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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懼罪惡曝光 蘭州城關區法院偷偷庭審王有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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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原蘭州軍區通訊部隊少校軍官、法輪功學員王有江,與葛青春、盧月玲、陳潔、陳淑嫻等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二年六月底先後遭到蘭州市國保大隊惡警綁架,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雙休日)被秘密開庭迫害,陳淑嫻因證據不足於八月二十四日釋放。目前陳潔、盧月玲被非法關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王有江、葛青春被非法關押於蘭州市第二看守所,遭刑訊逼供。

蘭州市國安大隊辦案人員採用逼供的方式把這幾位法輪大法學員綁在老虎凳上刑訊逼供,幾天幾夜不讓睡覺,採用車輪戰的方式逼供,並用強光燈照射臉部,王有江由於惡警的殘酷折磨,致使他的血壓高壓220,低壓130,被迫住院75天,至今未好。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六)早上七點,城關區法院突然到看守所將這四位大法學員拉到法院庭審,當天法院周圍法院戒備森嚴,如臨大敵,法院布滿了便衣及警察,有二百多名警察戒嚴。進入法庭要經過嚴格的審查,庭上旁聽席早已坐滿了法庭事先安排上的內部人員。庭審很快就結束了,法官不給這四位大法學員說話的機會,一開始,公訴人就給他們扣上了「×教」的罪名(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然後,公訴人和法官一直追問是否參與了這次噴塗行動,只許回答是與不是。法官一再打斷法輪大法學員為自己辯護發言,庭審按他們的預先安排草草了結。

從形式上看是在法院開庭審理,實際上是中共法庭在踐踏法律,其行為已觸犯了中國刑律。城關區法院目無國法,肆意妄為,百般阻止律師介入此案,法官口口聲聲說是他們按法律程序辦案的,卻不接當事人律師的委託書,他們為甚麼要極力阻止律師介入此案呢?他們為啥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與雙休日偷偷地開庭呢,其實,他們已經被淪為失去良知善念的專門迫害善良的工具了。《刑訴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辯護律師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蘭州市城關區法官偷偷開庭,這很顯然是在違反法律、踐踏法律。

在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大法學員中:王有江在九九年邪惡迫害大法後,在二零零零年元月進京上訪後,被數次非法關押迫害,於二零零一年元月六日被蘭州市公安局一處綁架,遭十年冤獄慘遭酷刑迫害。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又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到蘭州文化宮華林山第二看守所第二監區,蘭州市城關檢察院以所謂「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批准抓捕,圖謀再次非法判刑。目前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第十三監區。

陳潔,白銀市會寧人,大學文化,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陳潔的姐姐陳淑嫻在銀川講真相時遭銀川市惡警綁架,陳潔在銀川市看守所給姐姐送衣服,在返回時被銀川市國安警察跟蹤綁架並於16日中午被惡警非法抄家,搶劫走了光碟、不乾膠等真相資料,存摺一張(約四萬八千八百元),手機及所有證件。之後便非法突審,市公安局政委張勇、惡警張安忠、余光齡、靳春花把她吊在四根鐵管子支起來的刑具上,用鋼絲鞭子抽打,打的血流到鞋裏面裝滿後又流到鞋外邊,淌了一地。惡警余光齡迫害她三天三夜,不允許她吃飯喝水,還說:「不說出資料來源,無休止的吊下去。」惡警10人一班輪流迫害她,惡警邢春花破口大罵,對她拳打腳踢。惡警張安忠說:「你姐姐金剛不動,我看你有多硬?」之後惡警又把她送往洗腦班繼續迫害。12月惡警將她送到會寧縣公安局,被會寧國安非法拘留。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八日,陳潔遭蘭州市國安綁架,非法關押在甘肅省國家安全廳看守所。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送甘肅省女子監獄迫害,其間受盡了非人的折磨。家人看望時不許接見。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家屬給王有江和陳潔聘請的北京律師,於早晨抵達蘭州市,可是受到當地公檢法機構的不法人員的無理刁難,以各種荒謬不實的理由不許律師介入此案,拒絕律師接見陳潔與王有江。家人數次奔波往返於法律機關和城關區法院,找到刑庭庭長魏公信和劉冬鬱等辦案人員,卻屢遭他們的阻撓與欺騙。十一月二十四日(雙休日),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刑庭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非法庭審王有江、陳潔、永登縣中川鎮法輪功學員葛青春和蘭州市法輪功學員盧月玲。

修煉法輪功與對真、善、忍的信仰無罪,王有江等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行使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明文規定的「言論、出版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出版、結社、遊行、示威自由。家人聘請律師為當事人作辯護,是為了維護親人的合法權利,履行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與義務。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及其辦案人員口口聲聲說他們是按法律程序辦案的,卻明目張膽的公然踐踏法律,阻攔律師介入此案,不敢正大光明開庭,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秘密庭審。

蘭州市城關區法院的不法行徑令人憤慨,無奈之下家人將事實真相整理出來,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以情況反映上訴至蘭州市中級法院,負責接案人是紀檢監察劉曉明和內勤崔良明,但至今沒有回答家屬的要求。

王有江、葛青春現在被非法關押於蘭州市第二看守所,陳潔、盧月玲被非法關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城關區國保惡警對他們進行刑訊逼供,「暴力取證」,使他們備受酷刑折磨,因酷刑折磨導致王有江血壓高達220°。 由於家屬到看守所看望王有江、葛青春等,看守所不許見人,他們的具體情況就只有這些。


迫害相關責任人:
城關區法院:刑庭庭長:魏公信 0931-8522809 8814劉冬鬱 8522815 8805
魏乾 8522978
張瑞茹0931-8522815
李耀劍
李繁明0931-8524864
翟玲玲09318524294
丁曉明
黎永紅8522978
韓斌0931-8522931
賈兆孝
張斌
蘭州市中級法院紀檢監察:
紀檢檢察主任劉曉明 8563322 1007:
紀檢檢察副主任:許維友 8563157 1009
謝瑛 8563317
中院內勤 崔良明 8563153
蘭州市城關區法院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2848號 郵編:730020
彭斌 8522031 8722
副庭長:金濟勇
審判長:劉保森
院長:龔昌明
副院長:高超 趙戰斌 鄭曉奇 韓冰 肖蒙 楊萬軍 魏至明
紀檢組長:鄭新民
機關黨委:韓國培
辦公室主任:王沛
政工科:邱冰紅
民二庭長:李剛
民三庭長:蘇紅
立案庭庭長:張梅賢
韓宗榮0931-852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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