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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遼寧撫順國保支隊長郝建光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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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郝建光,原撫順市電瓷廠的職工,他投機鑽營,走買官路線調到撫順公安局,先在派出所任職,後調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任隊長(即公安一處處長)。二零零七年以後調任撫順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任隊長,二零一一年因經濟案件被雙規,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份鋃鐺入獄,因貪贓訪民的鉅款被判無期徒刑,在執行判決的前三天,他死於瀋陽公安局看守所。

'郝建光'
郝建光

眾所周知,中共邪黨內部幾乎無官不貪,所謂的反貪不過是邪黨內鬥的幌子。此次郝建光等因經濟問題被捕,表面是在邪黨內鬥中失勢,實際是因為迫害法輪功而遭到惡報。為甚麼這麼說呢?因為在他擔任撫順市公安局國保隊長期間,積極追隨江氏惡黨集團和撫順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指示,充當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採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白死,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邪惡政策的打手。

在他任職期間,撫順地區上千名法輪功學員無辜遭抓捕,幾百人被非法判刑、勞教或遭洗腦迫害,多人被迫害致殘或死亡。無數個家庭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他親自參與並指使、教唆放縱手下的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殘酷的、喪失人性的迫害廣大的無辜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在他指使下的國保支隊成了折磨法輪功學員的人間地獄,動輒上大掛、電擊、老虎凳、劈腿、穿林海等慘無人道的酷刑,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不可饒恕的滔天罪行,使自己走上了不歸路,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撫順國保支隊又叫撫順公安一處。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僅撫順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受到撫順公安一處人員的殘酷迫害成千上萬,許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撫順公安一處的所謂「業績」就是撫順地區廣大法輪功學員的血淚史,受難史。

一、捏造「撫順顛覆列車」偽案 竇振洋被判無期徒刑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邪黨「殃視」電視台對法輪功面向廣大中國民眾採取了鋪天蓋地的邪惡宣傳和造謠、誹謗栽贓陷害後,撫順六一零不甘落後,不但指使電視、廣播、報紙全面地轉載「殃視」的誣陷謊言,還醜態百出地主動配合「殃視」作假誣陷法輪功學員,以毒害全市人民。

在二零零一年過年前後,因妻子王國英被綁架,撫順市法輪功學員竇振洋給撫順市長打電話,要求無條件放人。由於該市長仇恨法輪功學員,必欲置之於死地而後快,把一個莫須有的「顛覆列車」的罪名強加在竇振洋的頭上。竇振洋被綁架後,遭到了撫順公安一處郝建光領導下的惡警的酷刑折磨和瘋狂迫害。給竇振洋實施三次「穿林海」、「過血原」這種酷刑,就是「劈腿」,成人腿筋韌帶已經長成,經受此酷刑,導致雙腿韌帶拉傷,疼痛難忍,嚴重的可造成腿不聽使喚而傷殘。

酷刑演示:強行將受害者的雙腿一字劈開
酷刑演示:強行將受害者的雙腿一字劈開

過刑後,竇振洋屈打成招,後被非法判無期徒刑,關押在凌源監獄。竇振洋的妻弟王洪君被誣陷為同案犯,被非法判刑十三年,被劫持在撫順第二監獄(青台子)。竇振洋的妻子王國英也是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五年因資料點的事,被非法判刑九年,在瀋陽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六一零辦公室不法分子連竇振洋的孩子也不放過,經常到學校去恐嚇。竇振洋家中原有兩位七十多歲的老人,因兒子竇振洋在監獄裏,著急上火,現在都已經去世,只剩一個孩子艱難度日。一個幸福的家庭就是被這樣拆散了。

二、寫「法輪大法好」的字塊,薛興龍等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末,撫順市政法委書記吳光與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郝建光指使惡警綁架了薛興龍等法輪功學員。

'吳光'
吳光

薛興龍(撫順鐵路醫院的醫生)在撫順市順城區新華河堤上書寫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大法的清白的大字塊。

被綁架的還有撫順市幹個體的法輪功學員彭傑;撫順發電廠的法輪功學員方桂雲;撫順挖掘機廠工人孫延明;《撫順市日報》報社幹部許桂芹;撫順市公安局副處級幹部王素芳;這些法輪功學員彭傑、方桂雲、孫延明被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用塑料袋套在頭上毒打、劈腿、吊銬、捆綁、電棍電等迫害手段被迫害。後枉判薛興龍十二年;彭傑七年;方桂雲六年;孫延明六年;許桂芹三年;王素芳三年。

當時,撫順市公安局的局長孫德成、宋守貴等人明知這些修煉人是無辜的,而違反國家的《憲法》和《刑法》指使著撫順市公安局的警察,把修煉人投入到監獄裏迫害。孫德成還把撫順公安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情況製成光盤,送到電視台的 「東方時空」節目中全國播放,對中共迫害法輪功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三、撫順公安一處將法輪功學員李英綁架 三天被迫害致死

