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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答覆」變成欲加之罪的詢問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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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六日】(明慧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邢台市寧晉縣小棗村李志勤,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晚遭寧晉縣國保警察申建中等翻牆入室暴打、綁架,當晚迫害致死。五年來,李志勤的家屬背負沉重的壓力申訴冤情,被推諉、搪塞,無人搭理。家屬上告,趙縣法院不予立案。

李志勤
李志勤

二零一三年一月,代理律師向寧晉公安局從新遞交申請國家賠償的申請書,有兩個月的答覆期。這次公安反應很快,先按照原來說李志勤是突發心臟病死亡的解釋,家屬不接受這個說法。過了幾天,接到公安局電話說讓家屬過來商談申請國家賠償的事。一月二十三日,家屬、律師又到公安局,徐政委和一個叫顏潤普的接待,他們先說去的人多了,書面答覆也不拿出來,要把律師和家屬分開單獨問話,要單獨對家人問材料,做甚麼筆錄,不要律師在場。本來是說給答覆,卻成了詢問筆錄。

家屬指望他們給拿出意見,公安人員卻把律師和家屬分開,給律師說有檢察院的鑑定,他們當時已經立案了,有複印件。還有李志勤在寧晉醫院診斷的冠心病複印件,寧晉公安局說是受邢台防範辦下的命令後才去抓的人。第一次去抓,他心臟病犯了沒抓,第二次說必須去抓。這些所謂的公安人員仍然在違背事實說謊話。事實上,不法警察第一次去抓,李志勤是在村民的保護下掙脫的,第二次李志勤被送到趙縣醫院搶救的,醫生說人去了就死了,是例行搶救,死亡證明寫的「心臟、呼吸驟停,搶救無效死亡。」寧晉醫院的冠心病診斷從何而來?不去抓人、不是打人,好好的人怎麼會死呢?其仍在掩蓋他們暴力行兇致死的罪責。

公安人員詢問了李志勤的兒子是否給各部門寄信了,問信裏的內容來源是從哪裏弄的?企圖構陷李志勤的兒子。這種對冤情申訴人的打擊手段是中共惡警慣用的。

李志勤二零零四年修煉法輪大法後獲得了身體健康,經常幫助村民們做好事。他上有年過七旬的父母雙親,下有一子和兩個女兒,與老伴倆人靠趕集賣布維持生計。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寧晉縣國保大隊警察闖到李志勤家中要綁架他,他在正義村民幫助下脫身,被迫流離到石家莊市趙縣打工。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晚十一點左右,寧晉縣「六一零」指使公安 國保人員申建中(忠)等夥同趙縣公安局警察,翻牆闖入李志勤租住房中,將李志勤掀翻就打,十幾個人拳打腳踢,然後戴上手銬拖走,不到三小時,李志勤就被折磨致死。警察對家屬謊稱是「突發心臟病死亡」,不讓家人查看遺體,悄悄把遺體拉到邢台市火葬場火化,草草給了家屬一萬元了事。

二零一二年九月,家屬聘請律師申訴,趙縣法院不給立案,再向石家莊市檢察院、紀檢等部門投訴,仍無結果。 家屬到石家莊中級法院、省涉法涉訴中心等機關進行了投訴。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省接訪中心給趙縣法院發來轉辦函,稱「要求立即約見上訪人,五日內向省聯 合接待服務中心反饋,凡屬於趙縣法院管轄的,六十日內辦結上報,對於辦案單位不認真受理,解決不到位,引起上訪群眾再越級上訪的話,省委政法委將組織責任 倒查,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並列入全省定期倒排通報範圍。」石家莊涉法涉訴接待中心立案庭二庭也接待了家屬,認為:可以立案,證據等立案後法院去調取 證據。十二月五日,家屬趕緊又找到趙縣法院,法院立案庭人員仍以沒有診斷證明的原件,不予立案。十 二月六日家屬又到省接訪中心,希望他們能起些作用,省接訪中心人員說,十二月七日要求趙縣法院到省政法委開會,於當日給予答覆。可是家屬聯繫趙縣法院,卻 找不見人,打電話也不接,對家屬的立案申請既不裁駁,也不給立案。


寧晉縣政法委:0319-5886320 負責人:趙慶華 辦0319-5886321
寧晉縣公安局:電話0319-5885950、局長王志勇 辦0319-5880556
寧晉縣公安局政保科:辦0319-5881108,劉麗英、王剛軍(主管迫害)辦5887906
寧晉縣信訪局:0319-5884359 負責人:王克實 辦0319-5887980
寧晉縣檢察院:0319-5804626 負責人:許世峰 辦0319-58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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