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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懷化市鶴城區楊振坤、汪競業、楊春暉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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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中共不法官員楊振坤(原懷化鶴城區區委副書記,主管政法委)、汪競業(懷化市鶴城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楊春暉(懷化市鶴城區原「六一零」辦主任)等人積極執行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政策,賣力迫害本地法輪功學員。他們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把至少17名法輪功學員投入監獄,使他們遭受精神折磨、酷刑摧殘、人格侮辱及超強度的奴役等殘酷迫害,在強制高壓、暴力、奴役下,造成法輪功學員精神創傷、肉體摧殘及經濟上的重大損失,其中兩人被迫害致死。

以下是遭他們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潘建軍
潘建軍

潘建軍,男,三十三歲,沅陵人,大學畢業。潘建軍曾在深圳工作過,是在那裏開始修煉法輪功的。潘建軍在公司工作期間,受單位領導的重用和信任。因對真善忍法輪大法的信仰,被枉判三年勞教。在勞教迫害期間,懷化市國安局介入,聲稱潘建軍牽扯到另外一案,又把他轉到懷化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後由鶴城區檢察院非法起訴,鶴城區法院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潘建軍七年重刑。潘建軍上訴,懷化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潘建軍在株洲市攸縣網嶺監獄七監區被迫害致死,其母因愛子獄中酷刑冤死悲憤抑鬱而死,父親大受打擊,腦溢血癱瘓在床,淒慘至極,而且潘建軍的家人拿不到他的骨灰。

陳楚君,女,三十多歲,大學畢業,在懷化鐵路局工作,就因為信仰真善忍法輪大法,遭到嚴重迫害,多次被關押,流離失所,被勞教、判刑,在她絕食抵制迫害期間被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冬眠靈」、「冬眠一號」。致使她大腦嚴重受損,記憶減退。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奧運前,陳楚君又被懷化市國安和「六一零」人員非法抓捕,被劫持至懷化市芷江縣看守所嚴重迫害,看守所的警察指使吸毒犯肖前蓉、陳亞冬毆打陳楚君,將陳楚君打的頭破血流。後陳楚君被非法勞教,再次被劫持到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因身體健康原因,勞教所拒收,又被「六一零」劫持到懷化市洗腦班實施迫害。二零零九年三月在懷化第四人民醫院(即精神病院)被迫害致死。至今陳楚君的骨灰下落不明。

唐清英,女,六十六歲,中專文化,原懷化市鶴城區統計局副局長(已退休),曾被乙肝等疾病折磨的生不如死,使用各種醫療方法甚至令人痛苦的民間偏方,仍未見好轉,在心灰意冷中等死……一九九六年幸遇法輪大法,通過修煉,按真善忍做好人,終於從病魔中解脫出來,身心健康。唐清英因不放棄對真善忍宇宙大法的信仰,兩次被非法判刑,遭冤獄折磨十年零六個月,家裏年邁雙親長期不能見到女兒,思念成疾,母親於二零零五年,父親於二零零七年相繼抑鬱悲傷離世。其母死不瞑目,要求將自己的墳墓埋在女兒回家必經的路邊,希望能看到女兒早日回家。十餘年的苦難中,唐清英上有父母,下有三個兒女,均不能盡心盡力,更有丈夫長期孤獨淒涼度日。十幾年來,唐清英的退休工資一直被扣押,累積達二十餘萬元。

尹秋陽,女,六十歲左右,鐵路工務段家屬。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健康,因向世人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多次被非法關押,曾被非法勞教,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三年,被迫害得視力模糊。

李保星,女,五十八歲,漵浦湘維有限公司退休職工,住鶴城區機關大院。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心身獲益,因堅持信仰多次被非法拘留關押。二零零一年五月被非法送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迫害一年。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被非法抄家關進看守所一百多天。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鶴城科技局(其丈夫單位)將李保星騙到辦公室,被鶴城區公安國保大隊及「六一零」人員強行從五樓拖到一樓送懷化洗腦班,非法關押五十七天。二零零八年六月九日因講真相被惡警綁架,八月二十八日鶴城區法院秘密開庭(家屬沒有得到任何通知,誰都不知道),十一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送往長沙女子監獄迫害。李保星被非法抄家五次。婆母年高無人照料而死,丈夫經常被恐嚇,病情加重而死,當時倆個女兒未成年,無人照顧,一片淒慘。

