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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頂山地區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概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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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接上文

五、典型迫害案例

在十幾年的迫害中,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有自己的血淚史,每個人的經歷都能寫一本書,只是絕大部份沒有曝光而已。這裏搜集整理了二十多個典型迫害案例,僅僅是揭露出來的冰山一角,也足能讓人看清中共迫害的瘋狂和極度邪惡。

1、趙慧菊被毒打致多次昏迷 生命垂危

趙慧菊(又名趙會菊),52歲,平頂山市新華區焦點鄉西高皇村民,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到平頂山轄區魯山縣梁窪鎮散發傳單,被人舉報,驚動了縣公安、國安大隊約百名警察前去非法抓捕,當場對趙慧菊施暴,拳打腳踢、踹出幾米遠,拽住頭髮往警車上拖。當時圍觀了上百群眾,親眼目睹了令人窒息的暴行。趙慧菊被打得全身烏紫又被關押繼續遭受非人折磨,致使趙慧菊本已煉功痊癒的高血壓心臟病突發,在縣醫院昏迷數小時才脫離危險。縣公安怕承擔罪責,做出了罰款一千元、取保候審三個月的決定,讓家人於九月三十日領回。

但長期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撈取政治資本的新華區政法委副書記、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劉亞偉,聽說後氣急敗壞,認為「便宜了」趙慧菊,拒不接受對趙慧菊的「監管」,並威逼縣公安:趙慧菊是「死硬」分子,出了問題誰負責?當縣公安解釋說趙慧菊有嚴重高血壓心臟病時,劉亞偉昧著良心說:「別信她的。」十月一日,也就是趙慧菊剛被釋放的第二天,劉亞偉夥同上司區政法委書記王憲方設計圈套,二人親自竄到西高皇村,威逼村支部以談話為名,將趙慧菊騙出村後,趙慧菊即刻被魯山警方帶走,當月十五日被批捕。

期間,惡警將趙慧菊關押毒打折磨的多次犯病,至少四次昏迷不醒送醫院搶救數小時才脫離危險。一看不行了就放;好一點就抓,就這樣反覆折騰,僅醫療費、鑑定費、路費及招待警察好處費就花去趙家萬元,使本已生活困難的家庭雪上加霜。在趙慧菊生命隨時有危險的情況下,魯山公檢法部門少數跟隨江的馬前卒,在市新華區六一零頭目劉亞偉的縱容下,秘判趙慧菊五年徒刑,然後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晚突然將趙慧菊從家中帶回魯關押。此時趙慧菊的外孫女才出生九天。

趙慧菊由於身體被迫害得極度虛弱,兩次被新鄉女子監獄拒收,但魯山法院仍不做保外就醫或監外執行,並於二零零四年二月五日縣法院下達強制執行書將趙慧菊硬是送進了新鄉監獄。當日趙慧菊就犯病昏迷,八日獄方通知家人稱生命垂危。當女兒帶著兩個月的嬰孩兒看到母親被迫害的脫了相,失聲痛哭,趙的80歲老母不禁淒然淚下。

2、一副對聯招致全家被抓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四日,平頂山市衛東區國保大隊以陳大陸為首的四五個惡警拿著攝像機來到法輪功學員趙蓮英家,以趙蓮英家門口貼了橫批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春聯為由,將馬友良、趙蓮英夫婦和女兒馬淑玲、馬淑君,兒子馬樹立全部綁架。

馬友良一家因為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曾經多次被綁架勞教。馬淑君在孩子一歲時,和妹妹馬淑芳被分別批了一年半和兩年的勞教,馬淑玲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趙蓮英被罰款三千元。馬友良後來也被非法勞教。

此次,僅僅因一副對聯,惡警就將馬友良、馬淑君非法拘留15天,馬淑玲非法拘留10天,還勒索210元錢,並將趙蓮英和她不煉功的兒子馬樹立帶到公安局威脅。

3、三個幼兒的媽媽被誣判七年重刑

大法弟子張亞麗,平頂山市下轄舞鋼市人,家住開封市通許縣玉皇廟鄉南婁窪村。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張亞麗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傳播法輪功真相而被舞鋼市法院非法判刑7年,被非法關押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張亞麗有三個孩子,最大的女兒僅6歲,第二個孩子還不到3歲,最小的剛剛十個月。當時惡警殘忍的從張亞麗懷中奪下孩子,把她直接投入監獄。一個普通的女性,僅僅因為堅守真善忍的信仰,想做一個有良知的真正的好人,就遭到如此殘害,人性何存?誰不是人子?誰不為父母?那些迫害者你們於心何忍!

