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處按法輪大法的教導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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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那是九八年年底,單位放假,我在家呆著沒事,我姐姐送我一本《轉法輪》,公公不讓我看,讓我趕緊送回去。我聽姐姐說,這是一本佛書,不能隨便亂放,要放在乾淨的地方。在此之前,姐姐也和我說過法輪功的事,我當時不信,心裏嘲笑,說:「我不修也是個好人。」就這一念之差讓我與大法擦肩而過。

因為在家呆著沒事,有一天無意中拿出這本書看,心想看看也沒啥,反正都是做好人的書。就這樣往下看,邊看邊覺得按照書中說的,自己還真不是一個好人,而且差之千里。如:自己平時說話時,不罵人不說話;紡織廠的布頭經常往家拿一塊,心想:不拿白不拿,大家都拿,覺得這是天經地義的。當看到《轉法輪》〈第四講〉時,我明白了「不失不得」的理:罵人失德,偷東西也失德。我決心修大法,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從此以後,我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不說髒話、不罵人、也不幹壞事了。同事們都說:「小紅(化名)咋像變了一個人似的呢?冷不丁還有點不習慣了」。

我們車間幹活都是兩個人一夥,是計件工資,幹活慢完不成任務就掙不到錢,所以搭伴幹活都願意找幹活快的。我們車間有一個人,幹活慢,大家誰也不願意和她一夥,班長讓我和她搭伴。我想:我已經修煉大法了,就得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做事應該為別人著想,不能只考慮個人利益。我二話沒說就同意和這個同事搭伙,幹活中我處處照顧她,她特別感動,說:「你要不修法輪大法,你肯定不和我搭伙,你變化太大了」。還有一次車間多給我一百元錢,我主動送回去了,同事都說我傻。單位買斷工齡後,二零零九年我從事保姆行業,二十四小時侍候一個七十二歲患腦血栓的老太太。因為老人腰摔壞了,不能動,每天只能平躺著,我沒去之前由她閨女護理。我去後,就像對待親媽一樣待她。我把屋子收拾的乾乾淨淨,讓老人呆著舒服,有一個好心情。我告訴她心裏要常念「法輪大法好」,病會好的快,老人很聽話就念。

我處處按大法要求自己,做事都為別人著想。我每頓都給老人做可口的飯菜,剩下的飯菜我從來不扔,都吃了。因為老人炕吃炕拉,我每次給她接完後,都給她洗得乾乾淨淨。老人感動的說:「我自己的親閨女都做不到啊」。我說我師父讓我們在哪裏都得做一個好人。老太太把買菜的錢、生活費都放在我手裏,說學大法的不貪不佔,讓我這個好人管她放心。她的閨女們也都非常滿意。

因為老人常念「法輪大法好」,三個月後能下地了,還能上公園溜達。老人自己說:「我這是借大法的光了,我念「法輪大法好」受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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