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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梅州法輪功學員黃銀英被劫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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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梅州市梅縣法院在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的非法宣判中,誣判法輪功學員卜偉泉五年、曾桓濤四年,黃銀英、楊莉霞各兩年。

據悉,法輪功學員黃銀英已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早上被劫往廣東省女子監獄(即廣州市白雲區的太和監獄),一同被誣判的楊麗霞也有可能被劫往該監獄。法輪功學員卜偉泉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劫往廣東省第三監獄(即位於梅州市梅州城區江北梅州三路66號的梅州監獄)。曾桓濤也有可能被劫往廣東省第三監獄。詳情有待進一步核實。

黃銀英女士,年近六十歲,是梅州市華璽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由原梅州市建築設計院轉制而來)職工,她修大法後,工作兢兢業業,任勞任怨,深得單位上下敬重。

年約五十歲的卜偉泉先生,是梅州市鴻藝建築公司優秀項目經理;妻子楊莉霞是一位善良純樸的客家婦女,兩個女兒的好媽媽。曾桓濤先生,年約五十歲,梅州市南龍公司職工。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下午,卜偉泉、楊莉霞夫婦及黃銀英、曾桓濤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在梅州興寧市境內被綁架,卜偉泉的汽車被當場搶走。當晚八點多,幾幫警察同時闖到卜偉泉、黃銀英、曾桓濤非法抄家。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梅縣檢察院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批捕。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梅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合謀對卜偉泉、楊莉霞、黃銀英、曾桓濤進行非法庭審。

來自北京的律師依法為黃銀英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從專業角度指出,控方提供的所謂證據漏洞百出。比如,姑且不論卜偉泉被收繳的電腦裏面有無法輪功相關資料、存有相關資料是否違法,按規定,對電腦所做的所謂電子證據鑑定,應該由省級鑑定機構負責才有效,但本案提供的鑑定結論是由梅州本地做出的結論,不能作為證據提交。又如,本案提供的作為證據的照片並不是所謂案發現場的照片,而是公安部門事後脅持當事人到他們認為的張貼、懸掛標語、橫幅的地方,由警方懸掛後擺拍的所謂指認現場照片,是無效證據。等等。面對正義律師依法所做的有理有據的辯護,法官及公訴人當場不知如何應對。

卜偉泉、曾桓濤、黃銀英也都在法庭上為自己做了無罪陳述。黃銀英提到,自己過去身體很不好,通過修煉法輪功後身體一直都很好,就憑這一點,必須如實告訴世人自己修煉法輪功的切身體會。

黃銀英被劫持入監獄的消息,令她的親友感到擔心,因為原本身體很好的黃銀英,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曾不止一次出現昏迷現象。另外,楊莉霞也被迫害的昏昏沉沉,甚麼都想不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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