4、只為「做好人」災禍突降臨

郭永勇,三十多歲,平煤集團八礦綜採四隊的一名下井工人。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郭永勇突遭綁架,被非法劫持在該市西斜看守所。同為法輪功弟子的妻子劉文霞亦被迫流離失所,家中留下九歲幼女。

修煉法輪功前,郭永勇患有頑固的胃疾,脾氣暴躁。劉文霞打小就患有牛皮癬,周身上下全是像魚鱗一樣的東西。一九九七年二人得法後,頑疾痊癒,身心健康。最後喜結連理。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晚上七點多,天剛濛濛黑,礦務局八礦六一零楊洪信、朱永安、趙基炎三名不法之徒擅自闖入大法弟子郭永勇家,實施入室搶劫。他們見郭的妻子獨自在家,就更加肆無忌憚。珍藏在家中的大法書籍還有電腦及價值上萬元的私有財產頓時被洗劫一空。然而邪惡之徒並未善罷甘休,繼而竄到郭永勇的工作單位,欲實施綁架。在正義人士的幫助下,郭永勇暫時得以脫險。就在當天夜裏一點多鐘,八礦綜採四隊的書記又對其家人(母女二人)進行持續騷擾。剛滿九歲的小女兒被他們嚇得從睡夢中驚醒過來,渾身上下抖個不停,幼小的心靈遭受創傷。

在有家不能歸、有班不能上的迫害下,郭永勇被迫流離在外,暫時棲身在開封的舅舅家。但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被惡警發現,被綁架至平頂山市城北公安分局,後又被劫持到平頂山市西斜看守所。郭永勇在此遭到慘無人道的酷刑審訊,並被非法嚴管,關在鐵籠子裏(獄中的一種刑罰,站不起來坐不下),其間頭部嚴重受傷,被打破了七個大口子,鮮血一個勁地往外流。即便如此,惡徒們非但不採取任何醫療措施,反而還不緊不慢地以縫針等為藉口向其家人索要錢財。事態發展過程中,郭永勇的弟弟郭永剛和他的小舅子劉延召均被停止工作,並被一同劫持到看守所迫害,四個月後才得以脫離魔窟。

5、一對年輕夫妻的魔難

在平頂山葉縣城關鄉焦莊村有一對修煉法輪功的年輕夫婦,丈夫孫耀民,妻子趙麗亞。一九九八年二人結婚後,生活的平靜和睦幸福。可是,迫害以後,一切都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孫耀民夫婦因堅持「真、善、忍」信仰,曾多次被葉縣公安和當地六一零分子綁架。妻子趙麗亞先後被綁架關押七次,丈夫孫耀民先後被綁架關押四次。二零零零年六月,夫妻二人為要求還法輪功清白,去北京上訪後,葉縣六一零及公安頭目惱羞成怒,將孫耀民夫婦非法關進葉縣看守所,進行人身迫害。孫耀民被超期關押半年後,又被送進平頂山柏樓勞教所,超期關押迫害3年零4個月。妻子趙麗亞在懷抱嬰兒的情況下,也被劫持數月後,才被放回。

孫耀民在柏樓被劫持期間,多次受到非人摧殘。開始是對他進行洗腦,大約一個星期之後,精神受到了極大的摧殘,他的岳父母去看他,他竟然不認識了。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拘留所警察把孫耀民的家人接去想要以此來逼迫他放棄修煉。從上午10點多鐘到晚上10點多鐘,孫耀民沒有妥協,他的父親臨走時打罵了他一頓。就在那天晚上警察把他給吊了起來,時間長達七天七夜!!妻子趙麗亞接待日去見他的時候,他的兩個手腕、手背上都是好大的疤痕,又八根手指很長時間還伸不直,不會用筷子,不會拿筆,不會洗臉刷牙。惡警還企圖逼妻子與他離婚。最令人髮指的是:孫耀民在柏樓被折磨得精神失常近半年之久,這期間不准家屬探望。為達到「轉化」孫耀民的目的,柏樓惡警經常指揮犯人對孫耀民進行毒打,上繩,不讓他吃飽飯,不讓睡覺等。渾身傷痕累累至今清晰可見。