據明慧網報導,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岫岩街法輪功學員李英,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被撫順公安局一處惡警綁架並酷刑折磨。四月二日下午,李英渾身是傷躺在公安一處大廳的地上,已經死亡。李英在臨死前,她只來得及告訴家人「四個警察打我……」,隨即死去。

'李英'
李英

李英死後,經屍體解剖後,發現肩部呈黑紫色,深度達四公分,腎積水,肝發黑,心臟有一個洞向外流血,明顯是酷刑折磨所致。惡警關磊、張濤、許長慶有重大凶手嫌疑。為了達到「自然死亡」的驗屍結果,國保支隊隊長郝建光曾對李英家屬說:「你們花那點錢算啥呀!我們帶他們(參與驗屍的人)洗澡、吃飯,花多少錢!」可見李英的死被驗屍為「肺血栓,自然死亡」實乃撫順公檢法和驗屍機構人員共同做偽證的結果。作為公安一處處長郝建光對李英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四、清原縣法輪功學員孫洪昌 被公安一處惡警迫害致殘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法輪功學員孫洪昌,男,五十二歲。在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被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公安一處)關勇夥同清原國保大隊大隊長王興傳等七、八名警察將孫洪昌強行綁架,在二十八日夜間十一點開始,撫順市國保支隊關勇、郝建光等六名警察對孫洪昌酷刑折磨,主要兇手是惡警關勇。

'孫洪昌'
孫洪昌

惡警對孫洪昌拳打腳踢、電棍電擊孫洪昌的小便處,然後再用拳頭猛力打。後來用劈胯酷刑折磨孫洪昌。關勇用兩個木棒和膠帶纏在孫洪昌的腿上,右腿銬在床上,劈孫洪昌的左腿過頭,長達一二小時。一直折磨到第二天早晨五點鐘。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晚上,關勇等人完全喪失人性,劈腿折磨孫洪昌。左腿全部青紫,腿腫的很粗,致使孫左腿傷殘,不能站立和行走,只能躺著,生活不能自理。關勇還告訴孫洪昌,他的妻子王秀霞就是他迫害死的。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孫洪昌被抬著關進了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非法關押。從此,孫洪昌的左腿殘廢了。清原縣中醫院就診過一次,診斷的結果是腿的神經損傷。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撫順市中醫院診斷的結果是左側腓總神經小脛神經損傷。六月十二日又到瀋陽醫大附屬第一醫院檢查,診斷為:左坐骨神經損傷。

孫洪昌的身體被撫順公安一處關勇和清原縣國保大隊惡警用殘忍的手段──劈胯折磨的殘廢了。而撫順公安一處的郝建光,當時任處長同樣要承擔迫害孫洪昌的責任。

參與迫害的主要兇手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關勇不但沒有承擔任何責任。反而在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縣邪黨法院非法開庭重判孫洪昌有期徒刑五年。

從二零零六年到二零零九年,清原大沙溝看守所曾經七次送孫洪昌到瀋陽大北監獄,前六次都是因為身體不合格被退回。後來,瀋陽大北監獄的主管者得到了清原縣公安局送的「大禮」才昧著良心「特批」把孫洪昌收下。

孫洪昌的腿被迫害成殘疾,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負有直接的責任。

五、清原縣法輪功學員楊柏良 被公安一處的惡警遭毒打折磨

法輪功學員楊柏良,現年四十六歲,家住遼寧撫順紅透山鎮(即:紅透山礦),以開出租三輪車為業。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他被誘騙綁架,遭到撫順市公安一處處長郝建光、科長劉××、關勇、張斌等人用的凶殘手段毆打。中午不法人員們把楊柏良劫持到撫順公安一處,把他身上帶的錢和物全部搜走,不給任何收據,現金是四百七十多元和一部三星牌手機,還有其它物品。

撫順公安一處不法人員用手銬和腳鏈把楊柏良銬在暖氣管上,從十八日中午到十九日中午,在這期間,一處處長郝建光逼迫楊柏良交代事實,不交代就受皮肉之苦。公安不法人員不但不放人,還把他雙手背銬,拳打腳踢。科長劉××、關勇、張斌等七、八個人把楊柏良按在地上,兩腿掰開,超過一百八十度,劇烈的疼痛使他昏了過去。

楊柏良在地上躺了一下午,雙腿疼痛不能站立。關勇還用腳踢他身體和受傷的腿。郝建光還說楊柏良耍痞。楊柏良說:「這是你手下人幹的。」他說:「我沒有看見有傷。」楊柏良說:「事實見了,你都不承認。」由於楊柏良雙腿劇痛,不能站立,在地上又躺了一宿,手銬腳鏈仍然戴著。

