危害性,在主觀上沒有惡性,為此,希望審判長結合本案的客觀事實和法律規定,能夠宣判被告人無罪。」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對陳玉的指控只顧自言自語,對陳開玉的自辯和辯護律師的辯護,要麼置之不理,要麼出言搪塞。特別是對陳開玉的質問:破壞了哪一部法律的實施,和辯護律師指出的「被告人的行為也沒有破壞法律的實施」,根本無法以言相對。最後不得不說:具體破壞了哪一部法律的實施,不要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不清。作為公訴人居然說出這樣的話來,這是中國人的悲哀和恥辱,因為這是公訴機關指控起訴陳開玉一案是否成立的關鍵,打個比方,指控一個人犯了殺人罪,當被告人和律師質問,被告人殺了誰,受害者是誰時,公訴人能說「不要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不清」嗎!如果沒有被殺者或被害者,公訴機關指控的殺人罪名還能成立嗎?公訴人如此搪塞,不是明顯的在製造冤假錯案嗎?

公訴人不是不懂法,而是在搞政治迫害,在踐踏法律,借用庭審把迫害無辜善良披上所謂「合法」的外衣,走過場而已。真實的目的,就是要對無辜的陳開玉定罪判刑。

在庭審過程中,有一身份不明的人長時間在法庭攝像。不准攝像、不准錄音、不准拍照等,是開庭前宣布的法庭紀律,當陳開玉的朋友發現此人違反法庭紀律指出時,引起了陳開玉所有親友的共憤。法庭氣氛在慌亂中,審判長宣布休庭,一場非法庭審的鬧劇至此結束。

在此對參與此案的公檢法人員良言相勸,不要搞政治跟風、受「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控和擺布,你們的胡作非為、執法犯法,自己必將為此承擔後果。如今1億3700萬人的三退大潮,已經為中共敲響了喪鐘,天滅中共的歷史巨變即將到來,近在眼前,不要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而成為中共的殉葬品。執行命令中有選擇,希望你們理性思考,選擇正義和善良,給自己留條後路。


直接參與迫害陳開玉的公檢法、610人員:
鶴城公安分局:劉軍(主管國保的副局長) 13307458588
鶴城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吳珺(國保大隊長)13874491788、鄧金文、龍智海、劉仁傑、謝豔霞(整理構陷材料等)
懷化鐵路分局國保大隊:段國輝(詢問筆錄等)
鶴城區湖天派出所:曾友軍、楊金橋(參與綁架、逮捕等)
懷化市第二看守所:
潘冬生 所長13397655201 侯 明 政委13397655203 曲 鴻 副所長13397655208 唐偉銘 副所長13397458899 謝 昂 副所長13397655366

鶴城區檢察院:鄧曉玲(批捕)13034859592 、李 華(公訴人)13707452255

鶴城區法院:審判長汪競業(辦2234948)、審判員田××(一年輕女法官)、一年長男性法官(可能是請的已退休的)、一年輕女書記員(傳聞系臨時工)

懷化市610:0745-2711557(值班)
李躍工 主任 2710851(辦) 2725516(宅) 13307459315
張楚林 副主任 2711611(辦) 2721937(宅) 13789260228
郭定林 副主任 2711551(辦) 2267109(宅) 13807452808
胡傑 副主任 2724612(辦) 2714335(宅) 13973082888
聶方天 紀檢員 2865423(辦) 15574562823
龍緒忠 副調研員 2865423(辦) 13107253183
龍集武 秘書科長 2711557(辦) 15386281539

鶴城區「六一零」主任:楊軍13607412096

其他參與迫害的相關單位人員:
湖天派出所:部份手機號碼:15274519110、15575917004、13637455388、15074516007、13973088259、15807400733、13907458461、13874556761、13874425686、13707452456、13707452257、13973078806、13874468888、13407451000、15274553808、13973099993、13973091171、13617459879、13874510011、13487459153

懷化市鶴城區法院:
院長 劉傑 辦2235440
書記 王士平 辦2290718 宅2259186  手機13874502858
副院長、副書記 鄭康 辦2290728 宅2356958
主管刑庭副院長:向鐵建,宅:2235339 手機:13707454648
辦公室 2234122
立案庭 辦2252516 庭長 曾濤 宅2764118 手機:13707450113
刑事審判庭庭長:汪競業,辦2234948,非法庭審直接責任人,參與非法合議判決,
審判長:張風帆,非法庭審直接責任人
主審法官:曠潔,手機13107152028,非法庭審直接責任人
審判員舒勇,手機13789286309,參與非法合議判決。
審判員滕莉,手機13874519686,參與非法合議判決。
書記員:尹倩
審判員 :喬豔
懷化市鶴城區法院執行局局長:譚建平

鶴城區檢察院:
姓名 移動電話 住宅電話 姓名 移動電話 住宅電話
譚建菊 13307451861 2243780 黃 翔 13907450596 2256696
王 偉 13907450126 2721666 曾秀蓮 13974588167 2242648
田亦農 13607459822 2721968 蔣漢述 13107457222 2245696
李永亮 13973091777 2257677 蒲秀菊 13874499696 2250431
陳菲菲 13517450520 2278205 姚 利 13787563845
向楠楠 13627458587 2249899 沈曉敏 13034861373 2258789
陳小榮 13707454645     向一丹 13217454692
王愛軍 13135250602 2245614 彭 菲 13677459997 2852315
鄧曉玲 13034859592 2252995 滕湘平 13973099786 2251931
蔡 翊 13907450432 楊曉輝 13874408882 2233639
蔡 明 13574588690 寧 璐 13973088025
丁 軍 13607410256 2290063 向小雲 13707450220
劉 建 13574577644 2218980 李 議 13874415816
袁宏湖 13607459227 2242957 李 華 13707452255
彭開哲 2101234 李 岩 13973090009
伍文卿 13574578000 2233662 毛 暉 13307454666 2250179
楊理良 13307451766 2290366 米豔群 13973071033 2263366
黃 斌 13973099990 2241878 譚季紅 13907452960 2262999
杜 峰 13874511849 2236035 羅序科 13787559291 2263685
張 偉 13974553112 張誼松 13787576333
李勝強 13607419613 2240389 曾 彪 13307456877 2291117
毛獻德 13973088113 2261113 李 順 13973079187 2249558
梁孝連 13974501918 2243962 夏仙波 13907454883 2235277
江賢紅 13974522386 2381625 聶 靜 3973088256 2353966
肖 夢 13467406049 2242675 唐昭平 13037450834 2251039
張慧英 13762939611 張 輝 6887018 2220796
易延菊 13638456078 2249619 吳海周 13762934555 2242180
王勝武 13807451188 2256688 梁 政 13974569857 2258157
楊華英 15807450303 向 東 13174209310
易偉峰 6350799 蔡仁付 1357457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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