孫耀民從勞教所出來後靠賣菜維持全家生計,日子雖然清貧,畢竟全家團圓。但好景不長,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縣國保大隊高福忠等惡警以家中有法輪功資料為由,先將在家的妻子綁架後,又劫持了賣菜回來的丈夫。不久,夫妻二人同時被判刑,孫耀民三年,趙麗亞一年。孫耀民在鄭州監獄同樣遭到長時間酷刑折磨。

6、勞動模範葛雲玲屢遭迫害

葛雲玲,女,六十歲,原平高集團公司員工。工作兢兢業業,曾被多次評為集團公司勞動模範。然而多年的辛勞使得她積勞成疾,病痛纏身,在醫院常年就診卻未見好轉。一九九七年一個很偶然的機會她開始修煉法輪功,短時間內困擾她大半輩子的疾病就不翼而飛。親戚朋友都為她的變化稱奇。

迫害開始後,葛雲玲本著自己的良知,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去北京向有關部門說明情況。剛到就被當地蹲坑的惡警綁架到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隨之而來的是對葛雲玲非法抄家,搶劫了大法書籍,同時勒索保證押金五千元,至今尚未歸還。一週後又把葛雲玲轉到平頂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半年之久後放出。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葛雲玲再次身陷牢籠,並被以莫須有罪名非法勞教一年,綁架到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葛雲玲又被惡警趙新潮、齊運超綁架並劫持到平頂山市第一看守所。其間戴著手銬腳鐐與刑事犯,吸毒犯關押在一起,不允許任何人探視,強制罰站,背監規。此前,葛雲玲還被跟蹤盯梢、恐嚇、監視居住,多次上門騷擾。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平頂山市湛河區法院在不許旁聽、不許律師出庭辯護的情況下,對葛雲玲誣判六年重刑,把她劫持到新鄉市第五女子監獄迫害。

葛雲玲上有八十歲老母,還有兩個相依為命的女兒。被劫持到監獄之前也未能見上一面,老人由於過度思念女兒整日以淚洗面。一個原本完整幸福的家庭就這樣被拆散了。

7、夫妻共遭十人次綁架 最後竟雙雙被判重刑

劉剛,平煤集團八礦職工,在修煉法輪功前,他抽煙、喝酒、打牌,脾氣暴躁,曾抓著其妻的頭髮打,工作消極,身體也不好。自從修煉法輪功後,孝敬老人,愛護子女,兄弟姐妹關係溶洽,在單位裏對名利不爭不搶,身心健康。家人、街坊鄰居、同事都有目共睹,一致稱讚。但這樣一個修煉法輪大法變好的青年,卻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受到邪黨惡徒七次綁架迫害。

第一次被綁架是在九九年的十月份,劉剛去北京信訪部門送上訪信,說明法輪功真相,卻被非法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後被八礦六一零接回本地迫害,同時非法勒索四百元。在該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天。

第二次被綁架是在二零零零年,劉剛去該市何莊同修家串門。八礦六一零惡徒聲稱接到舉報,將他綁架到該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天左右。期間勒索三百元錢。

第三次的綁架發生在二零零零年,劉剛被綁架到該市的所謂洗腦班非法關押大約半年。

第四次綁架是在二零零一年該市所謂的大抓捕中。劉剛被劫持到該市柏樓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期間劉剛的父親因唯一的兒子被迫害而帶著無限的遺憾去世。劉剛戴著手銬為其父親送行。而其年老的母親亦因為兒子不在身邊,只能無限悲傷的去千里之外投靠女兒。

第五次綁架是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劉剛被平煤集團礦區派出所惡警再一次劫持到洗腦班,非法關押十五天。連年的被迫害,非人的生活,使其前妻被迫與他離婚。

