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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牛桂芳遭非法庭審 家屬請律師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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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在當地「六一零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操控下,對牛桂芳、曲麗紅、周鳳蘭及一名未知姓名的男性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


牛桂芳

法院故意不提前通知家屬

按法律規定,法院開庭應提前三日通知家屬,可沈北新區法院做賊心虛,十七日開庭,十六日晚才通知家屬,其中曲麗紅的丈夫等直系家屬根本就沒接到通知,所以家屬在開庭前根本沒有時間為她們請律師。

當法輪功學員牛桂芳步履蹣跚被帶進法庭時,牛桂芳的親屬們見牛桂芳被迫害得整個人都脫了相,一百四十多斤的體重下降到一百斤左右,已經半年看不到牛桂芳的親屬個個淚流滿面。

在被非法庭審當中,牛桂芳當庭指出:《憲法》規定信仰自由,自己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罪,牛桂芳還當庭講述自己九月份被非法「外提」到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遭警察暴力毆打、刑訊逼供事實。主審法官王旭多次打斷牛桂芳的敘述,企圖掩蓋警察打人真相。

家屬請正義律師申冤

非法庭審後,家屬為牛桂芳聘請了兩位北京正義律師決定為牛桂芳申冤。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北京律師與家人到瀋陽第一看守所,律師見到牛桂芳,看到牛桂芳身體消瘦,並聽她講述被「外提」的情況:「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下午,我被沈北新區國保的人『外提』到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有四個人對我非法審問,打我,有一個是沈北新區「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人,其他人都叫他『三哥』,他們強迫我按手印,我不從,他們就拿來李洪志師父的照片要燒毀,我不配合,他們就開始撅我的手,打我,我的手當時就腫了,疼得大叫,他們就捂我的嘴,把我手背過去,刑罰上叫『蘇秦背劍』,還拉上窗簾打我。在我被帶回看守所時,看守所的警察看到我被打的樣子,都對帶我回來的警察說:『你們以後再把人打成這樣就不要再送回來了,我們不收。』我的胳膊腫得老粗,好幾個月手都不好使。現在身體很不好,很難受。」

酷刑演示:蘇秦背劍
酷刑演示:「蘇秦背劍」


酷刑演示圖:暴力毆

律師指出:「外提」是非法行為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北京律師又趕到沈北新區法院閱卷了解案情,並向法院申請重新開庭。主審法官王旭稱已經開過庭。律師繼續與之溝通,目前法院方面仍未有答覆。

律師在對家屬分析案情時指出:法輪功被迫害十幾年了,從道義上講誰善、誰惡;從法律上講誰合法、誰違法,這已經分的再明白不過了。

律師說,在法律界,包括在他們接觸的參與迫害的警察、法官,「六一零」的人員中,基本上都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而且大部份都知道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所以選擇了正義的人是明智的,而沒有勇氣站在正義的一邊是可憐的,還有一部份還在執行「上邊」命令的是可悲的。

律師還說,在對待法輪功問題上從國內到國外「停止迫害」趨勢大增,國內形勢在急速變化,結束迫害指日可待。所以希望「同行」們面對真相,面對發生在法輪功身上的暴行和苦難,能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去對待法輪功問題。那才是最明智的。

牛桂芳的親屬們先前只知道牛桂芳修煉法輪功身體好了,人變得更加善良了,煉法輪功不應該受到迫害。現經多方諮詢後,更加明白了「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合法,是受《憲法》保護的,迫害法輪功的人才是違法的。所以牛桂芳的親屬們表示,一定盡全力要將善良的牛桂芳營救回家。

牛桂芳遭迫害事件簡況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大約九點多鐘,牛桂芳、牛桂華、曲麗紅、陳敏四名法輪功在新城子街內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綁架。

七月二十日,瀋陽市沈北新區新城子派出所、國保大隊、包括虎石台派出所在內的警察,對牛桂華、曲麗紅、陳敏等人抄家、搶劫。十多名警察,在牛桂芳家中沒有人的情況下, 撬開厚重的防盜門,闖進去明目張膽的進行搶劫,搶走牛桂芳家中一萬二千多元的現金、一個價值四千元的台式電腦,一枚金戒指等大量私人物品。

八月二十二日,陳敏、牛桂華被劫持到馬三家子教養院非法勞教;牛桂芳、曲麗紅被非法關押於瀋陽第一看守所至今。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對牛桂芳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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