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白城市隋景賢多次遭迫害 被勒索萬元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 吉林省白城市市民隋景賢,女,七十歲,因為修煉法輪功,多年來遭白城市國保大隊、洮北區國保大隊、隊長田小平等人迫害,被綁架二次,其中被拘留二十天,被強加罪名,非法勞教兩年(所外執行兩年),抄家一次,搶走大法書四十四本,折合人民幣三百四十三元,造成隋景賢被勒索現金一萬元,間接造成經濟損失九百零五元,總計:造成經濟損失一萬零九百零五元。詳情如下: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隋景賢與一名同修發大法救人真相資料,被白城市洮北區國保大隊的兩名警察綁架,劫持到白城市洮北區國保大隊,隊長田小平等三人將隋景賢與同修強行非法劫持到白城市拘留所,口頭說拘留隋景賢五天,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到第五天釋放日,隋景賢家人找警察交涉放人,該警察向隋景賢的家人勒索三千元現金,說給你媽擺擺平,打點打點警察,沒有任何憑證。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隋景賢在白城市拘留所,被迫交所謂生活費三百元錢,衣兜裏有一百六十二元錢,交給拘留所黃志浩給保管,可是賬本上體現是一百三十二元錢,其餘三十元錢不知去向。

至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隋景賢回到家中,拘留所直接勒索現金三千一百六十二元,間接造成經濟損失一百六十二元,合計:造成隋景賢經濟損失三千四百六十二元。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隋景賢與同修在一起學法,白城市長慶派出所李寶林和白城市公安局肖摩軍等十多名警察私闖民宅,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四十四本,折合人民幣四百四十三元,同時非法將三名法輪功學員綁架,直接劫持到白城市長慶派出所,沒經任何司法程序,晚上八點多鐘劫持到白城市拘留所,口頭說拘留十五天。第十四天通知隋景賢家屬說,判隋景賢勞教兩年。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上午,便將隋景賢與兩名同修劫持到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只好將隋景賢送回家,在此期間,相關部門警察向隋景賢的女兒,又勒索七千元現金,沒給隋景賢任何憑證,勒索錢的人正在調查中。合計:造成經濟損失七千元現金。

隋景賢一個年近七十歲的老人,為救眾生,為了讓更多的眾生躲過大劫難,不顧個人安危,告訴人們法輪功真相,是善良之舉。真心希望那些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的警察趕快退回財物,趕快上明慧網聲明你們所犯的罪行,消減你們的罪業,求得法輪佛法的救度。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