第六次的迫害發生在二零零七年三月。劉剛在工作單位的私人工具箱內因為有真相光盤而被不明真相的同事舉報。期間內有一千元現金被拿走,拒不歸還。

第七次迫害是在奧運前夕,以「奧運」為名,在五月十八日中午一點四十分左右,以衛東區惡警韓某(副局長)和六一零主任韓海生為首的惡警,在大營劉剛岳母處,把劉剛及新婚的妻子宗印琴野蠻綁架。有目擊民眾稱,當時惡警把劉剛打翻在地,殘忍的用腳踩劉剛的臉。劉剛的妻子宗印琴,女,三十九歲,平頂山市衛東區大營人。自小就是街坊鄰居人見人誇的好人。修煉後更是在工作中兢兢業業,在家庭中尊老愛幼,鄰里街坊關係溶洽。宗印琴曾經在九九年「七二零」期間去北京說明法輪功真相,從北京回來後,其前夫迫於單位壓力和她離婚。二零零一年本市辦洗腦班,宗印琴被邪黨惡徒綁架到精神病院非法關押二十天左右,遭殘酷的精神折磨。二零零三年,宗印琴在襄城縣講法輪功真相,被惡警綁架、關押在拘留所四個月。宗印琴獨自帶著孩子艱難生活。在二零零七年底和劉剛結婚。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八日與劉剛同時被惡警綁架。

這樣一對好夫妻,在這次野蠻綁架後,竟被誣判十八年(劉剛)和八年(宗印琴)重刑,共計二十六年!

8、妻子含冤離世 丈夫又陷囹圄

河南平高集團技術員、法輪功學員牛虎明二零零八年五月在去平頂山市東電廠一朋友家串門時,被事先在那裏蹲坑的惡警綁架,劫持在平頂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羈禁一年後,平頂山市衛東區法庭在不通知家人、不允許律師出庭辯護、不允許旁聽的情況下,秘密開庭,非法判牛虎明四年。單位也隨之對牛虎明停發薪水並開除。已一年未能與兒子謀面的母親聞知此噩訊,老淚縱橫,再也承受不住這殘酷的打擊,在悲痛中離開了人世。而牛虎明的妻子趙桂香早在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被惡警非法抄家後的第三天,含冤離世。

四十多歲的牛虎明,大學文化,是平高集團科技質量部的一名優秀的科室管理人員。他從小就體弱多病。愛人趙桂香,平頂山市第一服裝廠職工,早年遭遇的車禍造成她尾椎骨嚴重骨折,不得不在家長期休養。由於肇事司機逃避責任,使得這個本就不富裕的小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一家人幾乎每天都是在憂傷中度日。直至一九九六年的一天,他們夫妻二人幸遇法輪大法。通過修煉,他們的病體都得到神奇康復。為了把大法的福音與美好帶給更多的人,夫妻二人主動在離家附近的操場上組建起了一個晨煉功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悍然發動對法輪功迫害以後,每逢中共的所謂「敏感日」,派出所就加派人力物力對牛虎明監視;打騷擾電話;非法跟蹤;甚至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不許出門,出門必須要向他們彙報。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惡警穆和平趁牛虎明因公出差在外之時,與平高集團公司保衛處、平高集團居委會相勾結,對其非法抄家,過程中,惡警穆和平不但言語侮辱,而且動手打了牛虎明的妻子趙桂香,並強行奪取了她心愛的大法書籍。趙桂香因無法承受這巨大的心理摧殘和暴力恐嚇,於被抄家後的第三天含冤離開人世,離世時年僅三十六歲。

9、平頂山化纖織物廠優秀技術員魏昆峰遭受的酷刑迫害

北京奧運前,中共加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八日,河南平頂山市法輪功學員魏昆峰再一次身陷囹圄。事發當天的夜裏十二點多,十多名惡徒押著雙手已經被強行戴上手銬的魏昆峰,瘋狂闖入其住宅,進行非法抄家。電腦、耗材等許多貴重財物頓時被洗劫一空。一時間,一個原本寧靜的家庭就這樣被打碎了。可憐家中只剩下孤苦伶仃且腿腳不方便的老母親無人照料!二零零九年三月,平頂山市衛東區法院以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誣判魏昆峰有期徒刑四年。

魏昆峰是河南省平頂山市平煤物質供應公司化纖織物廠一名優秀的機修技術員工,同時又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多年來,憑著大法賦予他做人的高尚品格,以及嚴謹的工作態度和嫻熟的業務技能,多次被評為單位先進。得到了領導與同事們的一致好評。

迫害以後,魏昆峰為了替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二零零一年毅然進京上訪,後被劫持到平頂山市柏樓勞教所達三年之久。中共十六大前夕,柏樓勞教所在上邊壓力下,展開對魏昆峰的一系列「轉化」迫害,包括:栽贓陷害、非法嚴管、勒索錢財、強行「轉化」、強行洗腦、強制奴役勞動、關禁閉、跪地行走及各種酷刑折磨等。二零零二年四月五日,勞教所獄卒欺騙魏昆峰喝下摻有不明成份的水後,故意將禁閉號鎖打開,設計闖號假相,然後命犯人對其進行毆打。並叫囂道:「誰打的狠就給誰減刑。」造成魏昆峰身上、臉上乃至走廊上都是血跡斑斑。而後又對他連上警繩,為了掩人耳目故意把電視聲音放大,以致魏昆峰被折磨得不省人事。