酷刑演示:大背銬
酷刑演示:大背銬

二十日上午,關勇等人受郝建光指使繼續逼問。不法人員用木塊擊楊柏良的頭部,木塊斷了幾段,又用皮帶抽,還用電線擰成多股,猛抽他身體和頭部。最後氣急敗壞的掄起凳子兇狠砸在楊柏良的頭部和身體。當時楊柏良滿頭是包和血,右耳腫很厚,臉到處是傷和血。左手臂到處是傷,呈黑色。上衣被打得一條一條的,惡徒們把遍體鱗傷的楊柏良送到第一收容所。楊柏良被他們打得頭昏、噁心、手腳麻木,抽作一團,昏倒在收容所。不法人員們叫來救護車把楊柏良送到醫院,大夫量他的血壓是高80/低60,給他扎了一針,送回收容所關押。在隨後的十餘天,楊柏良頭昏,右耳失聰,手和臂麻木,會陰有腫塊呈黑色。撫順公安一處惡警就是這樣折磨法輪功學員的。

七、郝建光任職撫順公安一處期間 迫害更多法輪功學員的實事

二零零零年秋,吳光(時任副市長、政法委書記)和郝建光坐鎮,包圍了撫順市順城區新華街的法輪功學員的法會,綁架了八十多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郝建光所領導的國保支隊(公安一處)的惡警對法輪功學員動用了各種酷刑:用上大掛、背銬、潑涼水、電棍電等酷刑,對年輕的大學生法輪功學員李瑩,法輪功學員張公華、黃剛,用盡了酷刑,最後非法判黃剛十五年;李瑩十年,而其他的法輪功學員都被殘酷的判刑和迫害。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撫順乙烯化工廠儀表車間的高級工程師張慧強,在單位被撫順公安一處綁架,被一處酷刑逼供,用打火機燒手,燒紅的打火機鐵片燙乳頭。還被施酷刑揭掉手指甲。

二零零三年三月,撫順公安一處的大抓捕中王有才被綁架,雙腿被公安一處打得骨頭和肉分離,腿腫的像麵袋粗。惡警還當著其他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面叫囂「王有才的腿就是我們打殘的」。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二十八日,撫順公安一處夥同紅透山當地派出所惡警肖剛等人對紅透山銅礦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大抓捕,法輪功學員張華美、梁素雲、梁君華、楊樹賢、曹延珍、劉向宇、王樹雲、鄒嬸、高秀芹、杜金風、周紅芹、李樹芹及女兒先後被抓,其中張華美家中被搶走七千多元,她本人被打得無法站立。

二零零三年五月,清原縣法輪功學員李文松,被撫順公安一處惡警綁架,遭酷刑折磨。他們把李文松的手背銬著還給他戴上腳鐐,頭上給套上一個絲袋子,把李文松按到地上,頭上加了把椅子,讓他動不了,他們當時四個惡警,最邪惡的就是他們內部常叫「工作狂」外號「德國的蓋世太保」的關勇、劉平和、張濤,還有個年輕的不知道姓名,他們對李文松的前胸、兩肋、小腹、小便、大腿內側猛烈的拳打腳踢,一直打到他沒有了聲音,昏死過去。當李文松醒過來的時候,他們惡徒就逼問,李文松不理他們,那個叫劉平和的說給他上老虎凳,他們用重物壓著李文松的膝蓋和小腿,連拎帶撬往腳底下墊磚頭,把李文松折磨的死去活來的。惡徒們怕把李文松折磨死了承擔責任,還採取了一個嫁禍於人的招數,寫了一個遺書,強行按上李文松的手印(因李文松的雙手被銬在背後),還對李文松說:如果你死了就通知你單位和家屬說你是自殺,還上網。二零零三年六月中旬,惡警才把李文松拉回到清原看守所,當時李文松的兩肋還不能觸動,腰部還有許多地方青紫沒消淨,小腹部位還有腫塊。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清原縣法輪功學員王秀霞於被二十多名惡警綁架,非法關押於撫順市看守所。撫順公安一處惡警對王秀霞施暴。在六月十五日晚,通知家屬,王秀霞已死亡。撫順公安一處惡警在對被抓學員施暴時邊打邊狂妄叫囂:王秀霞就是被我們打死的,你們隨便告。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清原縣法輪功學員周樹友,倉石火車站工人,家住清原縣北三家鄉。晚九點被撫順公安一處惡警關勇、陳大慶抓捕。於四月六日晚八點非法提審,遭到變態惡警關勇、張濤等人毆打、上電刑,最後關勇等人竟變態的將周樹友兩腿掰開,猛擊其下身,將睪丸打的像饅頭一樣大,嚴重充血,致使其無法行走。後被關押在吳家堡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清原法輪功學員張金生,被非法抓捕。在他被非法關押期間,為逼出所謂「裏通外國」的罪狀,公安一處刑訊逼供,用盡各種手段,張金生的頭骨都被打壞。

