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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工程師遽然離世 大慶監獄做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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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李洪奎,男,原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郵政局機電一體化工程師。李洪奎連續十餘年被評為市、省、郵政部先進工作者;郵電系統省勞動模範,是公認的好人。修煉法輪功,他性格開朗,身體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李洪奎多次被綁架。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再次被綁架,並判刑七年,投入大慶監獄。二零一二年八月家屬被告知李洪奎因「腦出血」在大慶四院手術,八月二十八日,就在李洪奎身體快速恢復、主治醫生同意出院的時候,在其僅剩二十三天就可遠離冤獄,重獲自由的時候,遽然離世,連主治醫師都驚呼:「搞不明白,從沒遇到這樣的事…。」

人們不禁要問,期間發生了甚麼?黑龍江省大慶監獄對李洪奎都做了甚麼?

一、大慶監獄在李洪奎生前所為

1、大慶監獄違反《監獄法》,以法輪功學員家屬必須協助政府做李洪奎的所謂「「轉化」工作」及必須提供當地公安機關合法證明等為理由,從二零零七年六月開始,六年多不許李洪奎妻兒探視。

2、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至二十二日,獄警褚忠信、李金浩、劉國強三名警察,手持警棍五天內九次毒打李洪奎等人,將李洪奎打傷致臥床不起。

3、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與二十七日李洪奎妻子兩次去監獄探視,都被拒絕。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獄警李金浩、劉國強二人再次用警棍毆打李洪奎等人。監獄先否認打人,後又說李洪奎衝擊監獄大門,在獄中「暴力抗法」等等才依法懲治,最後監獄獄警還說「打了活該!沒死他命大!打死了你還得著了,給你10萬20萬,你還掙著了」!

4、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一日李洪奎及因法輪功被判刑的數十人被大慶監獄斷食四天。

5、李洪奎妻子擔心他們把李洪奎打殘、打死,不斷上訪,從大慶市各個部門、省級各個部門一直告到國家司法部,要求正常會見李洪奎。最後當時大慶市司法局局長鄭志新承諾:讓李妻放心,保證以後不再打李洪奎了。並且給予三千元補助費,算是告一段落。

6、李妻一直沒有爭取到去大慶監獄正常的探視權。只允許李妻與李通了一次電話,電話裏證實了李在大慶監獄被打的上述事實。

二、大慶監獄在李洪奎「病中」做了甚麼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晚,大慶監獄突然通知家屬稱李洪奎因腦出血被送到大慶第四醫院開顱手術。家屬趕到大慶第四醫院搶救室,見他頭顱左側包著厚厚的紗布昏迷在床。右耳由上至下長達3CM豁裂傷,不知是刀割、鋸拉還是硬撕開;左耳後青紫瘀血;右手指處隆起一個筋包;肛門至兩臀尖部青紫瘀血、褶皺、脫皮;左小腿處兩塊陳舊性的青紫淤斑,右腿青紫瘀血。

1、撒謊成性。家屬趕到大慶四院,見李洪奎昏迷不醒。家屬掀起左側被角看到其左小腿兩塊巴掌大的青紫瘀血瘢痕,氣憤地問:「這是咋回事?」監區長朱任山說:那是長的胎記;家屬說:我丈夫哪裏長胎記我會不知道嗎?

2、野蠻阻止拍照。家屬氣憤的用相機拍下李洪奎腿上的鐐銬及身體上的傷痕!朱任山歇斯底里的叫喊:「馬上刪掉!馬上刪掉!」家屬拒刪,朱任山等將家屬趕出了搶救室。

3、重兵把守。大慶監獄在病房內白天五、六個獄警、晚上兩個獄警監守、門外兩名武警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監守。在開顱手術且昏迷不醒、半身癱瘓的情況下給病人加戴腳鐐。家屬讓把昏迷中銬李洪奎的銬子打開,朱任山說:「有規定銬子不能打開!」家屬問:「是哪部法律規定的?」朱任山沒有回答。

4、未告知家屬病情。主治醫生告訴李洪奎妻子白群,手術很成功,並以驚人的速度康復。

八月十八日李洪奎離開搶救室,轉到普通病房;

八月二十日撤去心臟、血壓、血氧等所有的監護設施,已脫離了危險期;

八月二十五日開始自己用勺子吃飯;同日李洪奎可以被人扶著坐十分鐘;

八月二十六日可以扶坐二十分鐘;

八月二十五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主治醫生連續三天通知家屬說可以出院(但院長不知甚麼原因不同意);

八月二十七日晚六時李洪奎突然出現嘔吐、口吐白沫、抽搐。晚八時左右,李洪奎體溫驟升到42度之多,仍然抽搐、急速的出汗;

八月二十八日凌晨五點十四分李洪奎呼吸衰竭,心臟停止了跳動。

整個過程醫院、大慶監獄沒有給家屬下過一次病危通知。

三、大慶監獄在李洪奎離世後是怎麼做的

1、行政不作為,不給書面答覆。李洪奎妻子多次找大慶監獄提出包括耳朵、腿傷等14條疑點,要求監獄方給予書面答覆。按《信訪條例》半個月就得給出,可至今八個多月過去了大慶監獄一直沒有給予書面答覆。代表大慶監獄處理問題的獄政科霍衛東科長說,不能給書面的,怕給放到網上去。(如果給出的答覆都遵從法律、符合事實,怕啥呢?讓全國人民看看你們工作的嚴謹或者辛苦,對提高國家執法機關的形像不也是好事嗎?)

2、不提供錄象資料:監獄二十四小時對在押人員監控管理,號稱沒有死角。家屬要求監獄提供李洪奎發病時錄像。霍科長說:「錄像過時間段就沒了,那能是我們的問題嗎?」還無所謂地說「錄像衝沒了,就能給我們判刑嗎?」

3、偷運遺體。黑龍江大慶監獄沒有告知家屬,已偷偷把李洪奎的遺體從大慶殯儀館運到大慶監獄,是何居心?

4、壓制言論。李洪奎妻子在大慶監獄不給予答覆的情況下,先後到大慶司法局、檢察院,大慶市人大、政府等多個部門反映李洪奎被迫害致死事件,要求大慶監獄公布事實真相,各個部門均不予回應。萬般無奈,其妻白群通過微博公布了她丈夫被大慶監獄迫害致死的照片,引起社會廣大正義人士的關注與支持。每日點擊、跟貼達數千人。到目前為止關注此微博的人達二十萬人次。大慶監獄不抓緊行政作為,卻一再追問白群:「究竟你想幹甚麼?你現在不停的往網上發帖子,你最終想達到甚麼目的?」

按照法律規定:行政訴訟案件中,行政機關必須對自己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承擔舉證責任。即:由被告承擔主要舉證責任,對原告訴訟請求所指明的事實,用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這就叫「舉證倒置」。

李洪奎家屬認為大慶監獄對李洪奎家屬提出的質疑應給予正式書面答覆,以足夠的事實證明李洪奎沒有在監獄受到虐待,沒有「被死亡」,否則,家屬有理由懷疑李洪奎是被迫害致死。

監獄長王永祥對此事負有直接責任。家屬已致信司法部部長吳愛英,強烈要求撤銷大慶監獄王永祥獄長職務;撤銷大慶司法局劉勇局長職務。給逝者一個交代!給家屬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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