由於魏昆峰不畏強暴,同年十月二十日,勞教所裏故伎重演:魏昆峰再一次被惡警們拖入院中,扒光衣服,寒風中惡徒向他已經瑟瑟發抖的身上猛潑涼水。接下來就是上警繩──惡警們用膝蓋狠狠地把他反背的雙手往上猛頂,直到雙臂和手被繩勒爛,即使這樣仍不罷休,回屋後又繼續用刑。惡警們變本加厲,用棍子插到魏昆峰反背雙手的繩子裏,直至繩都勒進肉中,手背下還墊有紅薯和磚頭,用腳踩住他跪著的腿將棍子用力往上抬。還用電棍電臀部,魏昆峰被折騰得死去活來,危在旦夕,雙臂和手幾近殘廢。

此外,天熱不許喝水,不許上廁所,不許休息。有錢花不出去,連最起碼的生活用品也不許購買,變相體罰更是家常便飯。大冬天讓他赤著腳盤坐在潮濕冰冷的水泥地上,一坐就是十幾個小時,身子稍有搖晃大棍子就掄上去。另一種刑罰是:頭頂著牆,整個身體的重心都是落在頭部,赤著腳距離牆根一米多,同樣是不許有半點搖晃,魏昆峰就是因為沒有達到他們所謂的標準,被他們裝進麻袋裏毒打,致使他整個頭部嚴重腫痛,精神幾度失常,快要出人命時他們才不得不住手把其送進醫院。

魏昆峰再次被迫害,被非法關押在新密男子監獄。這裏因迫害法輪功而臭名昭著,其邪惡程度與柏樓勞教所比起來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10、大法讓她破鏡重圓 迫害又使夫妻離散

韓杏梅是汝州市騎嶺鄉衛生院職工,一九九七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她脾氣不好,在工作單位與領導、職工關係緊張,又爭又鬥,多種疾病纏身。修煉後,韓杏梅嚴格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全身的病不治而癒。從單位同事到領導,常說韓杏梅學法輪功後,像變了一個人一樣。最值得一提的是,看到她的變化,離婚的丈夫又主動回來與她復婚。

十三年來,韓杏梅被多次綁架、非法勞教、強制洗腦、罰款,在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零零年四月,她去北京上訪,只想說句真心話,告訴政府法輪大法好,卻被非法關進拘留所迫害兩個多月,又被罰款三千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她去平頂山辦事,被平頂山焦店鄉派出所惡警綁架,在派出所逼供一夜,惡警用鐵文件夾打她的頭,拳打腳踢。第二天把她送進平頂山看守所迫害兩個月,後來又給送進本地看守所迫害將近五個月。從二零零二年二月中旬到六月五日,當地惡警為了進一步迫害她,竟先後四次送她去勞教,均因身體原因、昏厥倒地而未得逞。復婚的丈夫在這種不停騷擾下,再次離開了她。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初,「六一零」特務和政保科惡警幾個人把她從家裏抬到大路警車上,強行送到洗腦班洗腦一個月。並逼著單位交三千五百元生活費。

二零零七年,在鄭州市,韓杏梅去一法輪功朋友家辦事。剛到幾分鐘,惡警就去抄家,像土匪掃蕩一樣,把二台電腦、打印機和家裏的現金、存摺全部抄走了,把她和那個法輪功學員綁架到鄭州市二七區五里堡派出所。在派出所地下室裏瘋狂的刑訊逼供。

第一次是一個幹部模樣的人做筆錄,四個十六、七歲的年輕人對韓杏梅拳打腳踢、拽頭髮、辱罵,大概有半小時。

第二次,把她綁在鐵椅子上,拿一長一短兩根電棍,電她的腋窩、小肚子,兩個小伙子打臉。

第三次是抻床,把她綁上約十多分鐘。

第四次,把她拖到一個沒有一絲光的黑屋子裏,把她的兩隻手背銬在身後的椅子上,用細繩把腿腳綁在椅子腿上,用四根二長二短的電棍電。連拉帶拽的,外衣都沒有啦。他們專門朝她的敏感部位電:胸部、大腿根部、小肚子等。四根電棍一齊電,她從椅子上倒在地上,帶著椅子來回翻轉,有時蹦得很高。嘴上被髒抹布塞著。也不知電了多長時間,因為她昏死過去了。當她醒來時,渾身上下都是血、淚、汗、水,像剛從水裏撈出來一樣。地上到處都是水。將近夜裏一點半,兩個惡警架著她,把她弄到一輛車上,送到二七拘留所。

