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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四監獄對法輪功學員洪長的再次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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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杭州法輪功學員洪長,一九九八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因堅持修煉、講真相,屢遭中共當局迫害。

一九九九年九月至十一月洪長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幹區分局以所謂監視居住名義投入杭州市江幹區巡特警大隊二中隊關押近兩個月(關押地點在杭州市機場路機神村附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非法勞教一年;釋放後因洪長曝光勞教所惡行等原因很快又被誣判四年,投入浙江省第四監獄,受到種種折磨,幾致失去生命。

二零零九年五月,洪長因散發弘揚中華文化的《全球華人新年晚會》碟片再次遭到綁架、誣判三年,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再次投入浙江省第四監獄。關於洪長以前遭受的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浙江學員洪長的聲明與抗議》及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浙江省第四監獄對洪長的迫害》兩篇文章。

下面是洪長自述再次遭浙江省第四監獄迫害的情況。

一、囚中囚

二零零九年五月我因散發《全球華人新年晚會》碟片遭到抓捕,誣判三年,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再次投入浙江省第四監獄,再次遭到該監獄的迫害。

進監獄後,獄方第一時間就將我交給六名犯人(包夾犯)管制,利用犯人對我進行威逼利誘,逼我認罪,這是監獄多年來一貫的做法。從此我不能與人交往,不能跟別人講話,不能走出監室,不能開帳購買食品,不能讀書看報,更不能有任何娛樂活動,過著囚中囚的生活。

為抵制這種包夾政策,爭取正當權益,我在書面、口頭反映問題無效的情況下,決定在入監兩個月後的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摘下胸牌,罷工罷課罷操,並將此決定提前幾天告知所在小組組長(姓鬱),請轉告獄方。剛好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我被調到了五監區五分監區,而五監區五分監區也同樣利用包夾犯逼迫我,所以就在調到五監區五分監區後的第二天我摘下了胸牌,開始罷工罷課罷操。

二、體罰、種種羞辱、折磨

從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起,包夾犯開始對我進行體罰,逼我一天到晚在監室內站著,往往是連續站立十五小時以上,一分鐘都不能坐下,連吃飯都是站著吃的,有時甚至站到晚上十點(獄中作息時間是早六點打鈴起床,晚九點熄燈睡覺。)他們還經常用錄音機播放誣蔑大法的材料逼我聽,甚至拿著錄音機貼近我的耳朵放大音量刺激我,妄圖在我一天到晚站立、站的很疲憊時對我洗腦。

在體罰的過程中,包夾犯還翻來覆去以各種方式折磨我,有時包夾犯把我高高托起,托舉過頭,架著我轉圈,轉到極致突然把我放下,我在慣性作用下噁心想吐、頭暈目眩、手忙腳亂的跌倒在地,他們在一旁看得拍手大笑;有時用夾子夾著我的耳朵將我提來提去;有時將我按倒在地用記號筆在我臉上描眉塗鴉;有時提著我的腳踝將我倒吊起來拎來拎去,致我頭朝下、雙手撐地前後爬行,他們一幫人圍著我哄笑取樂……

種種羞辱折騰,不一而足。白天體罰,夜間則反覆將我推醒,干擾我睡覺,少則每夜三四次,多則十幾次二十幾次的將我推醒,使我得不到正常休息,甚至將我推醒後,頭枕著我,壓我身上,不讓我入睡。當我質問他們為甚麼干擾我睡覺時,包夾犯張義昌公開叫囂說:「這是我的權力,我在履行職責,我有權檢查你的睡眠情況,萬一你死床上怎麼辦?……干擾你睡覺?誰看見了?」

在我的檢舉揭發下,到三月底四月初,白天公開的嚴重的虐待行為緩解了,但是夜間的干擾持續了下來,一直持續到九月三日為止,前後長達六個多月,夜夜干擾,只在六月份停過兩三天,因為在六月六日,我在「思想彙報」裏反映了夜裏干擾我睡眠的情況(獄方規定我每週寫一篇所謂「思想彙報」)。

包夾犯收斂了兩三天,但那兩三天後,他們開始對我進行報復,因為上面對他們不做任何處分,他們開始囂張起來,甚至在深更半夜突然托起(端起)我的頭將我猛然立起來,我在睡夢中驚醒過來,覺的渾身開裂,睜眼一看,自己在床上坐著呢,周圍死一般的沉寂,在陰暗的燈光下,包夾犯正冷冷的看著我。他們這樣做是為了逼我認罪,一旦我認罪了,周圍的六個包夾犯就會獲得各種好處,特別是有機會獲得監獄的獎勵加分,可以多減刑、早出獄。所以他們經常對我說這樣的話:「你不想減刑,我們可是想減刑的,上面把你交給我們,我們完不成任務,不但得不到獎勵減刑,還要挨罵,能讓你好過嗎?只要你改變一下,你在監獄就好過了,你就幫了我們六個,你一幫六,我們就指望你了。」