二零零四年端午節那天,邱麗(女,四十三歲,清原鐵路工人。)被清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王興傳夥同撫順市公安一處副支隊長關勇等六、七名惡警綁架,三天後被送往撫順市公安一處遭殘酷迫害。違紀酗酒的關勇完全喪失人性,口出污言穢語,將邱麗雙手後背反銬用繩子穿過房頂暖氣管將她吊起來,使她腳尖離地。她被反覆吊銬多次,雙手腫得像饅頭狀。

二零零四年十月,撫順市公安一處(郝建光)帶十多人到李石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袁鵬,並且在李石開發區及四方台蹲坑,妄圖抓捕大法弟子。致使袁鵬被殘酷迫害,非法判刑。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撫順公安一處夥同清原縣公安局惡警,出動五十輛警車至清原縣南口前鄉非法抓捕五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抓去的人被輪流單獨過堂,不由分說就是一頓暴打,不管男女老少。每次把法輪功學員打的昏死過去,再用冷水澆頭。有個女法輪功學員當場就被打的昏迷不醒,被送醫院急救才保住命,至今生活不能自理。惡警從馬熙君家中偷走一千多元錢。在非法逼供時,上班酗酒喝醉了的惡警關勇對馬熙君進行變態虐待,毒打電刑,直至休克,使馬熙君在十天內出現噁心嘔吐,神志不清,不能行走的情況,直到馬熙君生命垂危,才通知家屬,把人接回,並向家屬勒索一萬元。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五點多鐘,撫順公安一處十幾名惡警非法闖入清原縣南口前鎮一法輪功學員住處,強行將蓋秀芹和盧廣林夫妻,林桂蘭,呂焱、陳桂鳳綁架至撫順公安一處,沒收所有機器、紙張,搶走二萬元現金。中年婦女呂焱不配合,不回答提問,絕食,被四個惡警輪流打,戴手銬、腳鐐掛起來拷打,用高壓電棍電擊、劈腿等,直到她昏死過去。她被打得臉走形,鼻青臉腫,頭髮被拽掉很多,半身不能動彈。看守所裏看到此情景的女犯都落淚了,氣憤的說:「公安夠狠的,對一個好人還這樣,不得好死。」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盧廣林被送到撫順市第一看守所,其餘四人送到撫順市第二看守所,呂焱被關押一個月後非法判刑。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七日撫順市公安一處、清原縣公安局、南口前鎮派出所等多名惡警強行闖入蓋春林家,把蓋春林綁架至南口前派出所,後又轉到撫順公安一處,五天後劫持往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所謂的「關愛『法制教育學校』」,五月六日被通知心臟病死亡。

撫順公安一處還迫害了王小豔、翟旭、夢華、劉佔閣、關菊穎、馬懷樂、吳波、趙玉仇、高貴榮、王 承濤、侯小慧、孫倩、董欽飛、孫永麗、孫永聖、林柏、王國英、金順女、曲彩玲、賈乃芝等法輪功學員,對他們施以酷刑、無罪判刑。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酷刑折磨的失去生命。還有許多的法輪功學員被送到撫順勞教所、還有的被送到教養院的洗腦班,多個家庭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撫順公安一處在新撫區歡樂園(西十路)的小白樓(公安部門)地下室就是進行酷刑逼供的一個場所,內設有各種刑具,據悉「友誼賓館」也有他們的秘密刑房。「劈腿、背吊」是惡警常用的兩種酷刑:劈腿能導致兩腿不聽使喚,甚至不能走路,疼痛難忍;背吊:把胳膊從背後吊起,導致劇痛,甚至胳膊吊殘。有時惡警還將法輪功學員扣在鐵椅上,整宿不讓睡覺,然後再刑訊逼供。這兩種刑罰是公安一處的惡警經常用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

自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對惡人的報應如影隨形,郝建光作為中共豢養的一個鷹犬,積極充當惡黨的迫害工具,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滔天大罪,罄竹難書。雖然以上不能把郝建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全部罪惡都揭示出來,但足以體現郝建光在迫害法輪功中從事的角色,被中共利用不講法律對法輪功學員綁架後迫害和判刑。善惡有報,他曾經在死前兩年得了糖尿病,不能上班,腳流膿,視物不清,這是上天給予的警示,但他仍執迷不悟,不反省自己,仍然繼續作惡,最後得到一個可恥的下場,讓世人看到一個曾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惡警,最後遭到入獄死亡的悲慘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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