在二七拘留所,她在水泥地上躺了將近八天,身上的傷痛苦難忍。第九天,她剛從地上爬起來,五里堡派出所的惡警就來了。他們先是假惺惺的帶著她驗傷,接著就做所謂的「轉化」。第十四天,三個惡警拿個照片印在書上,上邊是五本小冊子,逼她承認是她拿來的。一個惡警把她的手搬到後邊,一個拽著她的胳膊,另一個拿著她的手,把她的手指扎流血,強行摁指印。第十五天下午六點多,把她送到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開始,因為檢查身體,渾身傷還未好,高血壓、心臟病,拒收;惡警把她拉到鄭州市第四人民醫院,不叫她下車,惡警自己去搞了一套假手續(體檢證明)。其中一惡警又去找了勞教所的同學,不讓檢查身體,硬把她收下。一直折騰到夜裏將近十點。在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惡警指使吸毒犯迫害韓杏梅,辱罵欺侮,有時打,坐小板凳一坐一天,面朝牆不叫動,動就打。惡警逼著「轉化」。一年裏,因迫害她昏死兩次,兩次送往鄭州市黃河醫院搶救。

11、原平頂山市公安局長兒子的苦難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早晨7點30分,市石油公司職工鄭建民被新華公安分局的惡警隊長張五一和六一零惡人王紅傑綁架。當時鄭建民只穿一雙拖鞋和毛褲,張五一大吼:「沒有穿,不穿!」街上很多群眾圍觀,目睹了他們的暴行,卻是敢怒而不敢言。

鄭建民曾患「腰椎間盤突出」,時常臥床不起,後來有幸修煉了李洪志師父的法輪功,身心得到了昇華,身體不知不覺恢復了健康。從那以後,他經常把自己身心受益的情況告訴周圍的同事和朋友,讓大家做一個善良的人。

鄭建民被綁架到新華分局後,隨即又被轉到平頂山第一看守所,然後又被送到許昌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二年。在河南省第三勞教所,鄭建民不配合邪惡,進了大門高呼「法輪大法好」。三大隊惡警幾乎全部傾巢出動,並喊來幾個迫害大法弟子異常賣力的吸毒犯,將建民打倒在地,給他一連上了五繩。

鄭建民的父親原是平頂山市公安局局長,家人得知鄭建民遭此酷刑,第二天趕到勞教所責問為何打人,還講不講法律,要求見鄭建民。一幫惡警互相推諉,矢口否認,根本不敢讓家人見人,並說鄭建民態度不好,我們這裏是教育人的地方,一切都是為他好。流氓嘴臉昭然若揭!一次午飯後,惡犯班長廖浩硬要給人理髮,他一眼看到鄭建民坐在座位上正在幹活,過來一把抓住鄭建民的衣服領子,嘴裏喊著:「就你的頭髮貴,老子專剃你的頭。」鄭建民剛掙扎了一下,他就左右開弓,揮拳便打。三大隊副大隊長沈建偉當眾打罵侮辱鄭健民,一掌下去,鄭健民被打的滿嘴淌血,牙齒脫落。他們以種種藉口對鄭健民進行慘無人道的精神洗腦,不讓睡覺,坐小號,不讓大小便,長時間蹲著等等迫害。壞人項國海充當惡警幫兇,肆無忌憚的協助惡警瘋狂迫害大法弟子,不允許鄭健民和任何人說,稍有不從隨意打罵侮辱大法弟子。公安局長的兒子尚且如此,何況一般百姓了。

六、非法判刑案例

這裏提供的六十例誣判案例,遠非全部。由於邪黨嚴密封鎖和信息傳遞缺失、不完善,尚有相當一部份誣判案例未被統計出來。雖然不是全部,也已經足夠驚人。最高刑期竟然高達十八年!僅僅因為堅守真善忍的信仰,僅僅因為要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僅僅因為不願放棄自己的良知和理性,就受到這樣的迫害。中共之惡,可見一斑!

