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正碧,今年六十五歲,四川遂寧大法弟子。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七日上午七時許,我們三位同修一起去安居區觀音鄉發放大法真相資料與神韻光盤。這天觀音鄉趕場,人多,正是救人的好機會。於是我們各自分頭面對面給當地人講真相,同時發放神韻光碟與真相資料。
那天我帶了二十三張神韻光碟。當分發的只剩下五張光盤時,我給一個十來歲的小學生講真相,送光碟,他不要。這時已是中午十一點多鐘。我沒看到另外兩個同修。沒想到,這位不接受真相的小學生跑到派出所舉報了我。警察一來就把我按倒在地。這時我發現C同修也被警察抓住了。一個圍觀的群眾說:「她們有三個人。」警察追問:「還有一個呢?」我和同修說:「就我們倆人。」惡警把我從綁架現場一直拖到派出所,大約有兩里地遠,又搶走了剩下的幾份真相資料、兩張神韻光碟、幾個護身符、少量真相幣和手錶、兩個包。
我們給警察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功是佛法修煉,屬於信仰範圍,信仰自由,受憲法保護。惡警罵罵咧咧的說:我們不保護法輪功。氣急敗壞的警察見我們不配合,就用手銬把我倆銬在一起,連上廁所都銬著。他們要我們說出資料來源、家庭住址、姓名,見問不出啥來,就給我們照像。到下午五、六點鐘把我們送到安居醫院體檢、量血壓。當晚,把我們送到永興看守所。一整天,我們沒得到一口水喝,更談不上吃飯了。
第二天,觀音派出所所長羅長春等到看守所詢問資料來源,我們不說。但問到家庭住址,我說了。因為這不正的一念,他們找到我三個女兒,威脅他們,並抄了我的家,他們亂翻東西,他們抄走了放光碟的機子和大法書,天音歌碟、MP3和五百元錢。二十日,警察又來逼問誰給的光碟和真相幣,見我不說,就罵師父、誣蔑大法弟子、誹謗我們勸「三退」。我講真相同時,請師父幫助弟子,不准他們再來干擾,他們真就再沒來了。
在看守所,他們利用刑事犯監管我們,讓我們打掃衛生、洗碗、疊被,被非法關押的第二天他們強迫我們做奴工──抹電腦線,每天有多少做多少。
由於師父的慈悲呵護和當地同修正念營救,被非法關押二十三天我們回到家。但邪惡並不承認他們的失敗,他們用繳保證金的名義向我女兒勒索了三千元現金。
這裏,我要正告至今還積極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法輪大法是佛法,大法弟子是修煉人。迫害修煉人罪加一等。當人類大審判時,上天不會因為你是警察,就會放寬對你們的審判。當然,作為大法弟子也不會因為你曾經迫害過大法和大法弟子就放棄對你們的救度,所以,在這裏再次給你們講真相,望你們審時度勢,停止迫害法輪功,並立功贖罪,珍惜上天給予你們得救的機緣,為你們和你們家人的生命真正負起責任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