三、面壁、剝奪生理需求權

二零一一年一月,新來了一個中隊長,接管了所謂「轉化」。不久,在二月二十一日,該中隊長指使包夾犯開始對我體罰,逼我每天到談話室面壁,談話室門窗關著,窗簾拉下,門外貼著告示說「未經警官批准,閒人不得入內」,在這樣相對封閉的環境裏對我進行威脅恐嚇。我每天要從早上六點被強制站著,站到晚上九點,連續站立十五個小時,一分鐘都不能坐下,連吃飯都是站著吃的,時間長了,血液循環不暢,我手腳都腫脹起來。惡徒一邊體罰我,一邊刁難我。我要上廁所,包夾犯叫我等著,讓我難受難受;我要喝水,包夾犯說等會兒,有時一等一個上午沒水喝,到了中午開飯了,菜裏有湯,渴了,想喝湯,包夾犯將菜碗拿走,說:「湯裏有泥沙,不衛生」,不給喝湯。

這樣到了三月八日,晚上九點時,中隊長走進談話室,問我「想通了沒有」,我說想法跟以前一樣,中隊長咆哮起來:「我有的是辦法叫你認罪,你以前在勞教所認過罪,勞教所有甚麼辦法,我也有甚麼辦法,你等著!」他準備實施更加極端的手段。第二天,當時的裘副監獄長意外踱進五﹒五監室,見整個中隊空蕩蕩的(因別人都出工了),只我一人在談話室面壁,旁邊有人看著,他就過來問我怎麼回事,我轉過身來跟他反映實際情況,跟他講真相,結果他叫停了這種體罰政策。

兩個月後,五月九日,中隊又開始對我體罰,只是程度比以前有所減輕,有時讓我坐下來看看新聞聯播,算是讓我休息了,有時上午讓我坐五分鐘,下午坐五分鐘,也算是讓我休息過了,上級領導來檢查工作時叫我坐下,領導一走又強制我站。夏天到了,天氣炎熱,也不能正常洗澡搞個人衛生。

到十月三日,我碰到中隊長,向他提出要求,要寫信給監獄長信箱、檢察信箱反映我的遭遇。中隊長勃然大怒,對我進行威脅恐嚇,揚言要「弄弄」我,在他們的包夾下,我無法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中隊長調走了,新來了一個指導員接管了相關工作,通過講真相,我漸漸改善了一點環境,到最後兩三個月時,能夠有限的看看書報,開帳時購買點食品。

二零一二年五月非法的刑期滿了,我走出了監獄。

四、真相終會大白

在整個非法關押期間,監獄一方面對我威脅恐嚇施加暴力,另一方面妄圖對我洗腦,逼我學習誣蔑法輪功的材料,其中有一本是浙江省第二監獄教改科編的歪曲法輪功的,這個二監也非法關押了一批法輪功學員,暴力強迫寫違心材料,又拿出去騙人,這是中共多少年來慣用的伎倆。對此,我嚴正指出:一個人只有在自由環境下作出的選擇才代表他的思想,在監獄這種暴力場所的言論並不代表他真正的抉擇。

在中共監獄裏,包夾犯可以違規違紀而不受處分,相反還經常拿到獎勵多減刑。那個長期對我進行打罵、體罰、刁難、干擾我睡覺的包夾犯張義昌,不但不受處分反倒被評上了二零一一年度改造積極分子。監獄有個政策,評定改造積極分子時要經過全體服刑人員的評議,這是一項重要指標,用以「證明」監獄的工作公正透明,評議的結果是,全中隊多達三分之一的人投了反對票,反對張義昌當選,張義昌照樣當上了「改造積極分子」,獲得了監獄的減刑獎勵。

二零一二年大年過後的某一天,大約在二三月間,我五名大學同學來監獄看我(也許是被獄方請來做洗腦轉化的),我當場揭露獄內打罵體罰不讓睡覺等黑暗內幕,當時教改科做「轉化」的警察高某問:「那是你上次在這兒坐牢的事,這次也這樣嗎?」我說:「是的。」高問:「我怎麼不知道?」我當場說:「你是知道的,大體情況我跟你講過。」高無言以對。當時在場的還有教改科的洪科長及我所在中隊的警察李某。

這個監獄裏多數警察和犯人是不明真相的,因為這個環境很封閉,「六一零」系統在推行這套迫害政策時有專職警察在做,其他警察很少過問甚至不能過問,所以多數人不明真相,就連做所謂「轉化」的很多警察也是不明真相的,所以還得善意的智慧的講真相。

在此也奉勸極少數明知法輪功是被迫害卻還要推行錯誤政策的人:不要為了轉眼即逝的蠅頭小利而出賣良知,不要利用職務之便、利用封閉環境欺騙周圍的人,真相早晚會大白於天下,每個人都會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後果。


浙江省第四監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臨平鎮 郵政編碼:311100
浙江省第四監獄教改科:
科長室 電話:0571-86249928
「轉化辦」 電話:0571-8624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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