1、魏成河,男,平頂山市客運總公司二分公司工人,誣判4年半,在鄭州監獄迫害;
2、路霞,女,魯山縣梁窪鎮段店村人,誣判3年,在新鄉女子監獄迫害;
3、趙慧菊,女,平頂山西高皇人,誣判五年,在新鄉女子監獄迫害;
4、袁澤煥,女,唐河縣人,因在平頂山講真相被誣判8年,在新鄉女子監獄迫害;
5、葛雲玲,女,平頂山平高集團職工,誣判6年,在新鄉女子監獄迫害;
6、高宇光,男,原神馬集團員工,誣判三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7、王榮香,女,汝州市人,誣判四年,在新鄉女子監獄迫害;
8、常新欽,男,汝州市人,誣判五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9、李老灰,男,汝州市寄料鎮人,誣判四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10、蘆社教,男,汝州市紙坊鄉人,誣判一年半,在鄭州監獄迫害;
11、姚長海,男,葉縣人,誣判三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12、孫耀民,男,葉縣人,誣判三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13、韓國偉,男,舞鋼市人,誣判三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14、龔長嶺,男,平頂山天使集團職工,誣判四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15、周海強,男,平頂山西高皇人,誣判七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16、劉剛,男,平煤集團八礦職工,誣判十八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17、郭建軍,男,平頂山商業大樓,誣判十八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18、牛虎明,男,平高集團,誣判四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19、魏昆峰,男,平頂山化纖廠,誣判四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20、張亞麗,女,舞鋼市人,誣判七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21、湯庭寶(湯保),魯山縣人,誣判五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22、嚴秀英,女,平頂山市人,誣判八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23、韓東順,女,平頂山市人,誣判十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24、聶聖威(聶雅),女,平頂山市人,誣判八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25、付明輝,男,平頂山十礦醫院,誣判四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26、李顏峰,平頂山市人,誣判四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27、李秀花,葉縣人,誣判三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28、黃金峰,葉縣人,誣判三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29、李雅各(音),平頂山市人,誣判三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30、柴留昌,平煤鐵運處,誣判七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31、邱步華,平頂山市人,誣判三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32、小武(伍),葉縣人,在鄭州監獄迫害;
33、劉亦非,平頂山沁園小區,誣判七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34、王三運,魯山人,誣判七(五)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35、宗印琴,平頂山民政局職工,誣判八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36、王玉鳳,平頂山市人,被誣判四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37、小黃,平頂山市人,四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38、許世雲,女,平頂山市人,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39、郭淑琴,女,平頂山市人,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40、計小領,葉縣昆陽鎮西菜園王莊村人,在鄭州監獄迫害;
41、李要軍,葉縣昆陽鎮西菜園王莊村人,在鄭州監獄迫害;
42、史大紹,魯山縣人,誣判十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43、田聰玲,魯山縣讓河鄉人,誣判六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44、李四蘭,平頂山市人,誣判三年半,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45、黃新義,寶豐縣人,在鄭州監獄迫害;
46、任大妮,寶豐縣人,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47、孫小輝,男,舞鋼市人,在鄭州監獄迫害;
48、劉玉霞,女,被誣判六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49、支俊霄,舞鋼市人,誣判五年,在監獄迫害;
50、王春霞,女,五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51、武瑞玲,女,平頂山市人,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52、(諸)慧英,女,平頂山市人,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53、陳秀芝,女,平頂山市人,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54、趙麗婭,女,葉縣人,一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55、高宇光,男,平頂山神馬集團員工,誣判三年,在鄭州監獄迫害;
56、張銳,女,舞鋼市人,誣判四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57、馬淑英,女,舞鋼市人,誣判六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58、白娥,女,平頂山人,誣判六年,在新鄉市女子監獄迫害;
59、趙文相(音)夫婦,誣判後,分別在鄭州監獄和新鄉女子監獄迫害;60、趙文相(音)夫婦,誣判後,分別在鄭州監獄和新鄉女子監獄迫害。

七、非法勞教案例

這裏公布的勞教案例,缺失更多。因為對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勞教迫害,有相當多是發生在二零零三年以前,而我們整理的資料主要是二零零二年以後的,二零零三年以前發生的迫害主要是從其他相關資料中搜集的,所以大部份都沒有統計出來。