楊曉暉,女,五十九歲。從事藥品檢驗工作,從小體弱多病,幾十年的病魔纏身及病痛折磨,曾嘗試各種方法甚至氣功、宗教,仍無法從病痛中解脫,在對人生感到絕望時,幸遇法輪大法,讀完寶書《轉法輪》明白了許多道理,懂得了人生的意義,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修煉,身體很快康復,真正嘗到了無病一身輕、遠離藥物的幸福。由於堅守信仰,被非法關押達八次,被迫流離失所,有家難歸。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被枉判九年冤獄,丈夫難以承受這無端的迫害和重壓被迫與其離婚,兒子不能正常就學,還要嘗受思母之苦,身心受到難以彌補的創傷。獄中惡警為了「轉化」楊曉暉,多次對她施以罰站、不准睡覺的精神及肉體折磨,一次四天四夜不准閤眼,腳腫得像饅頭,一直腫到大腿,分不清東南西北,站在床邊找不到床……

鄭紅霞,懷化紡織印染廠青年女工,未婚。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以真善忍為準則的法輪大法,二零零零年元旦,為大法說句公道話進京上訪,被拘留一個月,二零零一年六月,因拒絕參加聽誹謗大法的報告會,在工作崗位上被綁架關押,住房被抄,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晚上十點左右,鄭紅霞在懷化市汽車西站一老年同修易歡美家,當時以舒勇為首的懷化鶴城公安「六一零」不法之徒,城中派出所糾集社會流氓爛崽四十人左右,將易歡美房前屋後圍住,用鐵棒砸爛防盜鐵門與裏面的木門(兩層門),寒冷的夜裏將穿著單薄準備就寢的二人拖下樓扔上車,鄭紅霞被劫持到懷化第二看守所,二零零三年十月,鄭紅霞被鶴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青春年華在非人的冤獄在度過,一直未婚。

李世榮,女,六十一歲,懷化鐵路退休職工,因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於二零零三年被惡警非法抓捕關押在懷化第二看守所。後被懷化鶴城區法院非法枉判,在湖南女子監獄遭迫害長達七年。遭到用抹布堵住嘴,再用膠帶綁上,反銬後吊起來,隻腳尖著地,吊了兩天一夜。罰站,不准睡覺或只睡很少的覺,就這樣她被罰站35天,一共只睡了50幾個小時等酷刑。全身都浮腫,不能彎腰,更蹲不下,分不清東西南北,她在自己床前罰站卻連自己的床都找不到了。就是在這些酷刑折磨下,還有三個罪犯輪換看管著她。二零零九年十月份李世榮回到家。原本她就該辦理退休領養老金了,可就是因為信仰真善忍,社保養老金被非法扣押,不給她辦,李世榮失去生活來源,在她多次的催辦下,才予辦理。

唐開菊,女,四十八歲,懷化市鶴城區石門鄉四方田村民。修大法前形同廢人,四季不能沾冷水,患肝炎等病,脾氣也異常的暴烈,不可理喻,稍有不順只管自己出氣,又打又鬧,磚頭棒棒無所顧忌,丈夫抱著惹不起躲得起的想法,樓上樓下的避開她,鄉鄰見她更是如躲「瘟神」。可是唐開菊修煉大法之後,脫胎換骨的身心變化令人震驚,用她丈夫的話說:「我都被感動了,所以我把煙、酒、牌都戒掉了。」 唐開菊直說:「大法也挽救了我和我丈夫。」二零零零年夏,唐開菊與鄉鄰五人結伴進京上訪,被「六一零」非法拘留15天,被敲詐勒索2500元。當時的石門鄉政法委負責人是王紀剛,已調往坨院辦事處。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唐開菊在自家店中(湖天開發區牡丹富貴花園門口)遭惡警綁架,過程中,唐開菊及丈夫曾佑良、女兒(未修煉法輪功)強烈抵制,向對己行惡的人大講真相制止迫害(兩個小時),惡警在僵持不下的情況下,「六一零」招來一車特警十幾人把唐開菊一家三口綁架。二零零八年十月唐開菊被非法起訴後枉判三年,緩刑三年。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是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祛病健身有奇效的佛家高德大法。經億萬人的修煉實踐證明,法輪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煉的人帶到高層次的同時,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一九九八年喬石等人大離退休老幹部在對法輪功進行了詳細的調查和了解之後得出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首江澤民在妒嫉變態心理的驅使下,用謊言欺騙煽動仇恨,挑動人心,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六一零辦公室」,利用全部國家機器發動了一場史無前例的對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群體性迫害。這場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引發全球法輪功學員反迫害、講真相活動。事實證明,這場迫害不僅針對法輪功學員的「真善忍」信仰,也在試圖泯滅所有人的道德原則和精神價值。

