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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綏化勞教所警察施暴 還能說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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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綏化勞教所的半一大隊(半封閉一大隊)是專門集中關押迫害法輪功男學員的大隊,由大隊長潘巨英指揮(現已受處分調離、降職降薪),由警察范曉東、金慶富、石劍、畢飛等職業打手組成。幾乎每一位被綁架進來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酷刑迫害,綏化勞教所警察在給法輪功學員們實施酷刑時,還能說出給人實施酷刑的理由,真是堪稱古今中外一絕。

一、上邊有要求,必須寫「三書

凡是被綁架進綏化勞教所半一大隊的法輪功學員,第一件事就是被逼迫寫所謂的「三書」。警察會說:上邊有要求,必須寫「三書」,只要你「三書」寫了,別的都好辦。不寫的或達不到警察要求的法輪功學員就會遭到酷刑迫害,毒打和電棍不停的電。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劉景洲(五十八歲),剛被綁架進勞教所半一大隊,就被警察帶到警察辦公室上酷刑,一整天全監舍的在押人員都能聽到劉景洲被實施酷刑時的慘叫聲,上午電棍不停地電,中午被警察塞到凳子底下,下午又接著被毒打、被電棍電。

二、超出警察說的「底線」的後果

綏化勞教所一大隊的教導員范曉東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說:不超過我們的底線,生活和其它方面都可以照顧。警察說的底線是甚麼呢?不能傳看大法經文、不能煉功、不能談論法輪功。如果超出警察說的「底線」就會被上酷刑。

二零一二年下半年,哈爾濱法輪功學員潘永剛因傳看了大法經文,更準確的說是因為超出了警察說的「底線」,就遭到了警察的毒打和電棍電。

三、警察打人的潛規則和無規則

綏化勞教所的在押人員都知道的一個潛規則:就是勞教所警察打人時,強制要求被打者不能躲開,如果躲開就會被警察打的更重,也不能還手,如果還手就會被警察扣上「襲警」的罪名。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五常的法輪功學員孫強(三十八歲),要去物品室取自己的東西,因警察有規定,在押人員必須自己去物品室取自己的東西,監室長鄭某(普教,專門協助警察監視迫害法輪功學員)卻不讓孫強去物品室取東西,兩人爭執起來。後被監室長鄭某報告了警察金慶富,結果孫強被警察金慶富打了二十拳(左腮十拳,前胸十拳)。警察金慶富竟然把以前孫強不背監規,作為這次打孫強二十拳的理由。

截止二零一三年四月末,綏化勞教所還非法關押著二十七名法輪功學員。已知姓名的法輪功學員有十九名:孫強、劉景洲、馮喜奎、潘永剛、王興余、任玉林、王正玉、孫成順、付小剛、梁喜發、洪保加、武義、牛家輝、劉寶才、許海波、張明實、李長群、馬喜良、曹喜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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