1、戴水泉,平頂山市人,退休工人,一年,柏樓勞教所;
2、柴留昌,平頂山市人,總機廠職工,三年,柏樓勞教所;
3、蔣俊峰,平頂山市人,工業學校科長,三年,柏樓勞教所;
4、蔣愛生,舞鋼市人,市委司機,柏樓勞教所;
5、吳寶貴,舞鋼市人,工人,柏樓勞教所;
6、張保安,濮陽市人,三年,柏樓勞教所;
7、張保安,平頂山市人,柏樓勞教所;
8、范建平,平煤集團八礦職工,柏樓勞教所;
9、王??,平煤集團八礦職工,三年,柏樓勞教所;
10、魏坤峰,天使集團技術員,三年,柏樓勞教所;
11、 張文武,平頂山市人,某校教師,二年,柏樓勞教所;
12、姚志勇,平頂山市人,柏樓勞教所;
13、湯恆敏,魯山縣人,二年,柏樓勞教所;
14、鄭青山,魯山縣人,三年,柏樓勞教所;
15、王三運,魯山縣人,三年,柏樓勞教所;
16、孫耀民,葉縣人,原某校教師,三年四個月,柏樓勞教所;
17、楊喜成,葉縣人,某派出所所長,柏樓勞教所;第二次,又在許昌第三勞教所迫害;
18、王德有,南召縣人,農民,一年,柏樓勞教所;
19、吳青選,汝州市人,一年半,柏樓勞教所;
20、常新欽,汝州市人,三年,柏樓勞教所;
21、鄭健民,平頂山市人,二年,許昌勞教所,兩次勞教迫害;
22、陳秀枝,襄城縣人,許昌勞教所;
23、郭書琴,平頂山市人,十八里河勞教所;
24、李秀英,平頂山市人,十八里河勞教所;
25、郭卿,汝州市人,一年,十八里河勞教所;
26、何淑卿,汝州市人,一年,十八里河勞教所;
27、孟清枝,汝州市小屯鄉人,一年半,十八里河勞教所;
28、魏君榮,汝州市小屯鄉人,一年,十八里河勞教所;
29、韓杏梅,汝州市人,一年半,十八里河勞教所;
30、尚慧嶺,平頂山市人,一年,上海某勞教所;
31、曹海成,平頂山市人,河南第三勞教所(許昌勞教所);
32、馬淑君,平頂山市十礦職工,一年半,十八里河勞教所;
33、馬淑芳,平頂山市十礦職工,二年,十八里河勞教所;
34、劉敘軍,平頂山人,一年多,鄭州白廟勞教所;
35、孟延釵,汝州市人,一年,廣州東坑勞教所;
36、陳春林,平頂山人,廣州少年教養院;
37、孔宇潔,平頂山市人,十八里河勞教所;
38、李冠平,平頂山人,廣州天河勞教所(?);
39、張勇忠,平頂山人,河南第三勞教所(許昌);
40、李興光,平頂山人,河南第三勞教所(許昌);
41、馬金祥,平煤集團八礦職工,二年,河南第三勞教所(許昌);
42、陳鵬飛,平頂山市人,一年半,河南第三勞教所(許昌);
43、趙榮花,平頂山市人,二年,十八里河勞教所;
44、白娥,女,平頂山市人,三年,十八里河勞教所;
45、李春芝,女,平頂山市人,一年,十八里河勞教所;
46、趙貴香,平頂山天鷹集團,十八里河勞教所;
47、潭玲,平頂山天鷹集團,十八里河勞教所;
48、馬淑芳,平頂山天鷹集團,十八里河勞教所;
49、葛雲聲(生),平頂山天鷹集團,平頂山柏樓勞教所;
50、肖芬,平頂山天鷹集團職工,十八里河勞教所;
51、陶愛欣,汝州市人,一年,因身體原因被勞教所拒收;
52、高宇光,平頂山神馬集團員工,半年,平頂山柏樓勞教所;
53、張興立,魯山縣城關鎮人,二次勞教,第一次一年,平頂山柏樓勞教所;第二次二年,所外執行;
54、周耀鋒,舞鋼市人,一年半,許昌勞教所;
55、葛雲玲,平高集團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一年,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
56、劉剛,男,平煤集團八礦職工,一年,在柏樓勞教所迫害;
57、高宇光,男,平頂山市神馬集團員工,半年,在柏樓勞教所迫害;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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