法輪功是一種精神信仰,是以真善忍為行為準則,慈悲為懷利他而為的。法輪功學員在自己承受深重苦難的同時,把真相告訴世人,其目的是清除他們頭腦中被謊言欺騙的愚見,抹去他們心目中對真善忍宇宙大法及大法修煉者的仇視,喚醒他們的本性與良知,使他們不與邪惡同流合污、害人毀己,免遭天理、道德良知的正義審判與淘汰,有美好未來。這種善舉,是順應人類善良本性的期盼與渴求,於情、於理、於法都不相悖逆。

憲法第33條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示威自由。」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13條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第40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信仰法輪功合法,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合法,法輪功學員的善行是受憲法保護的,用於信仰和講真相的私人財物是受憲法保護的。中共惡人楊振坤、汪競業、楊春暉之流破壞人權,目無法律,公然違法甚至犯法,將法輪功學員製作散發法輪功資料、信訪等合法行為誣陷為違法犯罪,甚至定罪判刑。一個合法公民,只因為具有信仰法輪功的身份,就成為「六一零辦公室」、公檢法迫害的對像,打擊的目標。

楊振坤、汪競業、楊春暉這些人披著法律的外衣,幹著違犯法律、打擊善良、迫害無辜的勾當。在政法委、「六一零」的操控下,公檢法利用刑法第300條,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誣陷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定罪判刑,是對國家刑法的濫用。法輪功學員到底利用哪個邪教組織,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如何實施的破壞?均無事實根據,連牽強附會都扯不上。按犯罪四要素,法輪功學員與犯罪是毫不相關的兩個概念,法輪功學員是一群以真善忍為準則,不斷提高道德境界的好人,即主體與主觀是修善律己,道德高尚;他們的行為是勸導眾生選擇真誠、善良、寬容,遠離假惡鬥,是利他行善的,他們始終是平靜、祥和、正義、善良的,他們的善行是遏制犯罪的。反倒是這些迫害法輪功的惡人懾服強權,利用了中共政法委「六一零」這個邪惡暴力組織,違背事實真相,不遵守正常法律程序及職業操守,法外暗箱操作,以莫須有的罪名將一群尊崇真善忍善良群體枉判入獄,殘酷迫害,造成法輪功學員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凌駕於法律之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是這些迫害法輪功的邪惡組織及其成員,是中共這一專制獨裁集團。在當今中國,他們最有權力和能力破壞法律法規的實施,並不是這些深苦難重的弱勢群體──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

在上述這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中,汪競業作為鶴城區法院的一名法院法官,不僅不伸張正義,而且無視自己的良知道德,顛倒黑白,不顧善良人死活,製造冤假錯案,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犯下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瀆職罪、徇私枉法罪等。楊振坤作為一名主管政法的官員,楊春暉作為鶴城區「六一零」這個邪惡暴力組織的一任頭目,他們在任期間,使眾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勞教、判刑,罪責難逃,已構成綁架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等。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二零零三年一月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其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二零零三年九月,來自歐、美、亞、澳四大洲的近一百個團體和個人宣布共同發起成立「全球公審江澤民大聯盟」,不僅追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而且追究其迫害法輪功及異見人士,導致的道德敗壞、治安惡化,以及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出賣國土,貪污腐敗等罪行,全球已有29個國家35位律師組成了全球公審江澤民集團的律師團。二零一二年十月,海外成立「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誓言徹底清算江澤民流氓集團、「六一零辦公室」以及直接實行迫害的公、檢、法組織,和在勞教所、洗腦班、監獄的管教人員與惡警,以及喪盡天良地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所謂醫生等相關人員。

善惡必報是天理,正義終將戰勝邪惡,罪惡終將遭到正義的審判與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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