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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宜良縣楊淑華受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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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省報導)今年五十三歲的楊淑華女士,是雲南省宜良縣可保煤礦退休職工。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修煉法輪功不到兩個星期,患有多年的心臟一級綜合症、血小板減少、急性腸胃炎等疾病就都不治而癒了。然而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十四年中,楊淑華女士卻遭到抄家、綁架、拘留和判刑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楊淑華女士在可保煤礦的煉功點煉完功後,可保煤礦保衛科的科長錢加壽、副科長柴麗萍,保衛科人員王忠福、解紹磊、陳思靜以及現任的副礦長(當時是政法委書記)張良生、政法委人員張波就去她家找她,當時楊淑華還沒有退休,她所在的可保煤礦下屬的陶粒廠書記王先左也一同去了。到她家後就對她說叫她不要再修煉法輪功了。楊淑華對來的人說:「我生病住院你們沒看見,我煉法輪功好了你們不讓煉了!」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楊淑華給兩個同事送了兩份真相資料《甚麼是法輪功?》、《真正的法輪功是甚麼?》,被其中一個同事告到廠裏。第二天,保衛科的陳思靜、宜良縣六一零姓田的主任以及宜良縣國保大隊的李猛、李雲華就闖到楊淑華家裏,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翻箱倒櫃抄家,甚麼東西也沒抄到。把楊淑華帶到宜良縣湯池鎮公安分局,這些人就對她非法審訊,問她給同事的真相資料是從哪裏來的,楊淑華拒絕回答,就一整天沒給她吃飯。還把她關在一間石棉瓦搭建的黑房子裏,那天非常冷,楊淑華被關在那裏一個晚上。

第二天十二月二十日早上九點,宜良縣六一零和李猛就將楊淑華送到宜良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誣陷她擾亂社會秩序,還讓家人交了一百元錢作生活費(宜良縣公安局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宜公刑決字〔二千零一〕一千七百七十八號法定代表人楊富)十二月三十一日回家。回家後,單位保衛科柴麗萍等人經常到楊淑華家騷擾她問她在不在家之類的。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已經退休的楊淑華在可保煤礦醫院伺候住院的老公公,宜良國保大隊隊長史永其帶著速飛、陳麗萍以及可保煤礦保衛科的柴麗萍、湯池公安分局駐可保煤礦的警察韓利彬就來到醫院,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將楊淑華從醫院帶走,先抄了她公公的家,搜出《九評共產黨》光碟、法輪功真相小冊子。抄家後又將楊淑華帶回她自己的家,搶走了李洪志師父《對澳洲學員講法》光碟一套、《轉法輪》等大法書籍、煉功磁帶、《九評共產黨》光碟,陳麗萍還拿著相機拍照。

之後,楊淑華被送到宜良公安分局,宜良國保大隊的史永其和官建彬對楊淑華非法審訊,從當天中午一直審到晚上,當晚楊淑華就被送到宜良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九個月。

昆明市檢察院非法對楊淑華起訴,公訴人是王海天,〔二千零八〕昆檢刑訴字第九百零八號起訴書。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昆明市中院到宜良縣法院對她非法開庭審理,沒有通知家屬。之後昆明中院(2009)昆刑初字第5號《刑事判決書》對楊淑華非法判刑三年,審判長是後鋒,代理審判員:李錟、楊捷,書記員:段雲萍。

二零零九年九月,楊淑華被送到雲南省第二監獄,進監獄就在四監區集訓監區,被強迫坐小板凳,坐了四個月,每天從早上七點一直到晚上十點,一天只准上四次廁所,強迫看誣蔑法輪功的片子,並被逼寫不修煉的保證書。整整十七天沒讓她洗澡洗頭,楊淑華頭髮都流油了,在她再三要求下才讓她洗了個頭。四個月後,楊淑華被轉到第九監區,強制奴工,串珠子做手鏈。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楊淑華從監獄回家。楊淑華被非法抓捕判刑的近三年時間裏,單位無故扣發她的退休養老金,直到她從單位回家的三個月後才給她恢復退休金,正常的退休晉級也沒有給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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